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哲学的本元普遍的不是思维就是存在。
然而,思维就是存在,存在就是思维。
和存在县对立的是“不存在”。不存在就是规律。
规律是不可知的。规律是可以反映为常数和运算符的。
联系的反映就是等号“=”。=是一种运算符,联系是规律的组成部分。
哲学的数学原理
A<=kB。<是主观的认识论和方法论。=是联系,A是因变量,B是自变量。k是常数。世界上任意事物都有联系。零联系是一种特殊的联系。规律的反映包含一切常数和运算符,k.、=、乘号(这里省略了,但是确实存在)。
明显,在数学原理中,主观的认识论和方法论不是本元。而自变量因变量也不是本元。常数和运算符才是本元的。而常数和运算符反映的是规律。规律决定了数学原理中的本元是常数和运算符。
所以哲学的本元是规律。
规律恒成立,无条件,永远不变。
物质就是意识,意识就是物质。物质的运动是绝对的,静止是相对的,有条件的。
规律的静止是无条件的、绝对的,因此规律不属于物质。
也就是说本元论上面,“不存在”不是“存在”。但是“不存在”又是存在的。“不存在”决定一切的存在的绝对运动,同时“不存在”决定了自身的绝对静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