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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来无事,小笔数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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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有了个诗歌的贴子,那就再开一个文章的贴子。
此楼呢,楼主会把个人觉得写得还不错的文章发过来,如有他人文章,会表明出处,吧友们也可以把自己认为写得比较好的文章发上来,一起学习,品鉴


来自iPhone客户端1楼2014-09-09 23:18回复
    ≪球场边的女同学≫
    他,是班主任最头疼的一个学生,抽烟,酗酒,打架……什么没干过?唯一的优点就是篮球打得很棒。每天放学,总能看到他在球场上拼搏的身影,以及球场周围很多心仪他的女生。
    她,是他的同桌,也是班里学习最好的学生,同样是看他打篮球的女生中的一个。班主任希望她可以多帮助帮助他,却不知,她早已……
    其实男孩很在意她:每次进球后,他总会在观赛的人群中寻找女孩的身影,当他们的视线在某一处接触时,女孩总会把头微微一低,腼腆地露出不为人知的一笑;男孩也会一边笑着,一边跑向自己在球场上的位置。
    有次上班主任的课,他问她:“我值得你喜欢吗?”却不料这句叫人尴尬的话被班主任听到,班主任严厉的目光扫过他们俩。下课后,班主任给女孩的家长打了通电话:“你家孩子有早恋的倾向,麻烦您有时间到学校来一下……”
    下午放学后,办公室门口,女孩的父母在询问班主任自家孩子到底怎么了。而她,眼睛却望着那个篮球场:“咦?今天怎么没人在那?他去哪了?”她眼睛向四周看了看,惊奇地发现男孩在拐角处探出半个脑袋在向自己这边探望,当女孩看见他时,男孩立即缩回了那半个脑袋,带着对女孩深深地愧疚,离开了学校。
    晚上十点多,正在借酒消愁的男孩收到了女孩发来的短信“你在哪?我在XX公园,能来陪陪我么?”“等我一下,我马上就来!”男孩扔下酒钱就飞奔到那里。
    他看到女孩独自一人坐在湖边的长椅上,瀑布似的长发披在肩头,晚风吹过,撩起一缕头发,连男孩嗅到的空气中都有那浓浓的香味。他静静走过去,坐下。
    “这么晚了还不回家,你爸妈不着急么?”
    “他们要是着急,我的成绩也不至于这么差,你说是吧。再说了,你不也没回家么。”
    “那你送我回去啊,我是女生,胆小,晚上一个人走,不安全。”
    男孩起身,拉着女孩的手:“对不起,我不该问你那种问题,你能原谅吗?我知道,这几乎不可能,但我是真的感到很抱歉。”男孩的脸红了,显露出一种悔意。“如果我没原谅你,我是不会叫你来陪我的。现在告诉你,你值得我喜欢。”
    男孩很惊讶,因为他不曾想到女孩会回答得如此流畅,如此认真,虽然他心里很高兴,但他不能因为这份喜欢而耽误了女孩的一生:“我一个坏孩子,有什么好喜欢的?以后,以后你还会遇到比我更喜欢你的人,他才是能给你幸福的人。”“的确,我会遇到那个比你更喜欢我的人,但他有你那种桀骜不驯的品性么?他有你那种对世事不屑一顾的态度么?”男孩没有再说什么,他知道,自己已经在女孩的心里留下了一道不可遗忘的痕迹,但男孩不希望女孩因为喜欢他,而放弃了女孩自己,如果这样,男孩心里会很不安的。
    “明天,明天我不会去学校了,别找我。”男孩很不舍的对女孩说出这样的话。为了女孩,男孩选择了离开……
    女孩以为他在开玩笑,就没当真,还撒娇地对他说“切,我才懒得找你。”
    第二天,男孩果真没来学校,女孩急了,一下课就不停地拨打男孩的手机,但从听筒里传来的却始终是“对不起,您拨打的电话已关机……”女孩懵了,她习惯了有男孩陪在身边的生活。现在,男孩消失了,像风一样的消失了,不留一丝可以追寻的痕迹。
    班主任见男孩没来学校,虽然心里有些着急,毕竟他还是个孩子,但想到没人来打扰女孩了,心里又稍微平缓了些。可女孩坚信男孩会回来找她的,坚信在某一天的下午,篮球场上会出现男孩拼搏的身影。
    每天下午放学后,女孩总会独自一人站在篮球场边,眼睛望着空无一人的球场,心里,想念着那个曾给她带来过美好回忆和一点小麻烦的,他……


    来自iPhone客户端2楼2014-09-09 2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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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音乐中飞翔≫
      我愿乘着那把尼龙吉他,在音乐的天空中飞翔。
      无论是古典音乐之开创者,还是古典音乐之传承者,或是古典音乐之集大成者,都用其毕生的精力来探索这条将古典音乐从宫廷走向民间,从懵懂走向成熟,从野蛮走向文明,从庸俗走向高雅的伟大进步之路。
      在古典音乐的历史长河中,很多音乐家为了是古典音乐能够更好地发展,经历了常人不曾经历过的折磨,也真是这些折磨,才使我们现在的精神生活更加丰富——贝多芬在耳聋之后,写出了震惊世界的《第九交响曲》;比才的《卡门》是如此的享有盛誉,但当《卡门》首次在巴黎演出时,却被冠名为“淫秽的作品”“音乐不知所云”。这给比才以致命的打击。三个月后,比才含郁而死,五年后,当《卡门》再度在巴黎演出时,引起了巨大的轰动……
      作为一个古典音乐爱好者,我对音乐有着自己的看法。图文,数字,音乐是开启人类智慧的三把钥匙。
      塞戈维亚曾说过:“索尔的著名曲目均来源于其所使用的练习曲,这些练习曲是教育的目的与音乐的自然美结合的非常得体。”就拿《b小调练习曲》来说,这本是练习吉他横按的练习曲,但听众觉得其境意更像是:天高云淡的秋夜,微风吹过,水面波纹散开,树影婆娑。于是《b小调练习曲》变更名为《月光》,索尔,亦成为当之无愧的“吉他界的贝多芬”。卡诺的《小行板圆舞曲》以其旋律的轻快明朗,声音的典雅朴实而被改编成不同版本的乐曲。迪安斯的《皮革探戈》恰到好处地利用塔雷加所发现的八度强泛音为前奏和结尾部分。如果听众在乐曲开始前就闭闭上眼睛,等待欣赏的话,就会听到:有一对舞者,穿上荷兰木鞋,在全是巴西巴萨尔木的地板上跳起了《玫瑰探戈》,而他们身后则是一个上百人的西班牙皇家交响乐团为他们演奏。但当听众睁开眼睛想欣赏舞者的舞姿时,眼前的情景让他们不敢相信自己眼睛——舞台上,只有一个人,抱着一把吉他,坐在那里,快乐的演奏。难怪贝多芬曾说:“吉他,就是一个小型的交响乐团!”
      古典音乐的魅力与影响力促使越来越多的人去为古典音乐的发展贡献出毕生的精力。如果上天给我当文学巨匠的机会,抱歉,你还是给别人吧,我对诺贝尔文学奖不感兴趣,所以我拒绝;如果给我解开“哥德巴赫猜想1+1”的完整过程,对不起,我还不想靠别人的施舍来使自己戴上和陈景润一样的光环,所以我不要;如果让我变成一个露宿街头,吃上顿没下顿,被过往的家长作为“反面教材”来教育自己家孩子好好学习的古典音乐演奏者,别担心我会一千遍,一万遍的咒骂你,因为,我会欣然接受!音乐给人们的享受是精神上的,是至真至美至尚的,是图文,数字永远无法代替的!
      若我能乘坐那把尼龙吉他,我愿意在音乐的天空下,在众多古典音乐家的注视下,飞翔!


      来自iPhone客户端3楼2014-09-09 2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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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阳关雪≫
        余秋雨
        中国古代,一为文人,便无足观。文官之显赫,在官而不在文,他们作为文人的一面,在官场也是无足观的。但是事情又很怪异,当峨冠博带早已零落成泥之后,一杆竹管笔偶尔涂划的诗文,竟能镌刻山河,雕镂人心,永不漫漶。
        我曾有缘,在黄昏的江船上仰望过白帝城,顶着浓冽的秋霜登临过黄鹤楼,还在一个冬夜摸到了寒山寺。我的周围,人头济济,差不多绝大多数人的心头,都回荡着那几首不必引述的诗。人们来寻景,更来寻诗。这些诗,他们在孩提时代就能背诵。孩子们的想象,诚恳而逼真。因此,这些城,这些楼,这些寺,早在心头自行搭建。待到年长,当他们刚刚意识到有足够脚力的时候,也就给自己负上了一笔沉重的宿债,焦渴地企盼着对诗境实地的踏访。为童年,为历史,为许多无法言传的原因。有时候,这种焦渴,简直就像对失落的故乡的寻找,对离散的亲人的查访。
        文人的魔力,竟能把偌大一个世界的生僻角落,变成人人心中的故乡。他们褪色的青衫里,究竟藏着什么法术呢?
        今天,我冲着王维的那首《渭城曲》,去寻阳关了。出发前曾在下榻的县城向老者打听,回答是:“路又远,也没什么好看的,倒是有一些文人辛辛苦苦找去。”老者抬头看天,又说:“这雪一时下不停,别去受这个苦了。”我向他鞠了一躬,转身钻进雪里。
        一走出小小的县城,便是沙漠。除了茫茫一片雪白,什么也没有,连一个皱折也找不到。在别地赶路,总要每一段为自己找一个目标,盯着一棵树,赶过去,然后再盯着一块石头,赶过去。在这里,睁疼了眼也看不见一个目标,哪怕是一片枯叶,一个黑点。于是,只好抬起头来看天。从未见过这样完整的天,一点也没有被吞食,边沿全是挺展展的,紧扎扎地把大地罩了个严实。有这样的地,天才叫天。有这样的天,地才叫地。在这样的天地中独个儿行走,侏儒也变成了巨人。在这样的天地中独个儿行走,巨人也变成了侏儒。
        天竟晴了,风也停了,阳光很好。没想到沙漠中的雪化得这样快,才片刻,地上已见斑斑沙底,却不见湿痕。天边渐渐飘出几缕烟迹,并不动,却在加深,疑惑半晌,才发现,那是刚刚化雪的山脊。
        地上的凹凸已成了一种令人惊骇的铺陈,只可能有一种理解:那全是远年的坟堆。
        这里离县城已经很远,不大会成为城里人的丧葬之地。这些坟堆被风雪所蚀,因年岁而坍,枯瘦萧条,显然从未有人祭扫。它们为什么会有那么多,排列得又是那么密呢?只可能有一种理解:这里是古战场。
        我在望不到边际的坟堆中茫然前行,心中浮现出艾略特的《荒原》。这里正是中华历史的荒原:如雨的马蹄,如雷的呐喊,如注的热血。中原慈母的白发,江南春闺的遥望,湖湘稚儿的夜哭。故乡柳荫下的诀别,将军圆睁的怒目,猎猎于朔风中的军旗。随着一阵烟尘,又一阵烟尘,都飘散远去。我相信,死者临亡时都是面向朔北敌阵的;我相信,他们又很想在最后一刻回过头来,给熟悉的土地投注一个目光。于是,他们扭曲地倒下了,化作沙堆一座。
        这繁星般的沙堆,不知有没有换来史官们的半行墨迹?史官们把卷帙一片片翻过,于是,这块土地也有了一层层的沉埋。堆积如山的二十五史,写在这个荒原上的篇页还算是比较光彩的,因为这儿毕竟是历代王国的边远地带,长久担负着保卫华夏疆域的使命。所以,这些沙堆还站立得较为自在,这些篇页也还能哗哗作响。就像干寒单调的土地一样,出现在西北边陲的历史命题也比较单纯。在中原内地就不同了,山重水复、花草掩荫,岁月的迷宫会让最清醒的头脑胀得发昏,晨钟暮鼓的音响总是那样的诡秘和乖戾。那儿,没有这么大大咧咧铺张开的沙堆,一切都在重重美景中发闷,无数不知为何而死的怨魂,只能悲愤懊丧地深潜地底。不像这儿,能够袒露出一帙风干的青史,让我用20世纪的脚步去匆匆抚摩。
        远处已有树影。急步赶去,树下有水流,沙地也有了高低坡斜。登上一个坡,猛一抬头,看见不远的山峰上有荒落的土墩一座,我凭直觉确信,这便是阳关了。
        树愈来愈多,开始有房舍出现。这是对的,重要关隘所在,屯扎兵马之地,不能没有这一些。转几个弯,再直上一道沙坡,爬到土墩底下,四处寻找,近旁正有一碑,上刻“阳关古址”四字。
        这是一个俯瞰四野的制高点。西北风浩荡万里,直扑而来,踉跄几步,方才站住。脚是站住了,却分明听到自己牙齿打战的声音,鼻子一定是立即冻红了的。呵一口热气到手掌,捂住双耳用力蹦跳几下,才定下心来睁眼。这儿的雪没有化,当然不会化。所谓古址,已经没有什么故迹,只有近处的烽火台还在,这就是刚才在下面看到的土墩。土墩已坍了大半,可以看见一层层泥沙,一层层苇草,苇草飘扬出来,在千年之后的寒风中抖动。眼下是西北的群山,都积着雪,层层叠叠,直伸天际。任何站立在这儿的人,都会感觉到自己是站在大海边的礁石上,那些山,全是冰海冻浪。
        王维实在是温厚到了极点。对于这么一个阳关,他的笔底仍然不露凌厉惊骇之色,而只是缠绵淡雅地写道:“劝君更尽一杯酒,西出阳关无故人。”他瞟了一眼渭城客舍窗外青青的柳色,看了看友人已打点好的行囊,微笑着举起了酒壶。再来一杯吧,阳关之外,就找不到可以这样对饮畅谈的老朋友了。这杯酒,友人一定是毫不推却,一饮而尽的。
        这便是唐人风范。他们多半不会洒泪悲叹,执袂劝阻。他们的目光放得很远,他们的人生道路铺展得很广。告别是经常的,步履是放达的。这种风范,在李白、高适、岑参那里,焕发得越加豪迈。在南北各地的古代造像中,唐人造像一看便可识认,形体那么健美,目光那么平静,神采那么自信。在欧洲看蒙娜丽莎的微笑,你立即就能感受,这种恬然的自信只属于那些真正从中世纪的梦魇中苏醒、对前途挺有把握的艺术家们。唐人造像中的微笑,只会更沉着、更安详。在欧洲,这些艺术家们翻天覆地地闹腾了好一阵子,固执地要把微笑输送进历史的魂魄。谁都能计算,他们的事情发生在唐代之后多少年。而唐代,却没有把它的属于艺术家的自信延续久远。阳关的风雪,竟愈见凄迷。
        王维诗画皆称一绝,莱辛等西方哲人反复讨论过的诗与画的界线,在他是可以随脚出入的。但是,长安的宫殿,只为艺术家们开了一个狭小的边门,允许他们以卑怯侍从的身份躬身而入,去制造一点娱乐。历史老人凛然肃然,扭过头去,颤巍巍地重又迈向三皇五帝的宗谱。这里,不需要艺术闹出太大的局面,不需要对美有太深的寄托。
        于是,九州的画风随之黯然。阳关,再也难于享用温醇的诗句。西出阳关的文人还是有的,只是大多成了谪官逐臣。
        即便是土墩、是石城,也受不住这么多叹息的吹拂,阳关坍弛了,坍弛在一个民族的精神疆域中。它终成废墟,终成荒原。身后,沙坟如潮,身前,寒峰如浪。谁也不能想象,这儿,一千多年之前,曾经验证过人生的壮美,艺术情怀的弘广。
        这儿应该有几声胡笳和羌笛的,音色极美,与自然浑和,夺人心魄。可惜它们后来都成了兵士们心头的哀音。既然一个民族都不忍听闻,它们也就消失在朔风之中。
        回去罢,时间已经不早,怕还要下雪。


        来自iPhone客户端6楼2014-09-09 2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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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来@小伙伴吧


          来自iPhone客户端7楼2014-09-10 1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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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iPhone客户端8楼2014-09-10 1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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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iPhone客户端9楼2014-09-10 1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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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暖贴啦


                来自Android客户端10楼2014-09-10 2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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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手工点赞


                  IP属地:四川来自Android客户端11楼2014-09-10 2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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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赞啦~~


                    来自手机贴吧12楼2014-09-12 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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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我


                      来自Android客户端13楼2014-09-12 18:18
                      收起回复
                        顶,


                        IP属地:河南来自Android客户端14楼2014-09-13 0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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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听得到≫
                          佚名
                          像是冥冥中注定的安排,被谁等待,被谁遗忘,被善良的你忽略,却由拾荒的我捡起。打开手掌,侧耳聆听到的依然是熟悉的那声问候,你还好吗?我很好呢。太多的碎片被隔离,到最后只剩下这样说不出的余音,在心里盘绕,在眼神里凝聚,缓缓淌过每一条血管。安静地在灵魂里生长成不成型的祝福。
                          你不说话牵我的手,在沉默里为我传递友情的力量。坚定的眼神。是撞上南墙也不回头的倔强。你打开心房……
                          如今,光阴不再,事过境迁,物是人非,单纯的我们输掉了和时间的比赛。是谁先松开的手,是谁先转过的身?都在漫长的记忆里,成了刻意隐藏的失落的音符,思念渐渐被打败,最终我们忘记了的是一起和好的暗号。
                          想和你肩并肩头靠头一起分享浪漫,到最后却只有,脆弱的眼泪。在表面干涸,成对的玻璃杯破了以后,永远也不可能成为残缺的唯美,“不是两个人一起就是不行”你曾经这样肯定的告诉我,让我在残花凋零的季节里,还执着的寻找着你昔日的身影,心里一千一万中方式。想告诉你我的牵挂,潮水般的涌现,在心口一遍遍摩擦,再一浪盖过一浪,一浪盖过一浪,好不容易到了嘴边,却还是成了一泻千里的懦弱,还是成了无音讯的无效信。
                          时间近乎苛刻地流淌着,让我还来不及有所作为,就和你重逢,你带着明媚得让我熟悉的笑容,像从前一样慢慢的走过,只是…回忆重重砸下来,伴随你们清脆笑声。一幕幕上演,然后无声的焚烧,变成面目全非的灰烬。心里有一个深深地空洞。带着失落和懊悔徐徐上升,直到淹没堤口,才知道是眼泪安静地滑落,自己早已溃不成军。
                          你是否听得到,在我的内心能为你祝福,给你关怀,到这地方已经是极限了。
                          你是否听得到。在我的内心,为了放手,也为了释怀,是这样地呼唤你。
                          “你还好吗?”是魔咒是占卜,是花园,是城堡,你我统统都不用知道,会哭泣,会茫然,会失落,会心疼,这些你全都不用担心,我只是站在这里,为你祈告,祈祷。为你,会双手合成十字花瓣的形状,捧到耳边,用心聆听,不管你是否知道,你一定会听得到。
                          在三千个不知疲惫的春秋之后,它却寄托着我的思念。
                          时光水一般的流失了。但是在很多个沉沉的夜里,那时的欢笑和黯然。那时的忙碌和放纵,都写满了纯真的美丽。
                          对我而言,它就像少时曾经做过的一个纯白色的梦,在慢慢长大时,却发觉总是难以再续,渐渐的发觉它与现实相比的失真的同时,才慢慢更加深刻的品尝出它的弥足珍贵。才慢慢叹息它在生命里悄然走过给人留下的无限缺憾,才慢慢真正读懂这个梦。她们在日渐寂寞的心园里已满是风尘,怅然回头,才恍若隔世般的发现这个梦已离我远去,而你也离我远去。
                          听着胸间回荡的余音。再见那背包里沉甸甸的诗篇,再见那来时路上风花雪月的欣然,再见那场终归图穷匕见的聚散。
                          一笑而过,心碎无痕,不经意间走过了弯弯曲曲的一段路,又回到了起点,一切都那么美丽,一切又似乎无痕迹。不愿看以往。不愿再为往事伤悲…


                          来自iPhone客户端16楼2014-09-22 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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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舞倾城,秦时明月≫
                            已经6年多没流过泪的我,几乎忘记了什么是流泪。然而,《秦时明月》,这部国产动画,却总有让我流泪的情节。它让我明白了很多的道理,让我知道了什么是感动,让我领悟了坚持自己理想的意义。
                            或为大铁锤与阿纲,阿明等兄弟间的情义;或为端木蓉对盖聂的爱;或为荆天明,高月和少羽之间的友情;或为高渐离,雪女及班大师等各位墨家弟子对“仁爱非攻”这一信念的执著追求,我都曾为之感动,也为之流泪。
                            那一年,燕国下起了历年来最大的一场雪。恶劣的天气,预示着一场恶战的爆发。大铁锤和他的弟兄们在夜里顽强抵挡秦国大将王翦和蒙恬的进攻,两天两夜。他们不知,自己如此牺牲自我的战斗,换来的,却是燕国的抛弃。燕国国王为报自身安危,不惜将燕国太子丹的首级献于秦国。大铁锤和他的弟兄们,败了;阵地,丢了;燕国,破了,但阿纲那句震聋发聩的呐喊却犹存耳畔“生在燕国是天决定的,但和铁大哥做兄弟是我自己决定的!”他们为了什么而不惜一切的战斗?为了什么而战斗到最后一个人倒下,最后一滴血流尽?我想,不仅为了燕国的百姓和安宁,更为了燕国男人的尊严!“记住,你是燕国的男人!”。
                            那一天,卫庄凭借黑麒麟和公输仇,进入墨家机关城。端木蓉为让荆天明,高月和少羽进入墨家禁地被隐蝠捉住。在大厅里,盖聂毅然拔剑出鞘。当渊虹出鞘的那一刻,端木蓉对盖聂的爱已达到至深至情的地步。但是,她不能,她不能告诉盖聂,自己对他的爱。端木蓉清楚的知道,在盖聂眼里,自己永远是个长不大的傻女孩。虽然自己立下规矩:拿剑的不救;姓盖的不救;秦国人不救。但当她发现受伤的是盖聂的时候,却义无反顾的使出浑身解数将这个姓盖的,拿剑的秦国男人救下。她深知自己是个硬外表,软心肠的女子,也明知道自己不能爱上他,但端木蓉却对盖聂说“你要好好活着,你还没报答我的救命之恩呢。”端木蓉知道,她希望自己所爱着的盖聂好好活着。端木蓉爱盖聂,爱的是那么的真,那么的深,爱到愿意替他当下白凤暗器的地步。“记住,永远不要爱上一个以剑为生的男人。”这是端木蓉的师傅对她的最后一句叮嘱。然而,端木蓉最终还是没能逃脱医者的宿命“你的医术可以救活天下所有的人,唯独救不了你自己。这,就是我们身为医者的宿命。”她爱上了出师鬼谷的剑圣,爱上了曾经的秦国第一剑客,爱上了那个手持渊虹的男人,爱上了这个以剑为生的盖聂。
                            在墨家禁地,荆天明,高月和少羽三人凭借机智和勇敢,度过了一道又一道只有墨家巨子才能度过的难关。在龙喉,高月充分运用五音十二律和天相、五行的知识破解了阴阳宝盒的秘密;在王道,少羽依靠自己的聪明才智掌握了那盘黑白棋的诀窍,并用最厉害的一招——破阵赢得了胜利,还得到了破阵霸王枪;在侠道,荆天明通过与守护机关兽的周旋得到了墨家的至尊绝器——非攻。此后,三人齐心协力驾驶白虎机关兽将公输仇及其针对墨家机关兽设计的霸道机关兽一并摧毁,消除了威胁墨家一大势力。团结,友爱,互助是他们三人常胜的核心力量。
                            虽然盖聂在与卫庄的战斗中受了重伤,但高渐离,雪女等墨家弟子仍在坚持不懈的与卫庄抗衡。悬殊的势力让他们知道,这无异于送死。但即使这样,即使没有胜算,即使是送死,他们也要与卫庄抗衡。身躯近乎被卫庄及他的手下摧毁,但他们身为墨家子弟所坚守的信念却是卫庄永远无法摧毁的。他们真的在等待奇迹么?这个所谓奇迹何时才能庇护墨家?奇迹,真的存在么?对于他们来说,心中的信念,就是最大的奇迹。这份坚定的信念,足以令比卫庄强一千倍的敌人胆怯,足以令墨家弟子感到非凡的荣耀。有了这些,就足够了。
                            情义,爱情,友情,信念。《秦时明月》以一种独特的方式,诠释着这四个词的最深刻的含义:兄弟们的情义支撑着我们不懈的战斗、把我对你的爱化成守护你的力量、朋友之间要的就是我们之间的默契、即使要以失去生命为代价我也要追求我心中的信念。
                            每当《月光变奏曲》响起时,我都有一种想流泪的冲动。不争气的眼泪弃守我的眼眶,纷然落下。
                            我想,
                            这,
                            就是,
                            《秦时明月》…………


                            来自iPhone客户端17楼2014-09-29 0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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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朔风凛凛,终不离兮≫
                              “酒虽然是好酒,但却喝不得。”
                              “这酒有何名堂?”
                              “在燕国这是公开的秘密,如果雁春君赐酒给一名女子,意思就是要她整个的人。”
                              “这……这样,那雪女她……”
                              那晚,燕国,妃雪阁,飞雪玉花台。
                              雪女以一曲《一舞倾城》,似仙,似雪,似梦地落在飞雪玉花台上。这座妃雪阁里的镇阁之宝,好似为她一个人而建。赵国的歌舞是七国的之最,而雪女的舞技又是赵国所有舞姬的之最。可以毫不夸张地说:赵国所有舞姬加在一起,也不及她一人。雪女天生一副好容貌,五官端正,眉清目秀,她的肤色就如同她的名字,雪白无瑕,就连倾城倾国这个词在她面前,也会暗淡几分色彩。数十年的学习舞蹈,让她的身材更加挺拔而修长。只要是见过雪女的人,无论是王侯将相,还是贩夫走卒,也无论是金枝玉叶,还是胭脂俗粉,都无不会爱上这个来自赵国的舞姬。
                              舞曲奏起,雪女在玉花台上翩然起舞,舞衣上的绸带随着她的舞点飘飞;雪白的长发在空中飞扬。她似一只蝶,又似一片雪,更似一场梦,牵住了所有形色之人的思绪。连燕国的最高掌权者——雁春君也为之心动,赐酒雪女。
                              雪女一身洁净端庄,不愿被他人玷污其身,便以巧妙的方式回绝了雁春君的要求。然而,雁春君并不是容易放弃的人,他以“希望”雪女表演“凌波飞燕”为借口,欲强行将雪女带回深宫。
                              在场座客无不为雪女感到惋惜,但他们却不敢站出来,因为雁春君只要动动手指头,就可以叫他们满门九族的人头落地。
                              那时还只是一名抚琴乐师的高渐离,早已深深爱上了这个叫雪女的舞姬。但他和别人不同:其他人都只是看客,他们爱雪女,爱的是她青春的朝气,是她美丽的容颜,是她独有的聪慧;而高渐离爱雪女,爱的是她的那一份温和。纷乱红尘中,多少人企盼有这样一位红颜知己,不需要浓烈相守,只求谈谈相依。对于高渐离来说,雪女就是他所企盼的红颜知己。
                              就当雪女将被带走的那一刻,高渐离冲了上去,挡住了雁府的人,但雪女因过去的经历,使她不再相信任何人。在河边,高渐离为雪女在雨中撑伞,却收获一个耳光。高渐离因得罪了雁春君,而被雁府的人抓去,雪女为救他,答应了为雁春君跳舞的条件;高渐离也为救雪女,诛杀雁府多人。雪女终被高渐离的真心打动,与他一起逃亡。在山崖上,面对众多的追兵,高渐离告诉雪女,他不在意任何世俗的牵绊,雪女也放弃了自己曾立下的誓言“终此一生,不会再嫁”。她愿意与高渐离一起走向生命的尽头。
                              雪女让高渐离宠爱了一生,高渐离也让雪女全心全意地将生命托付给这个男人。
                              北岭有燕,羽若雪兮;
                              朔风哀哀,比翼南飞;
                              一折羽兮,奈之若何?
                              朔风凛凛,终不离兮…………


                              来自iPhone客户端18楼2014-09-29 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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