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以南吧 关注:4贴子:143
  • 8回复贴,共1

「盘点」[来盘点一下我看过的小说]

取消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我来镇一下楼


来自Android客户端1楼2014-09-11 12:44回复
    你好 旧时光
    文案:
    玛丽苏或许是一种病
    我们都是患者
    轻度不影响正常生活
    重度则有可能名扬九州——呃,比如芙蓉姊姊
    感染无须惊慌,它只宣告成长的开始
    可怕的是痊愈
    它说明,您的少女心,已经熟了
    衰老将至,节哀顺变
    仅以此文
    献给21年来在我的脑内小剧场中
    翩然而过的……帅哥们
    不要迷恋姊,姊只是个传说。
    这是一个喜欢角色扮演的彪悍又温柔的小女孩的故事
    她是女侠、总舵主、雅典娜、月野兔、西米克、希瑞、白娘子……
    她以为所有人都爱她,世界等着她拯救
    却没想到,这世界无人可以拯救,她所能做的,只是长大。
    然后没入无药可救的成人海洋。


    来自Android客户端2楼2014-09-11 12:48
    回复
      深海夜未眠
      文案
      许合子被天子骄子乐铖白挥球时不小心砸中,引发两人父母的见面。许合子的母亲因此得以攀上中年丧妻的乐父,两人成为异父异母的兄妹,同居屋檐下。相处中,两人暗生情愫,度过一段美好的年少岁月。然而一件突发事件,许合子的母亲害死了乐父,目睹这一事件的乐铖白精神大受刺激,许合子也被此事牵扯,锒铛入狱。许合子因罪入狱的那个夜晚,乐铖白才飞车去向自己的外公求情,却意外发生了车祸,失去了记忆……多年后,他们重逢,他虽然失去记忆认不出她,却在相处中情不自禁被她吸引,再次爱上了她。而她,因为过去的那段记忆,却只想逃离…… ...


      来自Android客户端3楼2014-09-11 12:49
      回复
        最美遇见你》
        文案:人们在最青春的岁月里挥霍青春,只盼望回首,不要遗憾。


        来自Android客户端4楼2014-09-11 13:04
        回复
          爱久暖人心
          文案
          五年前,阎青初入职场,邂逅TC总裁沈桑眠。什么?他要娶我?开玩笑的吧?!于是,新晋职员风光大嫁,华丽变身万众瞩目总裁夫人。
            可是,蜜月第一天沈桑眠递来一纸契约是怎么回事?基金?分红?不干涉彼此的私生活?原来她只是挂名沈夫人!沈桑眠,不带你这样欺负人的!
            但阎青何许人也?传说中打不死的小强!沈桑眠,我就不信你不会爱上我!正当阎青在征服沈桑眠的道路上奋勇前行时,却杀出个曹诺莎!
            不就是青梅竹马吗?不就是救过你一命吗?沈桑眠,因为她,你难道就要放弃我们的婚姻吗?
            好吧。沈桑眠,你的爱,阎青我等不起了,我不想要你了。
            五年后,他还是潇洒大老板,她却是大龄单身妈妈。她的身边已有依靠,可是,沈桑眠,你为什么又要出现?
            因为我不愿将就,青青,我们重新开始好吗?
            总有一段感情,你不忍放弃,总有一个人,爱过之后,其他人都变成了将就?  原来你是爱我的,一直一直。沈桑眠,你个闷骚男,你怎么不早说?!


          来自Android客户端5楼2014-09-11 13:07
          回复
            三生三世十里桃花
            文案
            近来,我有些嗜睡,恍惚中,似乎还做了个梦,梦中,又回到了三年前俊疾山上初见夜华的时候。他手持冷剑,一身是血地倒在我的茅草屋跟前。
              并不是我救了他,他却非要报答,我两手一摊:“你不如以身相许。”这便就成了亲,有了腹中的孩子。
            我自记事开始,便一个人住在俊疾山上,身边只有鸟兽虫鱼,所以也没有名字。他叫我素素,说从此以后,这便是我的名字,我偷偷开心了好几天。
              后来,他带我来到这九重天上。我才知道自己的夫君原来竟是天君的孙子。
              那时,他还尚未曾被立为太子。
              可在这九重天上,没有人承认他是我的夫君。他也从未与天君提过,他在东荒娶了个凡人做夫人。
            ◇◇◇◇◇◇◇◇◇◇◇◇
              那一夜,我去夜华的寝殿送羹汤。寝殿四周无人把守,素锦天妃的声音凄凄切切传出来:“你娶一个凡人,不过是报复我背叛你嫁给了天君,是不是?可我有什么办法,我有什么办法,四海八荒的女子,谁能抵挡得了天君的恩宠?呵,告诉我,夜华,你爱的仍然是我,对不对,你叫她素素,不过是因为,不过是因为我的名字里嵌了个素字,对不对?”
            ◇◇◇◇◇◇◇◇◇◇◇◇
              那时候,在东荒的俊疾山上,若夜华告诉我他已经有了心尖尖上的人,我是不会让他娶我的。
              那时候,我还没有爱上他,我只是一个人很寂寞。
              可他什么也没说,他娶了我,还将我带上了这九重天。
              我想,不管怎样,他娶的是我,我们是对着东荒大泽拜了天地发了誓言的,我还有了他的孩子,我这么爱他,总有一天他会被我感动。
              而他,也确实逐渐地对我温柔了。
            ◇◇◇◇◇◇◇◇◇◇◇
              爱这种东西,有时候,会让人变得非常卑微。
            可那件事情发生了。于是我一梦醒来,代价是失去双眼,失去光明
            ◇◇◇◇◇◇◇◇◇◇◇
            她站在诛仙台上凉凉地对我笑:“你知道么?天君要将夜华封做太子,将我赐给夜华做夫人。”
              她依然矜持地笑:“我和夜华情投意合,这九重天上本就不是一个凡人该待的地方,生下孩子,你就从这诛仙台上跳下去,回你该回的地方吧。”
            我不知道跳下诛仙台是不是真的可以回到俊疾山,那时候我从没有想过离开。我愣愣地问她:“是夜华让我回去的么?我是他的妻子,理所应当,要跟着他的。”
            ◇◇◇◇◇◇◇◇◇◇◇
              现在想来,那一番话,也真是自取其辱。
            可那时候我一直侥幸地以为,夜华至少是有一点喜欢我的,只要他有那么一点点喜欢我,那我也是要待在他的身边的。


            来自Android客户端7楼2014-10-28 12:28
            回复
              华胥引
              文案
              幻术构成的曲谱里, 尽是人世的辛酸与苦涩。 心之逆旅, 华胥为引。】
              华胥一引,乱世成殇。 琴弦震响于九州列国之上,无声惊动。 这是一个发生在乱世的故事。 国破那日,卫公主叶蓁盛装从城墙上跃下,以身殉国。 陈世子苏誉望着她如飞鸟般坠落,轻轻合上手中折扇,淡淡道,以公主之礼,厚葬了罢。 那是后来的史书记载中,陈世子苏誉与卫公主叶蓁唯一的一次见面。 而真正的风月传说,往往隐藏在丹青史笔之后……
              亡国公主叶蓁依靠鲛珠死而复生,流浪于九州列国,以华胥调为引,为他人编织出一个个梦境。有的人愿望实现,有的人梦想成真,而现实中的辛酸与苦涩,被轻描淡写抹去。幻术组成的琴声,生死人肉白骨,她是幻境中唯一的神,执掌生死,却握不住自己的幸福——与敌国世子的一次次相遇,身份两重,缘也两重。到底是缘分的邂逅,还是命运的戏弄? 清平华胥调,能不能让每个人追回旧日的思念,不再悲伤?


              来自Android客户端8楼2014-12-18 22:03
              回复
                南方过境
                文案
                越是逃离 却越是靠近你越是背过脸 却越是看见你
                她似一场经久不散的季南风,席卷他心。 他是她心之城池里,唯一的城民。 一场漫漫经年的久别重逢,揭开时光掩埋下的伤痕与真相,却让爱情再次走向万劫不复。 一次饭局,傅希境偶遇五年前不告而别的女友季南风,他执意认为南风就是其旧日恋人赵西贝,遭到南风矢口否认,却丝毫不能打消傅希境的疑虑。 在傅希境的步步紧逼下,南风的防守节节败退,那段刻意被她遗忘的往事也渐渐浮出水面——季南风五年前化名赵西贝,带着不为人知的目的和仇恨接近傅希境,一年的时光,她一步步走进他的心,却免不了自己泥足深陷。而因为她的爱情,害得母亲成为植物人。强大的内疚和罪恶感令她带着母亲远走,投奔好友谢飞飞,生活也逐渐趋于平静。 五年后,命运转了一个圈,他们再次相逢,一切又回到原点。因着往事难诉,南风只想逃离,傅希境却穷追不舍。 明明不过咫尺,心却如隔天涯。 最绝望的爱情莫过于,爱,却不能。 当南风过境,是否会有温暖留痕?
                若没有你,我这一生,就算再快乐,也不会多快乐了。


                来自Android客户端10楼2014-12-18 22:12
                收起回复
                  @某羽幽 来补几本?想不起来了


                  来自Android客户端16楼2015-02-19 19:08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