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小组财务管理是当前农村国民关心的焦点,也是引发组集体纠纷的重要因素。为提高集体资产使用效益,维护集体和群众切身的经济利益,从制度上强化管理,从源头上堵塞漏洞,建立规范的农村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农村财务监督管理,按县政府的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全面推行农村财务规范化管理,实行“组账村代管”。
一、基本目标
此次实行“组账村代管”的基本目标是:确保农村集体财务核算准备,资金运用正确,帐目设置齐全,结帐及时,财务公开达到“四化”要求,实现农村集体财务管理规范化、民主化、制度化的标准。
二、实施方法和措施
“组账村代管”实施方法是:在保持组集体的资金及资产的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受益权和债务债权关系不变的前提下,在做好一项委托、二级审核、三个制度、四层监督等措施的基础上,实行统一计帐和集中核算,每季度在规定的时间内,由各村民小组上报财务收支凭证,经审核后入帐并公示。具体措施如下:
1、经村民代表大会同意,签定将本村民组会计账务书面委托村委会统一代管核算的代理委托书。
2、做好村民小组和村委会两个层次的审核。
3、执行本村民组财务管理、财务监督、财务公开三项制度。村民小组的票据、凭证应由村民小组组长审批,由村民小组代表监督签名,由村代管会计每季度统一进行严格审核,按照公开地点公众化、公开形式专栏化、公布内容通俗化和热点问题专项化的“四化”要求,统一公开内容、公开程序和公开时间,每季度公开一次。
4、抓好群众监督、业务监督、审计监督、检查监督等。镇政府将每年组织一次农村财务大检查,对做得好的村和村民小组给予充分肯定,对检查出来的问题及时通报,监督整改。
5、做到六个统一。
(1)统一会计队伍。“组账村代管”后,各村民小组不再设会计,只设一名报账员(出纳)。“组账村代管”代理会计负责管理全村各组账目,实行一组一账,由各行政村所聘请的持有“农村会计上岗证”的专业会计担任,且不得随意变更。村小组财务管理人员本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得(兼)任报账员(出纳),报账员(出纳)变动须经村委会批准并报镇财政所备案,村代管会计变动须经镇政府批准,并报县财政局备案。
(2)统一票据。村小组向单位和农户(个人)收取的资金要手续完善,统一使用由财政所监制的专用收据,不得以白条抵库,不准重收重支,不准漏收漏支,不准挪用现金,不准公款私存,不准非出纳人员收取现金,收据要指定专人领取、缴销和保管,支出单据(消费单据)原则上使用税务部门发票。
(3)统一账本和会计科目。“组账村代管”统一使用财政所提供的规范账本为各组记账,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科目内容使用会计科目,财务核算执行《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
(4)统一核算计账。各村民小组报账员每季度首月的前三天将上季度发生的经济业务票证整理完备,经本组村民理财小组审核后向行政村报账,村代管会计每季为各村民小组记账一次。
(5)统一开支审批手续。村小组要建立健全现金开支审批制度,严格开支审批手续,开支单据要注明经济用途,并由相关经手人、证明人、审批人、民主理财监督小组长四人签名。违纪违规的开支一律不能审批报销。日常开支1000元以下的由村小组长审批,超过1000元的,经村民大会通过才能审批。对手续不完备的开支和用途不合理的开支,报账员有权拒绝付款,并应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
(6)统一档案管理。村代管会计为各组记账后,要编制《会计科目余额表》、《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张榜公布表》。村小组的所有凭证由村委会装订,与账簿、会计报表一起分组,按年度装订成册,建立“组账村代管”专柜,归档保管,并将暂付款(借条)复印一份交村委会留存。
三、实施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组账村代管”工作由镇纪委监察室进行跟踪监督检查,镇财政所负责业务指导,镇政府成立由镇长任组长,财贸副镇长任副组长,镇组织、纪检、财政、农业、民政等相关部门人员为成员单位的“组账村代管”工作领导小组。各村委会要切实加强农村财务管理工作,把推行“组账村代管”工作列入工作议事日程,确保实现“组账村代管”的工作目标。
(二)分步实施,稳步推行。
“组账村代管”工作分两步实施:
第一步:清理审计阶段(4月15日前)。由各村组织对所辖组财务情况进行摸底清理,并对所有收入项目进行登记,对组级票据进行清理,对以前年度的票据进行核对并进行解缴。
第二步:移交阶段(4月30日前)。各村对组级账务进行移交并填写移交表,按照“组账村代管”实施方案操作到位。镇政府进行检查验收,对“组账村代管”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一、基本目标
此次实行“组账村代管”的基本目标是:确保农村集体财务核算准备,资金运用正确,帐目设置齐全,结帐及时,财务公开达到“四化”要求,实现农村集体财务管理规范化、民主化、制度化的标准。
二、实施方法和措施
“组账村代管”实施方法是:在保持组集体的资金及资产的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受益权和债务债权关系不变的前提下,在做好一项委托、二级审核、三个制度、四层监督等措施的基础上,实行统一计帐和集中核算,每季度在规定的时间内,由各村民小组上报财务收支凭证,经审核后入帐并公示。具体措施如下:
1、经村民代表大会同意,签定将本村民组会计账务书面委托村委会统一代管核算的代理委托书。
2、做好村民小组和村委会两个层次的审核。
3、执行本村民组财务管理、财务监督、财务公开三项制度。村民小组的票据、凭证应由村民小组组长审批,由村民小组代表监督签名,由村代管会计每季度统一进行严格审核,按照公开地点公众化、公开形式专栏化、公布内容通俗化和热点问题专项化的“四化”要求,统一公开内容、公开程序和公开时间,每季度公开一次。
4、抓好群众监督、业务监督、审计监督、检查监督等。镇政府将每年组织一次农村财务大检查,对做得好的村和村民小组给予充分肯定,对检查出来的问题及时通报,监督整改。
5、做到六个统一。
(1)统一会计队伍。“组账村代管”后,各村民小组不再设会计,只设一名报账员(出纳)。“组账村代管”代理会计负责管理全村各组账目,实行一组一账,由各行政村所聘请的持有“农村会计上岗证”的专业会计担任,且不得随意变更。村小组财务管理人员本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得(兼)任报账员(出纳),报账员(出纳)变动须经村委会批准并报镇财政所备案,村代管会计变动须经镇政府批准,并报县财政局备案。
(2)统一票据。村小组向单位和农户(个人)收取的资金要手续完善,统一使用由财政所监制的专用收据,不得以白条抵库,不准重收重支,不准漏收漏支,不准挪用现金,不准公款私存,不准非出纳人员收取现金,收据要指定专人领取、缴销和保管,支出单据(消费单据)原则上使用税务部门发票。
(3)统一账本和会计科目。“组账村代管”统一使用财政所提供的规范账本为各组记账,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科目内容使用会计科目,财务核算执行《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
(4)统一核算计账。各村民小组报账员每季度首月的前三天将上季度发生的经济业务票证整理完备,经本组村民理财小组审核后向行政村报账,村代管会计每季为各村民小组记账一次。
(5)统一开支审批手续。村小组要建立健全现金开支审批制度,严格开支审批手续,开支单据要注明经济用途,并由相关经手人、证明人、审批人、民主理财监督小组长四人签名。违纪违规的开支一律不能审批报销。日常开支1000元以下的由村小组长审批,超过1000元的,经村民大会通过才能审批。对手续不完备的开支和用途不合理的开支,报账员有权拒绝付款,并应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
(6)统一档案管理。村代管会计为各组记账后,要编制《会计科目余额表》、《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张榜公布表》。村小组的所有凭证由村委会装订,与账簿、会计报表一起分组,按年度装订成册,建立“组账村代管”专柜,归档保管,并将暂付款(借条)复印一份交村委会留存。
三、实施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组账村代管”工作由镇纪委监察室进行跟踪监督检查,镇财政所负责业务指导,镇政府成立由镇长任组长,财贸副镇长任副组长,镇组织、纪检、财政、农业、民政等相关部门人员为成员单位的“组账村代管”工作领导小组。各村委会要切实加强农村财务管理工作,把推行“组账村代管”工作列入工作议事日程,确保实现“组账村代管”的工作目标。
(二)分步实施,稳步推行。
“组账村代管”工作分两步实施:
第一步:清理审计阶段(4月15日前)。由各村组织对所辖组财务情况进行摸底清理,并对所有收入项目进行登记,对组级票据进行清理,对以前年度的票据进行核对并进行解缴。
第二步:移交阶段(4月30日前)。各村对组级账务进行移交并填写移交表,按照“组账村代管”实施方案操作到位。镇政府进行检查验收,对“组账村代管”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