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院2014年国庆放假期间关于学生安全的通知
各位同学:
按照国务院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4年部分节假日的安排,现就2014年国庆节放假调休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14年10月1日至10月7日放假调休,共7天。上班时间调整为:9月28日(星期日)至9月30日(星期二)上班、10月8日(星期三)至10月11日(星期六)上班。10月6日(星期一)的课程调至9月28日(星期日)上,10月7日(星期二)的课程调至10月11日(星期六)。
为了切实加强国庆节期间学生安全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节假日期间,各位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维护学校安全稳定;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如交通安全及人身安全,尤其拥有电动车、自行车的学生,要遵守交通法,以防发生意外;注意防盗、防骗、防火;注意餐饮卫生等。切实提高安全稳定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发现问题及时报告。严格遵守学校关于学生宿舍管理规定,严禁夜不归宿,不能留宿外人,严禁学生酗酒,杜绝学生宿舍男女混居等情况发生,对违纪学生将按有关条例进行纪律处分。
二、中秋节期间,学校不提倡组织集体外出郊游和校际间的联谊活动,对凡未经批准,学生自行组织外出郊游活动及校际之间联谊活动而发生事故的,由组织者和参与者负全部责任。
三、由于刚刚开学,不鼓励家住南宁市以外的学生回家或外出游玩。凡要求回家或外出的学生,必须严格履行请假报批手续,请假程序:学生本人写出正式假条(请假条上须写明:“请假离校返家或外出游玩期间一切安全问题由学生本人和家长负全部责任”,写明请假期间的去向和起始时间、家庭及本人联系方式等),交班主任或辅导员核实,再递交学院党委副书记批准后方可离校。学生必须按时返校上课,原则上不批准延长假期。
四、中秋节放假前夕,各学生宿舍要进行卫生大清扫,消除宿舍安全隐患,确保不出安全事故。
五、对节假日之前未经请假擅自离校的学生要严肃处理。对于不经请假擅自离校的学生,除发生安全问题由其本人负全部责任外,返校后要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并责成其写出书面检讨,并视认错态度进行纪律处理。
文学院学工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