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野生救援拒食鱼翅公益宣传片已在中国19个电视频道播出了3,031次。此外,野生救援联合新浪微博开展的新媒体活动,承诺“我与鱼翅说再见”,将拒食鱼翅的信息传递给了2亿微博用户。活动启动后两周内,有5000万人发了微博,34万人上传了照片或发表了承诺 。
减少消费的公众意识宣传活动也得到了企业和商业领导者的响应。截至2014年7月,有24家航空公司宣布了禁运鱼翅的相关政策。它们包括:泰国航空、宿务太平洋航空、新加坡航空、阿提哈德航空、塞舌尔航空、菲律宾航空、亚洲航空、印度尼西亚鹰航空、大韩航空、韩亚航空、阿联酋航空、台湾长荣航空、澳洲航空、新西兰航空、卡塔尔航空公司、荷兰皇家航空公司、瑞士航空、芬兰航空、德国汉莎航空、智利国家航空/ 拉美航空集团、墨西哥航空、斐济航空(只接受托运以可持续发展方式采购的鱼翅政策)、国泰/港龙航空(将不再接受托运以非可持续发展方式采购的鲨鱼及鲨鱼相关制品,包括鱼翅)。此外,3家海运公司—台湾长荣海运、法国达飞海运集团和韩国韩进海运宣布停运鱼翅政策。5家连锁酒店(希尔顿全球酒店、喜达屋集团、丽思卡尔顿酒店、半岛酒店集团旗下的香港和上海酒店以及香格里拉酒店也宣布了禁售鱼翅的政策。
93个国家和地区已经出台法律禁令,禁止海上取鳍,这些国家和地区包括:美国、英国、西班牙、德国、中国台湾、巴西和加拿大。34个国家和地区也出台了法律,在不同程度上禁止鲨鱼捕捞。另外 12个国家和地区已在不同程度上通过了法律——禁止持有、出售和交易鱼翅,这些国家和地区包括:美国、加拿大、中国、埃及和巴哈马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