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子兵法》‘孙武’考辨——兼论秦国的军事文化与兵法”(专著)
一、“全国”、“全军”考
《孙子兵法·谋攻》开篇的头两句是:“孙子曰:凡用兵之法,全国为上,破国次之;全军为上,破军次之;全旅为上,破旅次之;全卒为上,破卒次之;全伍为上,破伍次之。
是故百战百胜,非善之善者也;不战而屈人之兵,善之善者也。”
上文的第一句就是研究者们常说的“五全”、“五破”理论。东汉末年的曹操对《谋攻》里的“五全”、“五破”句注解为:“兴师深入长驱,拒其都邑,绝其内外,敌举国来服,为上;以兵击破得之,为次也。”意为:发兵远征、包围敌方城池,断绝他们的内外联系,使敌方国家及军队全部、整个地投降、屈服为上策;派部队打败敌国、敌军,然后得到他们为次一等的策略。
曹操把“全”理解为“举”——“(使对方)全部、整个(投降)”,这对原意来说肯定是南辕北辙了。曹操之后的注家们亦步亦趋,都是根据曹操的意思将其解释为:“不待诛杀或少事诛杀,就使敌国屈服是上策,经过交战诛杀太甚去击破那个国家就次一等;不待诛杀,就使敌人全军屈服是上策,用武力击破他就次一等。”后人大都顺着曹操的意思去理解“全”字,却没人纠正他的错误。
(一)先秦文献里“全”的本意与应用
在先秦文献里“全”的基本意思为:(1)全部、都;整个;完备、齐全;(2)保全(自己)。在春秋晚期,“全”这个词使用的频率还不高。孔夫子集文化之大成,但是,在记录他和弟子们对话的《论语》里,没有使用一个“全”字,这证明在当时齐鲁一带知识分子的语汇里,还缺少“全”的位置。战国初年才成书的《老子·第二十二章》里有:“曲则全,枉则直……古之所谓曲则全者,岂虚语哉?诚全而归之。”这里的“全”都是“保全自己”的意思。从此,“全”被道家学派赋予了新的理论意义。
《庄子》发展了《老子》的“全”理论,对“全”字使用得很频繁,《养生主》有:“缘督以为经,可以保身,可以全生,可以养亲,可以尽年。”“全生”指保全、保养自己的生命或天性。“全生”学说的提出,为战国中晚期的“全”理论开拓出一片广阔的空间。
那么,在兵学领域里,“全”又是什么意思呢?《孙膑兵法·八阵》道:“夫安万乘国,广万乘王,全万乘之民命者,唯知道。”意为:战争的目的是使国家安全,扩大国家的利益,要最大限度地保全己方百姓的生命……做为“孙武之后世子孙”的孙膑,在运用“全”理论时,不说要“使敌国敌军全部、整个地屈服或投降”,却说要保全己方老百姓的生命,这的确值得深思。而且,在中国传统的政治文化和军事文化里,对于百姓和士兵的性命,向来视同草芥,死伤几十万士兵,或者饿死数百万乃至数千万百姓之类的事件,在中国历史上屡见不鲜。孙膑明确地把保全百姓的性命,做为战争的目的之一,这在中国古代兵学史上可称为伟大。
《战国策·齐策一·十三》载,齐威王在章子率部出征、攻打秦军之前说:“夫子之强,全兵而还,必更葬将军之母。”“全兵”,指保全我方的部队。
《战国策·魏策三·三》有“燕赵之所以国全兵劲”之语,是说燕赵两国保全了自己的国家,兵力强劲。
《战国策·赵策三·一》:“此坐而自破之道也。”意为犯了使自己受损害的错误。
《战国策·赵策三·八》:“赵以亡败之余众,收破军之弊守,而秦罢于邯郸城下。”赵国凭着长平大败后余生的人众,收拾(己方)受损严重的部队,进行拼死防守,强大的秦军反而顿兵邯郸城下。
白起在劝阻秦昭王伐赵时说:“臣闻明主爱其国,忠臣爱其名。破国不可复完,死卒不可复生。”意为伐赵不利,使我们秦国受损,不易恢复,死去的将士不能挽回生命。
遍检先秦文献,越是到战国末年,“全”字使用的频率越高。《荀子·王制》道:“知强大者不务强也,虑以王命全其力,凝其德。力全,则诸侯不能弱也。”“全”仍然指保全自己。
战国末年的《吕氏春秋·贵生》道:“子华子曰:‘全生为上,亏生次之,死次之,迫生为下。’”子华子作为老庄学派的人物,对生命存在的层次进行了划分,“全生”的意思与《老子》、《庄子》中的“全”理论一脉相承。《吕氏春秋》里还有大量使用“全”字的例证,如《执一》有“故凡能全国完身者,其唯知长短赢绌之化邪?”“全国完身”指“保全”自己的国家和“保全”自己的身体、精神或天性。如果把此处的“全国”按照曹操的意思进行解释,“全国完身”就应解释为“凡是能够使敌国全部、整个地屈服投降,保全自己的身体或精神……”如此解释,文理不通之甚。我们现在常用的“全身而退”一词,就是保全自己的意思。
《韩非子·说疑》道:“能一尽其民力,破国杀身者,尚皆贤主也。若夫转法易位,全众传国,最其病也。”“全众”指保全自己国家的民众,“破国”指自己的国家受到严重损伤。在韩非的原话里,“全”与“破”仍是专指己方,而非指敌方。由此可证:直到战国最末年的韩非时期,“全”与“破”才构成了一对理论范畴的雏形。以上就是战国时期关于“全”、“破”理论的发展实况。
即使是司马迁在《伍子胥列传》里,给春秋末年的人物安排的“全”语言,意思也不例外,如“伍尚曰:‘我知往终不能全父命。’”
综合先秦文献来看,“全”理论都是指己方;“破”既可以指己方,也可以指对方。但是,当“全”与“破”构成一对理论范畴时,必然是指己方。至此,在兵学领域里,“全”与“破”要建立必然的关系,就需要理论的创新。而历史留给“全”、“破”这对理论范畴创新的机会,只剩下秦始皇亲政到韩非去世前后的一小段时间了。也就是说,《谋攻》一文只能是在秦始皇亲政以后,到秦始皇统一中国之前的一小段时间里成文,“五全”、“五破”理论就是一个明证。如果说《谋攻》的“五全”、“五破”理论产生于春秋末年,我们就必须在春秋时期的文献里找到一些关于“五全”、“五破”的史料。即一个影响很大的理论,在其产生的前后决不可能出现孤立的、独此一家的理论现象。
(二)《孙子兵法》里“全”理论的本意
《孙子兵法·谋攻》把战国诸子里分散的“全”、“破”理论,集其精粹,使之建立起必然的有机联系,在理论上极具创新意义。《谋攻》里“全国为上,破国次之;全军为上,破军次之”的本意是:“大凡打仗的基本原则是,能保全自己的国家(或少受损失)为上等策略,使自己的国家受(严重)损失为次一等的策略;能保全自己的军队(或少受损失)为上等的策略,使自己的军队受(严重)损失为次一等的策略。”铁证不需它求,在《孙子兵法》文本里就有。
同在《谋攻》一文里还有这样的句子:“故善用兵者,屈人之兵而非战也,拔人之城而非攻也,毁人之国而非久也,必以全争于天下,故兵不顿而利可全,此谋攻之法也。”曹操对这一句话的注释为“不与敌战而必完全得之,立胜于天下,则不顿兵血刃也。”对《谋攻》这一句话里的两个“全”字,曹操都理解为“完全”、“全部”、“整个”,大错!第一个“全”肯定是“保全自己”,第二个“全”的意思可以讨论。其意为:一定要在保全自己的前提下去夺取天下,这样,部队才能不受损失或少受损失而保全利益(或得到全部利益)。
《军形》里有“故能自保而全胜也”;《地形》里有“故曰:知己知彼,胜乃不殆;知天知地,胜乃可全”;《火攻》里还有“故曰:明君慎之,良将警之,此安国全军之道也”。对这些句子里的“全”字,曹操没有解释。
对《孙子兵法》里不同句子中的“全”字固然可以做出不同的解释,但是,“全国”、“全军”是指“保全己方的国家和军队”却是无可争议的事实。若对《谋攻》里“全国”、“全军”的理解有争议,我们可以把《谋攻》里的“全国”、“全军”和《火攻》里的“安国全军”做个比较。“全国”、“全军”和“安国全军”的组词结构相同,如把“全”解释为:“使敌方完整地投降、屈服”,那么,《火攻》的这句话就要翻译为:“所以说,明智的国君对用兵打仗一定要慎重,优秀的将帅对用兵打仗一定要警醒。这些都是关系到自己国家安全、使敌军整个地投降、屈服的方法。”如此解释,谬误昭然。
若对“全”的理解还有争议,那么,《军形》里的“故能自保而全胜也”这句话也是把“自保”——保存自己放在第一位,把“全胜”——获得全部胜利放在第二位。
曹操的注释犯此错误的直接原因是,在“凡用兵之法,全国为上,破国次之;全军为上,破军次之”这第一句话的后面,紧跟着“是故百战百胜,非善之善者也;不战而屈人之兵,善之善者也”这一句话。这后一句话的核心是:如何才能不经过战斗而使敌方的军队屈服。曹操把后一段话里“屈”的意思,类推、添加到前面“五全”、“五破”的句子里,这就把保全己方的“全”,变成了“使敌方全部、整个地投降或屈服”了。
把“全”、“破”句作为《谋攻》的第一段,强调的是必须在“保全自己,或者尽量使自己少受损失的原则下去用兵”,那么,“保全自己”的最好方法就是“不战而屈人之兵”,这才是“五全”、“五破”和“不战而屈人之兵”这两句经典之间的逻辑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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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战国时期“全”“破”理论的丰富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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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后人对“全”的理解
(省略)
(五)“全”理论的当代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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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武经七书——中国古代兵法经典》,三环出版社,1991年,第1版,第10页。
[2]《兵家智谋全书》,中州古籍出版社,2000年,第1版,第96页。
[3]《战国策·中山策·十》。
[4]《汉语大词典》编辑委员会,《汉语大词典》出版社,1986——1993。
[5]引自梁启超:《中国近三百年学术史》,中国画报出版社,2010年,第1版,第56页。
本书由河南大学出版社正式出版,32开,共342千字,461页,定价45元。
作者:郝进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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