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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贴:会商宝播报:创业小伙伴,"微店"分家惹纠纷_最新要闻_经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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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合伙创业不是什么新鲜事,散伙分家也是家常便饭,在法律面前都是小事儿.不过最近却出了一个让法官和律师都头疼的分家事件.究竟是怎么回事呢?且听会商宝慢慢道来: 原来,两个女大学生小郑和小张,在大学期间合伙在网上开了个微店,主要经营面膜和化妆品.经过两个人的细心经营,微店销量不错,两个人70%的生意都是靠这个微信号做起来的.然而,去年大学毕业之后,小郑要回老家工作,两位创业小伙伴就只好散伙了.现在问题来了,散伙必然要分家,可这个微店到底值多少钱呢?"家当"又该如何分? 两个创业的小姑娘平时感情是极好的,经过两人的协商,最终决定由小张支付小郑3.8万元,作为小郑对微店付出的一点补偿.由于当时小张手里没有这么多现金,于是就给小郑写了个欠条,约定去年年底付清.小郑拿着欠条,也没多想,就坐上了返乡的列车.然而年底很快就来了,小郑左等右等都没等到小张来还钱,自己去催了几次也没有结果.小郑一怒之下,就把小张告上了法庭. 小张有些为难的说:"不是不想还钱,只是当时散伙时,没有仔细对账,当时的存货和盈利,根本没有3.8万元这么多.对此,小郑不认同.她说这3.8万元,除了存货和盈利,还包括两人一手经营起来的那个微信号."这个微信号,是我注册的,最初的那些顾客,也是我拉来的."小郑说,现在面膜生意70%的销售,都是靠这个微信号,无疑就是两人最大的一笔资产,也要算进散伙费里. 这个问题将我们的法官和律师都给难住了!会商宝了解到:本案的关键是,"微店"到底能不能算资产?"这个很难量化."法官解释说,要看有没有形成固定的销售群和销售渠道,"平心而论,在本案中,两人的生意七成销量来自朋友圈,如果被告不支付一定的补偿,也是不公平的."毕竟是多年好朋友,因为钱而闹到法庭上,两人难免都有点尴尬.说着说着,小张提出,要单独和小郑谈谈,法官同意了.经过两人单独沟通,加上法官后来的调解,两人达成协议:小张当场支付给小郑3万元,小郑撤回诉讼. 多年好友,一朝反目,只为几万块钱,说起来实在伤感情.会商宝建议再好的朋友合伙做生意之前,也不要忘了做个"君子协定",对出资,利润分配,退出机制等进行事先约定,就不会引发这么多纠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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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2014-08-18 15:06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