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论吧 关注:156,054贴子:1,235,986
  • 17回复贴,共1

举例论证是诡辩!(新人报道顺带卖萌)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大前提:因为f(x)=f(-x)为偶函数
小前提:函数g(x)中,有g(1)=g(-1)
结论:g(x)是偶函数
例子完全不能代表全部总体。


来自Android客户端1楼2014-07-13 17:17回复
    举例子本来就不是论证


    IP属地:天津2楼2014-07-13 17:47
    回复
      中项在哪里


      来自Android客户端3楼2014-07-13 17:55
      回复
        举例论证和诡辩如果是两个集合,那么它们是相交的关系,但绝不能划等号。


        4楼2014-07-13 18:04
        收起回复
          大前提中的x代表的是无数x,小前提中的x只有一个1,当然不能证明全部情况咯


          IP属地:四川来自Android客户端5楼2014-07-14 08:14
          回复
            举例子只是方便理解罢了,不可能说是等量代换


            IP属地:浙江来自Android客户端6楼2014-07-14 09:13
            回复
              这一点我前几天写过一篇文章,严格来说。
              大前提:因为f(x)=f(-x)为偶函数
              小前提:函数g(x)中,有g(1)=g(-1)
              结论:g(x)是偶函数
              这种举例并不叫做一个完美和恰当的举例。
              如果你的例子是一个描述性帮助双方更加简单去理解的方式,举例必须保证例子的逻辑关系和所要类比的逻辑关系是一致的,而嵌套在这个函数中就是,函数f(x)和函数g(x)的曲线是一致的。而遗憾的是,你在举例的过程中,仅仅举其相交的一个点,并以此当成例子去说明,那不是举例论证的问题,而是你举证方式本身出了问题。
              而且从举例的另一个角度来说,如果你的例子是一个说明性例证,你举的例子的范围要扣合你所要类比的事物的范围,而这两个函数你在设定举例的同时并未规定其x取值的范围,如果你仅仅说其中一点的映射关系相同,就以此为例,那只能是以偏概全,也不算一个正确的举例方式。
              综上所述,其实并不是举例论证有什么问题,而且使用方式存在缺陷。


              IP属地:辽宁9楼2014-07-14 10:10
              收起回复
                有种东西叫反例,它就可以论证X不属于Y


                IP属地:上海来自Android客户端10楼2014-07-14 21:34
                回复
                  我觉得,举例论证只看例子本身你就输了,举例是看逻辑链的。就像你考前预习的时候,看例题也不是看例题本身的结果是什么,而是看例题代表的一类问题的解法,方便你考试举一反三。
                  当然每个类比或者举的例子都会有漏洞,但是举例想说明的是事情的逻辑的话,应该说得通吧


                  11楼2014-07-14 21:40
                  回复
                    举例论证没人会认为是“正式的”证明吧。。。。这样就称作诡辩实在是。。。。
                    么么哒。


                    IP属地:广东12楼2014-07-14 22:17
                    回复
                      大前提已经说了是所有数(X),你就一个数符合当然不行了!这个举例论证是否诡辩完全不搭边啊


                      IP属地:浙江13楼2014-07-15 10:47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