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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风吹不走的尘埃》by冰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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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坑,想写一篇现代文。
迷茫彷徨执着的青春总是讨论不完的话题。
每个人的经历都可以写成一本小说
毕竟是每个人最特别的记忆。
在我还记得之前,我愿意把这些都写出来。
很单调平凡的文。


IP属地:重庆来自Android客户端1楼2014-09-17 09:29回复
    [楔子]
    如果不逼自己一次,你永远都不会发现自己有多么优秀,也永远也不会知道自己错过了什么。


    IP属地:重庆来自Android客户端3楼2014-09-17 0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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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学生会纳新了。
      我拿着报名单来到了纳新地点,想去画海报画各种的宣传部,毕竟我还是很喜欢画画的,但又被礼仪队的队长邀请去面试礼仪队。
      在礼仪队面试门口,我看到了轩庭和边言,白桐去了网信部,曾经去了体育部。
      笑着打了打招呼,他们问我十一打算怎么过。
      我确实没想好。
      家里太远,学校又在县城,大概应该是去市中心逛一逛吧。
      那一年国庆和中秋是连在一起的。
      轩庭跟我说,那把你QQ和电话给我吧,我回去联系你再商量啊。
      交换完联系方式之后,面试就到我了。
      第一次面试还是挺紧张的,几乎是问我什么我便答了什么。
      问我的就是当初在军训前带我们班走的那个学姐,也是从那之后我面对一整年的部长。
      她叫洋海。
      我又去面试了宣传部,给我的感觉很轻松,并不像礼仪队那样严肃认真,还让我顺便画了画。并说这是因为宣传部需要创作灵感。
      晚上时候,洋海学姐的电话却突然来了,她的口吻不容拒绝,着实让我吓着了。
      我那时便是不擅长拒绝的人。
      尽管很喜欢宣传部,可惜我最终还是只去了礼仪队。
      而轩庭边言曾经白桐也各自进了各自想去的部门。
      既来之则安之
      能进到学生会我其实也是很开心的。
      我答应轩庭十一去市中心玩,他家就在市中心,也是挺近的。
      我记得很清楚他那时候跟我说,不好意思啊我也不知道有哪里好玩的,好像不是网吧就是唱歌啊。
      我说没关系,出来玩不是为了玩,是为了跟你们认识。
      因为你们是我在大学认识的第一个朋友,我想跟你们一起走完大学四年。
      那时候我真的相信偶像剧里,电影里的好兄弟好朋友是可以一直一直走下去,直到很多年后还能嘻哈打屁的情节。
      认识他们,我很幸运。
      所以想对他们很好,即使依然跟他们二逼无节操,可是我心里想这么多,怎么会让他们知道呢。
      也许我当初多珍惜他们,他们也不知道的吧。
      我对朋友有很大的执念。
      也有最强大的占有欲。
      我不喜欢我认为属于我的东西无论人还是物被人抢走的感觉。
      不过,那时候就是最开心的时候,没有这些想太多,没有让我烦恼的无忧无虑的一段生活。
      那时候我还是积极向上的呢。
      也是现在的我最向往的我。
      就是那个做自己,要强,不服输的我。
      [一面笑的疯了,一面哭的累了判若两人。下一个我又是什么角色?]


      IP属地:重庆来自Android客户端5楼2014-09-17 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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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轩庭带我还有白桐去了一个游乐场,边言中途去找女朋友先走了。
        而曾经也是因为回家了而懊悔着不能跟我们一起玩。
        游乐场和一个公园是连在一起的
        我从没见过这么好看的绿意。
        在我的家乡,永远都不可们见到这样温婉的公园,我那边的公园从来都是给人一种很雄壮的感觉。
        我们买了四个吹泡泡的,一路边走边吹,我则拿起手机拍了照片。
        突然很庆幸那时候拍了照片。
        不然现在的我要是回忆起这些画面都没有能够让我微微笑失神的东西了。
        大摆锤,过山车。
        每一样刺激的我们都要挑战。
        他们笑我闭眼不看,我笑他们尖叫连连。
        总之就是更加熟悉了。
        我的朋友,我大学的好兄弟。好兄弟…
        我可以很清楚的记得轩庭那天穿着卡其色的毛线外套,背着一个斜挎的背包,白色的球鞋,普普通通的牛仔裤。
        我见到他的时候他微微笑的画面一直就刻录在我脑海里,在现在的记忆里。
        当然,记忆里出现最多的也是手机拍他的时候拍到他正吹着泡泡的侧脸。
        我以为这些画面只有电视剧里才有,可是我错了,我在现实真的看到了阳光透过树叶细缝撒下来,他在吹泡泡的样子。
        也许我也不算错,这个画面也只存在在我的记忆里和我的手机里了。
        有人说过一句话,心里是怎样,眼中的世界就是怎样。
        那时候我心里只有朋友,只有最憧憬的大学生活。
        所以整个世界在我眼里都是颜色缤纷的。


        IP属地:重庆来自Android客户端7楼2014-09-17 1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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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夜来得比我想像的更快,轻微的夜盲让我在黑夜里走路格外难。
          就是这么点细节被轩庭看见了,他走到我身边让我拉住他单肩包的带子。
          可能那时候对他的感觉对他的重视就与边言和白桐不同了吧。
          有人说男女之间不可能有真正的友情,我是不信的。现在也不。
          第二天轩庭的父亲带我们去打真人cs。
          对于我来说,这无疑是刺激的。性子本来就不内敛不含蓄,甚至用那时候最贴切的形容词来说就是“女汉子”。
          但我知道我不是。
          至少我内心的细腻敏感就像正常的小女生一样。
          也许正如所有星座书上说的那样,双子座的双重人格。
          我是个矛盾的人。
          一边矫情一边嫌弃着自己的矫情。
          到如今我都不能好好的认识我自己。只是凭着感觉身不由己。
          我不会带cs专用方巾,轩庭就细心的帮我围起,我看着和我距离太近的轩庭,看着他挺认真的眼睛,突然就不好意思的尴尬害羞起来。
          因为那样的距离……太近了。
          如果换一个场景那便是一个男生在奶茶店门口为另一个女生系上围巾的温暖场景。
          我不喜欢这样近的距离,就好像被刺包裹的刺猬为了保护自己不让人靠近。
          我虽不喜,却也没有言表。
          似乎小时候就不喜欢与任何人靠的太近。
          但也许这便是那时候的青涩和单纯。
          [如果我能,早点承认,对你依赖多么深,现在会怎样。
          如果我能像你那样勇敢天真,或许我更值得你爱。]


          IP属地:重庆来自Android客户端10楼2014-09-18 0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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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然后我就认识了丝丝。
            那是教官回学校看我们的时候,他们也是对这个在餐桌上表现的很开朗的女孩子表现了兴趣。
            从那之后,我们的“组织”便是六个人,我,丝丝,轩庭,边言,白桐,曾经。
            直到丝丝跟我们吃了第一次夜宵,我就知道她已经正式来到我们的小团体了。
            我不知道的是,当初甚至有些排斥她到如今我们却是形影不离的闺蜜。
            更多的应该是她真的很好吧。好到让我能卸下伪装在她面前哭的不成人样。
            其实早就认识这个女孩子,军训的时候班级见面会,她坐在我前面,跟我打了个招呼,我才知道她同我是一个地方来的。
            我怕生,于是便只是礼貌性的微笑了哦了一声。
            后来她便总说我那天给她的第一印象简直高冷。
            我就嘿嘿的笑。
            对她在更之前的印象就是军训时候中途休息的时候,我在上面唱最初的梦想,她在下面跟着我一起唱。
            也是个相当能给我勇气的一幕。
            回忆过去总是美好的,而那一段时间却是我真正没有烦恼的。
            而那一个我,却也是我现在再也回不去的我了。
            那一天妈妈打电话来说我,什么原因我忘了,只是我永远记得那一天我鬼使神差的敲开隔壁宿舍丝丝的门。
            我在走廊里跟她哭跟她诉说我真的很不喜欢我妈妈说我跟我爸爸一个鬼样子。
            我也努力也委屈。
            那时候的眼泪就像不值钱一样。
            只要触及我骄傲的自尊,我就会敏感的流眼泪。
            但我却是觉得那时是幸福的,至少还能流出眼泪。至少我还有自尊还能为自己的事哭出来。
            妈妈很爱我。
            我现在懂她有多爱我,那时懂虽然懂,却听不出哪些话是气话。
            于是一打电话就是两个人在对骂。
            丝丝在旁边静静听,我就一直说一直哭。
            哭完了就好了。
            和丝丝开始无话不谈。
            女生果然还是该有一个能说话的闺蜜的。
            那之后,我再也没有好朋友被她占走的感觉了。
            大一强制晚自习。
            六个人每天上课下课,晚自习之后我和丝丝以及曾经一起去边子和轩庭,老白他们的教室找他们,学校里的小吃街的某家店便是我们最常光顾的夜宵店。
            我,丝丝和曾经是一个班的。于是每次我们谁找到教室便帮剩下两个人占座。
            我便发现曾经虽然是个高大的男生,但有时却像个小孩子。爱玩却不无赖,有自己的单纯。一心一意地喜欢篮球,也一心一意地想努力。
            11月便是学校的运动会,有男子篮球赛,女子篮球赛。而我,则因为高中一个同学在我们院系的篮球队里,她也是知道我会打那么一点点,我便逃不掉去打篮球的命了。
            不过,那时我并没有拒绝。


            IP属地:重庆来自Android客户端12楼2014-09-18 2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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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为我还有热血,还有一颗想要胜利的心。
              很快我便开始参加每天早晨6点半的训练,也就是5点半就要起床。
              对于爱赖床总睡不够的我来说,近乎要命。
              不过与此同时,曾经也加入了院男子篮球队。我们便约好在宿舍楼底下一起走去训练。
              也因为这样,我每天赖床的时候总会接到曾经给我的电话。
              喂,起床训练了。
              嘿,起床咯。
              嘿,猪,还没起来啊。
              再不起来没饭吃了。
              也就是这么渐渐磨掉了我的起床气。
              [never mind i will find someone like you, i wish nothing but the best for you, don't forget me I beg, I remember you say.]


              IP属地:重庆来自Android客户端13楼2014-09-18 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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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哎。现在回忆起原来的事情,除了无奈却也是挺虐心


                IP属地:重庆来自Android客户端14楼2014-09-19 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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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有人说过一句话。
                  时间是考验一段感情是不是稳固的良药。
                  在和曾经每天早上去篮球场,每天我看着他训练,我自己也认认真真训练的日子里,虽然辛苦却也挺快乐。
                  每天在轩庭丝丝他们快要下早操的时候,我们便提前离开篮球场去食堂占座。
                  我想,形影不离大概就是形容我们几个的关系。
                  那时候真的是每天都形影不离。
                  很快,男篮开始了。
                  曾经不止一次跟我们吐槽过大二技术太好,让大一的他们很有压力,而且大二给他们的战术就不适合他们。
                  如果你以为是灌篮高手或是黑子的篮球那样的桥段就大错特错了。
                  他们的第一场比赛,败的很惨。
                  而且场上比赛的激烈对冲也让曾经这个中锋受了伤。
                  中锋是什么,就是把闪光的中心留给控球后卫,得分后卫的人。自己则在篮下跟对面做着最激烈的拼杀。
                  也就是所有的脏活累活。
                  看的太激动的时候也会忍不住破口大骂别那么多小动作。
                  曾经下场了只是笑了笑说一句,男生么,打篮球都这样。
                  我也只好就此作罢。
                  但是,却在心里暗暗下定决心,女篮开始的时候要把那个院的女篮打哭在地。


                  IP属地:重庆来自Android客户端15楼2014-09-21 0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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