2014-06-17 08:37 秦皇岛晚报
贴吧、微博、微信……自媒体时代,每个人都是信息的发布者和传播者。
在虚拟的网络“江湖”,也同样存在着高低尊卑。为吸引“粉丝”关注,赚取人气,有些人不惜编造出一个个夺人眼球的谎言……
“抚宁县桑园附近有偷小孩子的……”5月下旬,在百度贴吧抚宁吧里,一条以“有人在抚宁县偷孩子”为主要内容的帖子开始疯传,由于这条帖子有文字还有图片,引起众多不明真相的网友跟帖回复,并长期置于首页。
随后,“有人偷小孩”的消息走出网络,在抚宁县城居民中口口相传,引起社会恐慌。一时间,众多群众纷纷拨打公安机关电话,询问相关情况。
“为此,我们一边向群众进行解释和法律宣传,一边在贴吧里发出辟谣帖子。”抚宁县公安局民警告诉记者,但在6月13日,公安局网监部门在网络巡控中再次发现该类谣言帖。
民警发现,一个网名叫“农村人二牛”的网友,在抚宁贴吧发表一篇题目为“全抚宁县的人员注意(防孩子被偷)”的帖子,帖子称:看好了,就是这辆车,目前现身桑园附近村庄,大家一定相互转告,家长一定看好孩子,那是偷小孩的……同时,文字下面还配有一张照片,照片上是一辆白色轿车。网监部门立即对这名散布谣言的人展开技术侦控。
经查,这名网民姓汪,22岁,居住在抚宁县留守营镇某村。
据汪某向民警交代,他在“微博朋友圈”中发现“有人偷孩子”的信息,为了赚取人气,便将这条信息发到了百度贴吧抚宁吧。“在网上,发出帖子后,被人关注的感觉很好,但没想到,一条假消息,会给大家带来这么大的恐慌。”
6月13日晚,抚宁县公安局以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关于虚构事实扰乱社会秩序的规定,对汪某做出了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并将他在贴吧发表的谣言帖文依法删除。
贴吧、微博、微信……自媒体时代,每个人都是信息的发布者和传播者。
在虚拟的网络“江湖”,也同样存在着高低尊卑。为吸引“粉丝”关注,赚取人气,有些人不惜编造出一个个夺人眼球的谎言……
“抚宁县桑园附近有偷小孩子的……”5月下旬,在百度贴吧抚宁吧里,一条以“有人在抚宁县偷孩子”为主要内容的帖子开始疯传,由于这条帖子有文字还有图片,引起众多不明真相的网友跟帖回复,并长期置于首页。
随后,“有人偷小孩”的消息走出网络,在抚宁县城居民中口口相传,引起社会恐慌。一时间,众多群众纷纷拨打公安机关电话,询问相关情况。
“为此,我们一边向群众进行解释和法律宣传,一边在贴吧里发出辟谣帖子。”抚宁县公安局民警告诉记者,但在6月13日,公安局网监部门在网络巡控中再次发现该类谣言帖。
民警发现,一个网名叫“农村人二牛”的网友,在抚宁贴吧发表一篇题目为“全抚宁县的人员注意(防孩子被偷)”的帖子,帖子称:看好了,就是这辆车,目前现身桑园附近村庄,大家一定相互转告,家长一定看好孩子,那是偷小孩的……同时,文字下面还配有一张照片,照片上是一辆白色轿车。网监部门立即对这名散布谣言的人展开技术侦控。
经查,这名网民姓汪,22岁,居住在抚宁县留守营镇某村。
据汪某向民警交代,他在“微博朋友圈”中发现“有人偷孩子”的信息,为了赚取人气,便将这条信息发到了百度贴吧抚宁吧。“在网上,发出帖子后,被人关注的感觉很好,但没想到,一条假消息,会给大家带来这么大的恐慌。”
6月13日晚,抚宁县公安局以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关于虚构事实扰乱社会秩序的规定,对汪某做出了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并将他在贴吧发表的谣言帖文依法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