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遴选程序
1、采取“公示方案→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试讲)→笔试→公示聘任名单→办理聘任手续”的遴选程序。
2、由区人社、教育主管部门和北京师范大学专家组对应聘教师进行资格审查,初审合格者由北师大附校在报名截止日期后7个工作日内通知试讲(面试)、笔试的时间和地点。
3、由北京师范大学专家组通过面试(试讲)方式对参与遴选教师进行考评。面试合格者获得参加笔试资格。面试、笔试结束后,根据折合后的考评成绩,依次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名单。面试(试讲)内容范围为所报学段和学科范围内的教材内容,笔试内容范围是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和所报学科的教材知识。
4、市、区人社、纪检、教育等部门对本次公开遴选(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现场监督和拟聘结果认定。
5、受聘教师与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签订聘任协议,办理人事关系手续。
6、拟聘教师实行一年的试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