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教人字[2014]20号关于招聘劳务派遣幼儿教师的实施方案
根据我区 2014-2015 学年幼儿师资需求情况,经区政府批准,需补充
部分劳务派遣幼儿教师,现面向社会组织公开招聘,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数额
共 37 人(详见附表 1)
二、招聘条件
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幼教事业;身心
健康,经县级医疗卫生部门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体检合格,无传染病、精神
疾病史;年龄在 30 周岁以下;具有幼师专业中专或师范类专科及以上学历,
或非师范类专科及以上学历且取得了教师资格证;2013 年参加教育系统就
业见习的人员。
三、管理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