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吴世勋从来没想过要去参军,但是事实上他的确也是逃不开这个命运,毕竟红三代的身份摆在那里。老爷子的想法很是简单粗暴,就是不能让大权旁落,他辛苦奋斗了这么多年,好容易在军区有了如今的地位与权力,在儿子这代没断,在孙子这代也不能断。
吴世勋的成绩很不错,今年考上的大学,已经读了一年,突然被老爷子派车郑重其事的接回去,还以为是出了什么事。老爷子一向对他和颜悦色,这次也不例外,但是言语之间却分明多了几分重量,最后让他好好考虑。
义务服兵役两年,之后经团级以上单位批准,改为士官,这只是个开始,吴世勋明白,自己只要走上这条路,之后的人生就不会再由得自己控制。然而就是现在,也容不得他自己选择。老爷子的脾气,这么多年吴世勋到底是能摸清一点点。
既然要死,那就拉个垫背的吧。吴世勋本着把损友这一职业发扬光大的理念,毫不犹豫的将从小一块长大的竹马金钟仁拖下了浑水。
“只要金钟仁去,我就去。”
金家与吴家是世交,两家的老爷子曾经还是战友。所以说,金钟仁死得很是理所当然。
之后,金钟仁表示不能再好好玩耍,一个月都不想跟他联系,再见面的时候,就是入伍那一天。吴世勋因为参军,之前像试验田一样染得花红柳绿的头发不仅染回了黑色还剪得很短,几乎接近寸头,所以金钟仁一时没来得及认出他,也就一时没来得及闪人,让吴世勋拽着甩都甩不掉。
吴世勋见金钟仁反抗太过,连忙使出杀手锏,拖着哭腔“肿仁!你肿么了?不是说好了要做彼此的天使吗?!”
活脱脱一个被陈世美甩掉的潘金莲、啊呸、秦香莲。
真是够了好吗?金钟仁内牛满面,这样引人围观的神蠢举动您老人家到底要用几次啊?
得逞的吴世勋表示,招不在新有用就行。
不得已的情况下,金钟仁只能和卖了自己的损友再次结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