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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货计价及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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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购货价格
  2、附带成本
  3、税金:价内税是价格的组成部分:价外征收的增值税,应区别情况处理。
  二、发出存货计价方法
  1、个别计价法
  个别计价法,又称个别认定法、具体辩认法、分批实际法。采用这种方法是假设存货的实物流转和成本流转相一致,按照各种存货,逐一辩认各批发出存货和期末存货所属的购进批别,分别按其购入或生产时所确定的单位成本作为计算各批发出存货和期末存货的方法。
  2、先进先出法
  先进先出法是以先购进的存货先发出这样一种存货实物流转假设为前提,对发出存货进行计价的一种方法。
  3、加权平均法
  加权平均法亦称全月一次加权平均法,指以本月全部收货数量加月初存货数量作为权数,去除本月全部收货成本加上月初存货成本,计算出存货的加权平均单位成本,从而确定存货的发出和库存成本。
  4、移动平均法
  移动平均法亦称移动加权平均法,指本次收货的成本加原有库存的成本,除以本次收货数量加原有收货数量,据以计算加权单价,并对发出存货进行计价的一种方法。
  5、后进先出法
  后进先出法对成本流转的假设与先进先出法相反,它是以后收进的存货先发出为假定前提,对发出存货按最近收进的单价进行计价的一种方法。
  6、计划成本法
  计划成本法指企业存货的收入、发出和结余均按预先制定的计划成本计价,同时另设“材料成本差价”科目,登记实际成本与计划成本的差额。
  7、毛利率法
  毛利率法指根据本期销售净额乘以前期实际(或本月计划)毛利率匡算本期销售毛利,并计算发出存货成本的一种方法。
  8、零售价法
  零售价法是指用成本占零售价的百分比计算期末存货成本的一种方法。
  三、发出原材料,按照受益原则进行账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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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2014-08-30 16:19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