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郑宇熙】酒吧再见
和胜利告别之后,我坐在原来的位置上发了一会儿呆。我有种茫然的感觉,不知道自己下一步该做些什么,直到旁边卖冰棍的阿姨走过来拍了拍我的肩,我才回过神来,和这个阿姨道了别就又一个人走回了停车的地方,然后:开车门,上车,启动,回家。
之后的几天没什么特别的,就像我之前的每一个普通日常那样,时间就那么流逝着。头两天还会想着金真儿,以为自己会患得患失下去,第三天她在我的记忆里就渐渐淡化了,直到一周后她打电话给我,若无其事的样子。
这是和好的讯息,意味着之前的一切矛盾删档不提,识趣的人就该顺着台阶下。我是个识趣的人,更何况和她的这段关系里,除开最初,之后的主动权全不在我。
我们约好了第二天去TIMELESS酒吧见面,我总觉得这个酒吧的名字有点耳熟,但思索了一会儿之后,还是宣告放弃。
毕竟是一个礼拜之后,和差点分手的女友宣告再复合后的第一次约会。我精心把自己收拾了一番,觉得镜子里的自己帅得没有天理后,才满意地开车来到了约定的地方。我们挑了二楼的位置,真儿今天也很漂亮,穿着淑女的白裙,画了精致的妆容,至少表面上,我们又回到了从前热恋的时候。
听说原来驻唱的乐队不干了,今天是新歌手的初次登台,我百无聊赖地扫了眼楼下,好像隐约看到了熟悉的人影,但灯光太暗,看不太清楚。我回过头,找了个话题打破了我们之间的沉默,“今天是新人驻唱呢。”
“是吗?我好久没来了,所以不太清楚。”金真儿把一缕碎发别到耳后。
“我和这里的老板熟,所以知道一点。”我漫不经心地晃着酒杯,“没什么名气,也没有舞台经验,因为态度非常诚恳,再加上又在他这边帮了他很多忙,所以才答应让他们试试的。”
“也是乐队吗?你用了‘他们’。”
“不,不是乐队。只有两个人。”我说,然后被台下骤然大起来的议论声吸引了注意力,目光不由自主地顺着人群讨论的焦点投放过去。
是他。
我在心里吹了声口哨。
我想起来了,为什么我会觉得TIMELESS耳熟,因为我和胜利第一次见面也是在这里。他说过他哥哥会在这里驻唱,所以以后会常来这里,是我又忘了。
第一次见,我跟他说下次见面要打招呼;第二次见,我和他打了招呼,又因为心情不佳的原因找他无缘无故地说了些莫名其妙的话;第三次见,也许我应该正式和这个经常和我偶遇的有趣的孩子建立一种稳定的联系了。人们总是健忘,对于我这种一天要见无数个陌生人的家伙来说,健忘是种很好的习惯。但当有一个人总是会巧合地在你的生命中和你巧遇,而你和他的每一次相见都让你觉得愉快的话,也许你就可以试一试和他有些更深入的交往了。
台下唏嘘的说话声在音乐响起后就自动沉寂了下来,第一句歌词响起后,就连稍微走神的我都被这首有些魔性的歌给拉回了思绪。
我安静地听着歌,看着楼下的人们,台上的他们,渐渐松开了捏着酒杯的手指,向后放松地依靠在椅背上。一首歌唱完后,掌声丝毫不吝啬地响了起来,我也在鼓掌,并重新把视线投向金真儿,“实力很不错,这首歌非常棒,看来他们会成为正式的驻唱留下来了。”我顿了顿,又补了句,“你怎么了?身体不舒服吗?”
金真儿的脸色有些苍白,眼睛里有着我看不懂的东西,然而对于我的询问,她却只是勉强地扯出一个掩饰性的笑容,“刚才不小心被呛了一口,没事。”
我就没再说什么了。
和胜利告别之后,我坐在原来的位置上发了一会儿呆。我有种茫然的感觉,不知道自己下一步该做些什么,直到旁边卖冰棍的阿姨走过来拍了拍我的肩,我才回过神来,和这个阿姨道了别就又一个人走回了停车的地方,然后:开车门,上车,启动,回家。
之后的几天没什么特别的,就像我之前的每一个普通日常那样,时间就那么流逝着。头两天还会想着金真儿,以为自己会患得患失下去,第三天她在我的记忆里就渐渐淡化了,直到一周后她打电话给我,若无其事的样子。
这是和好的讯息,意味着之前的一切矛盾删档不提,识趣的人就该顺着台阶下。我是个识趣的人,更何况和她的这段关系里,除开最初,之后的主动权全不在我。
我们约好了第二天去TIMELESS酒吧见面,我总觉得这个酒吧的名字有点耳熟,但思索了一会儿之后,还是宣告放弃。
毕竟是一个礼拜之后,和差点分手的女友宣告再复合后的第一次约会。我精心把自己收拾了一番,觉得镜子里的自己帅得没有天理后,才满意地开车来到了约定的地方。我们挑了二楼的位置,真儿今天也很漂亮,穿着淑女的白裙,画了精致的妆容,至少表面上,我们又回到了从前热恋的时候。
听说原来驻唱的乐队不干了,今天是新歌手的初次登台,我百无聊赖地扫了眼楼下,好像隐约看到了熟悉的人影,但灯光太暗,看不太清楚。我回过头,找了个话题打破了我们之间的沉默,“今天是新人驻唱呢。”
“是吗?我好久没来了,所以不太清楚。”金真儿把一缕碎发别到耳后。
“我和这里的老板熟,所以知道一点。”我漫不经心地晃着酒杯,“没什么名气,也没有舞台经验,因为态度非常诚恳,再加上又在他这边帮了他很多忙,所以才答应让他们试试的。”
“也是乐队吗?你用了‘他们’。”
“不,不是乐队。只有两个人。”我说,然后被台下骤然大起来的议论声吸引了注意力,目光不由自主地顺着人群讨论的焦点投放过去。
是他。
我在心里吹了声口哨。
我想起来了,为什么我会觉得TIMELESS耳熟,因为我和胜利第一次见面也是在这里。他说过他哥哥会在这里驻唱,所以以后会常来这里,是我又忘了。
第一次见,我跟他说下次见面要打招呼;第二次见,我和他打了招呼,又因为心情不佳的原因找他无缘无故地说了些莫名其妙的话;第三次见,也许我应该正式和这个经常和我偶遇的有趣的孩子建立一种稳定的联系了。人们总是健忘,对于我这种一天要见无数个陌生人的家伙来说,健忘是种很好的习惯。但当有一个人总是会巧合地在你的生命中和你巧遇,而你和他的每一次相见都让你觉得愉快的话,也许你就可以试一试和他有些更深入的交往了。
台下唏嘘的说话声在音乐响起后就自动沉寂了下来,第一句歌词响起后,就连稍微走神的我都被这首有些魔性的歌给拉回了思绪。
我安静地听着歌,看着楼下的人们,台上的他们,渐渐松开了捏着酒杯的手指,向后放松地依靠在椅背上。一首歌唱完后,掌声丝毫不吝啬地响了起来,我也在鼓掌,并重新把视线投向金真儿,“实力很不错,这首歌非常棒,看来他们会成为正式的驻唱留下来了。”我顿了顿,又补了句,“你怎么了?身体不舒服吗?”
金真儿的脸色有些苍白,眼睛里有着我看不懂的东西,然而对于我的询问,她却只是勉强地扯出一个掩饰性的笑容,“刚才不小心被呛了一口,没事。”
我就没再说什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