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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凭证的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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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务会计制度和财经纪律的要求,对原始凭证进行严格的审核,是保证原始凭证的真实、合法和有效的前提条件。
  原始凭证是进行会计核算的重要资料和重要依据。只有原始凭证是真实、合法、有效的,才能保证在此基础上进行的会计核算和取得的会计核算资料是真实、合法和有效的。对于出纳员来说,只有经过严格认真审核无误的、符合规定的原始凭证,才能据以编制记帐凭证,才能据以办理款项的收付。对原始凭证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进行认真的事前、事中审核,既是出纳员应履行的财务监督职责的一部分,也是出纳员做好出纳工作的前提条件。1.原始凭证的审核内容
  对原始凭证的审核应包括如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原始凭证的合规性。即原始凭证反映的经济业务是否符合现行财政、税收、经济、金融等有关的法令规定,是否符合现行财务会计制度。例如,费用开支是否符合开支标准、范围的财务规定,付出现款是否符合现金管理规定,等等;同时,还要审核原始凭证本身是否合法凭证,任何企业、单位购进物品、材料,委外加工、运输、建筑安装以及其他服务,都必须取得对方开具税务局规定的统一发票;外地企业来本地承办本企业单位加工、运输、建筑安装、装饰等业务的,应开具业务发生地税务局规定的统一发票(包括临时经营发票),不得开出外地发票收款,更不得开出白条;对方是行政事业单位开具的收费、收款收据,要符合本地财政局的规定。
  (2)原始凭证的真实性。即审查原始凭证所反映的经济业务是否同实际情况相符合,如购进货物的数量、品种、规格等是否和验收单相一致,销售货物的数量、品种、规格等是否和出库单相一致等,有无伪造、变造凭证从中贪污等情况。
  (3)原始凭证的完整性。即原始凭证的内容是否填写齐全,手续是否完备,是否有经办人签字或盖章。对出纳员而言,在具体审核过程中,应注意如下几个方面:①对于外来发票和收据,应注意凭证上单位名称、发票抬头、品名、计量单位、数量、单价、总金额等各项内容是否齐全,是否有单位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是否有税务机关的发票监制章。②对于外来的原始凭证,本单位办理手续是否齐备,比如发票、收据等是否经过有关人员复核,货物是否经过验收,报销时有关经办人员是否签章,是否经过领导批准等等。


1楼2014-08-05 16:28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