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简称“大马”。大马华人称马币为“令吉”,而中国大陆称之为“林吉特”。目前汇率,1令吉≈2.16人民币。受金融海啸的影响,马来西亚人均GDP从2008年的8,200美元降低到2009年的7,000美元。2010年人均GDP上升到约7,600美元。
2007年,马来西亚的城市人口达总人口的69.5%,全国平均家庭月收入为3,686令吉,其中华裔、印裔、土著的平均家庭月收入分别为4,853令吉、3,799令吉、3,156令吉。
个人所得税
马来西亚个人所得税约占联邦税收15%。马来西亚人口约2,800万人,其中非公民约200万人。在马来西亚的就业人口(约1200万人)中,只有大约15%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马来西亚个人所得税采用累进制,历史上的最高税率为45%,后来逐步降低至2002年的28%,2009年降至27%,2010年又降至26 %(见下表)。
如上表,2010年马来西亚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为2,500令吉(约合5,000人民币)。
马来西亚的个人所得税采用每月预缴、年终清算的缴纳方式。全年收入扣除各种免税额以后,再折算为“应课税月收入”。收入在35,000令吉以下者,有400令吉的个人所得税回扣;配偶无工作或夫妻联合报税时,配偶也有400令吉的个人所得税回扣。这意味着,应缴个人所得税400令吉(夫妻联合报税时为2×400=800令吉)及以下者,实际上无需缴税。
历史上,马来西亚曾经多次修改个人所得税率。上表遗留了一些修改痕迹。例如,第4级的税率“3%”与第3级相同,这是“5%降为3%”之故;再例如,第6级的税率“12%”,与其前后步距有点怪异,其实,2008年时这是“13%”。
按上表,2010年应课税月收入为1万令吉(约合人民币2万元)时,需缴纳个人所得税175令吉(约合人民币350元),综合税率为1.75%,但由于有400令吉的个人所得税回扣,所以实际上无需缴税。
中国银行指定马来西亚第二家园服务中心
2007年,马来西亚的城市人口达总人口的69.5%,全国平均家庭月收入为3,686令吉,其中华裔、印裔、土著的平均家庭月收入分别为4,853令吉、3,799令吉、3,156令吉。
个人所得税
马来西亚个人所得税约占联邦税收15%。马来西亚人口约2,800万人,其中非公民约200万人。在马来西亚的就业人口(约1200万人)中,只有大约15%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马来西亚个人所得税采用累进制,历史上的最高税率为45%,后来逐步降低至2002年的28%,2009年降至27%,2010年又降至26 %(见下表)。
如上表,2010年马来西亚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为2,500令吉(约合5,000人民币)。
马来西亚的个人所得税采用每月预缴、年终清算的缴纳方式。全年收入扣除各种免税额以后,再折算为“应课税月收入”。收入在35,000令吉以下者,有400令吉的个人所得税回扣;配偶无工作或夫妻联合报税时,配偶也有400令吉的个人所得税回扣。这意味着,应缴个人所得税400令吉(夫妻联合报税时为2×400=800令吉)及以下者,实际上无需缴税。
历史上,马来西亚曾经多次修改个人所得税率。上表遗留了一些修改痕迹。例如,第4级的税率“3%”与第3级相同,这是“5%降为3%”之故;再例如,第6级的税率“12%”,与其前后步距有点怪异,其实,2008年时这是“13%”。
按上表,2010年应课税月收入为1万令吉(约合人民币2万元)时,需缴纳个人所得税175令吉(约合人民币350元),综合税率为1.75%,但由于有400令吉的个人所得税回扣,所以实际上无需缴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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