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拒绝继续安装出租车计价器标志灯具,出租车GPS定位系统的说明》;
7月24日.我们作为出租车的听证代表参加了计价器安装竞标听证会,兴达出租车有限公司在竞标听证会上中标。负责临江市766台出租车计价器和计价器标志灯具,出租车GPS定位系统的全程安装,上述竞标事项亦经过临江市公证处现场公证。
一,公证书中”明确规定:“计价器和附属设备自安装投入运行起.保修期为两年,”这也是兴达公司所做出的承诺,在三天的安装过程中,兴达公司经办人员不经临江市政府批准和运管所同意,擅自将安装协议中保修两年改为保修一年,致使我们临江市所有出租车的实体利益受到无形的损害.。
二,兴达公司单方面自行拟定的协议条款中规定;更新车辆时收取安装工时费300元,经核查,听证会公布的公证书中并没有该项规定。
三,目前安装的标志灯具耗电量极大,夜间停车待客20分钟后,可以致使车辆严重亏电,启动不了起动机,车打不着火.严重影响车辆运行。
综上,我们认为中标方临江兴达出租车公司,擅自单方面违背合同条款,是严重侵害临江市出租车行业的整体利益的违法行为。为此经临江市出租车业务代理服务中心第二届管理委员会审查决定,停止安装计价器附属设备(标志灯具和出租车GPS定位系统)的安装,待中标方兴达公司纠正后恢复安装。
凡是持本中心签发的计价器安装确认通知书的车主,已经安装的,持本车标识卡到办公室进行权益登记,尚末安装的停止安装,末经本中心确认,自己擅自前往安装的,由本中心与运管所现场确认人员协调解决。
临江市出租车业务代理服务中心第二届管理委员会
成员;于政仁,蒋玉生 张永胜(于,蒋 张均为听证代表). 庄会林 。鲁守福. 孟庆新.. 蔡滨
2014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