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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微,式微,胡不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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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的有一篇《归去来兮辞》,可能在文言文注释,记不太清了,有这么一句,“式微,式微,胡不归”,是“天黑了,天黑了,怎么还不归家”的意思,当然,也记不清了。
后来看多情,其实小时候大概五六年纪就看过一部分,当时啥也不知道,农村的孩子课外读物本来就少,在我舅家一看到这么一本书,就特别喜欢,虽然不知道吸毒是什么感觉,肯定也不过于此。可惜,没看完就回家了,再去的时候就不知道被扔哪里去了。对多情有了这么一个模糊的印象,最喜欢阿飞,最喜欢他孩子气的刚强。


来自Android客户端1楼2014-09-26 16:41回复
    后来看多情其实也就是前不久,去年十月份左右,刚开始真正读古龙,读古龙的开始就是喜欢古龙的开始,没人逃得了,一入古书,终为古俘。


    来自Android客户端2楼2014-09-26 1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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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混着小时候的印象,我拾起古书,好像小时候的玩伴一样有趣。读着李寻欢的故事,阿飞的辛酸,林仙儿的调皮,也蛮有趣的,直到我读到胡不归。。。


      来自Android客户端3楼2014-09-26 1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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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胡不归是为了坑李寻欢来的,开始装作一个破破烂烂的乞丐还是什么,趁李寻欢不备,武当内力,擒拿,摔跤,还有一种武功忘了捉了李寻欢。
        李寻欢是男主啊,代表着正义信心,你咋能和他作对呢?疯疯癫癫的,是不是武林高人啊你?
        谁说他是武林高人?他才不愿意做什么劳什子武林高人!他就乐意疯疯癫癫,就乐意嘻嘻哈哈,碍着谁了?
        在别人眼里,他是个连兵器谱都不能上的疯子!
        兵器谱是什么东西,上那玩意有什么用!
        在别人眼里,他是给龙啸云助纣为虐的帮凶
        因为欠了债啊,换不清,睡不安稳呦。
        无论如何,他捉了李寻欢!
        他亲眼看着李寻欢脱困,再转身离开,留下一个不足为外人道的背影!


        来自Android客户端4楼2014-09-26 1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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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的快,走得快,像一阵风。只是不应该挠的人心痒痒。他把世俗的踩得稀烂,他把自己活得精彩。这,太难!
          他不是阿飞的孩子的刚强,他看的明明白白,所以不明不白。好像浑然不知世情为何物,恰恰心如明镜却尘埃,如果说阿飞活得真,是因为他不愿意入世,守着自己的原野,那么胡不归的真,就是玩稀泥的老乌龟,身蒙污垢,心比莲华。
          看不见黑夜的瞎子,心里有轮太阳,固然可贵。
          看得见惨淡黑夜的人,心里有轮太阳,更是殊为不易。
          难,难,难,这需要多大的勇气,才挣得开世情世心之网;这需要多大的勇气,才斩得断青眼白眼之光;这需要多大的勇气,才理得清是是非非之江湖。。。我做不到,所以佩服,所以喜爱。。。


          来自Android客户端5楼2014-09-26 1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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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遇到胡不归那家伙,一定要和他喝一杯。遇到古龙那家伙,也一定要和他喝一杯。


            来自Android客户端6楼2014-09-26 1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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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生没有那么多如果,所有我还在这里挣扎,所以胡不归还在那个江湖里潇洒。


              来自Android客户端7楼2014-09-26 1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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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人生真有如果,我定要紧紧追着胡不归的脚步,做一个小厮,做一个徒弟,做一个可以喝酒的朋友,这些并不重要,只是要问问他,你特么怎么就活得这么潇洒!


                来自Android客户端8楼2014-09-26 1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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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健康水果糖


                  来自Android客户端9楼2014-09-26 1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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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喜欢此人自在洒脱,万般束缚风吹散。


                    10楼2014-09-26 1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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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谢谢亲艾特我。
                      请相信我正在屏幕的这一端在为亲鼓掌叫好!
                      亲的文章写得真好,我看到亲的第一段里提到《归去来兮辞》,好惭愧,我只记得第一句了 ”归去来兮,田园将芜,胡不归“。亲说的那一句我是真没有印象了。
                      我第一次看到胡不归的这个人物的时候,恍惚间看到世外高人,以为古大侠会很着重细致的描写呢,也以为后面会有重头戏。可是古大侠就让他捉了李寻欢,然后让他亲眼看着李寻欢得救就让他转身离开了。就像亲说的”来的快,走得快,像一阵风。 只是不应该挠的人心痒痒“。我一直以为后面胡不归还会出现的,谁知道胡不归就这样急急忙忙的归到咱们不知道的地方了。有点遗憾。
                      一句题外话,胡不归抓住李寻欢的那几招是真漂亮,我虽然是李寻欢的NC粉。可是我也不得不佩服。
                      原著这样描写:
                      他的手刚碰到李寻欢的手,五指突然一搭、一勾——
                        李寻欢只觉手腕上象是突然多了道铁箍。
                        接着,他的人竟被拎了起来。
                        这乞丐不但出手快得骇人,这一搭、一勾,两个动作中,竟包藏了当代武林中四种最可怕的武功。
                        他手指刚搭上李寻欢手指时,就使出了内家正宗的沾衣十八跌的内力,无论任何人被他沾着,都再也休想甩开。
                        接着,他就使出了传自武当的七十二路擒拿手,搭住了李寻欢的脉门,无论任何人的脉门被他扣住,真力就再也休想使得出。
                        然后,他再以分筋错骨手错开李寻欢的筋骨。
                        最后他那一招,用的却是塞外摔跌的手法,无论任何人只要被他拎起,摔下,就再也休想爬得起来。
                        这乞丐将每种功夫都练得炉火纯青,有十足的火候。
                        李寻欢就算已看出他不是常人,却绝对看不出他是这样的高手,就算知道他身怀武功,却也绝对想不到他会暗算自己。
                        李寻欢这一生中,从来也没有如此吃惊过。
                        李寻欢竟象条死鱼般摔在地上,摔得他两眼发黄,几乎晕了过去,等他眼前的金星渐渐消散时,他瞧见那乞丐的脸就在他面前,正蹲在他身旁,用一只手扼住了他咽喉,笑嘻嘻地瞧着他。
                      岂止是李寻欢吃惊啊,我当时都惊呆了。差点没吓死我。也就是李寻欢吧,还能相对镇定,要是一般人吓都吓死了。(小李同学还是很镇定的,不是要夸他,就事论事而已
                      特别赞同亲说的”看不见黑夜的瞎子,心里有轮太阳,固然可贵。看得见惨淡黑夜的人,心里有轮太阳,更是殊为不易。“
                      也好喜欢亲的这一句”我还在这里挣扎,胡不归还在那个江湖里潇洒。“
                      再次感谢亲把我叫来欣赏美文。确实相当精彩。我看了忍不住狗尾续貂,啰嗦几句。亲别介意!
                      祝福亲开心快乐,咱们也可以在这个现实的社会里潇洒。共同努力!互相祝福!


                      11楼2014-09-26 1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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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手机回复的太匆忙,不算再来。
                        道德仁义,恩怨情仇,蒸笼枷锁,千般牵挂,万般束缚,,在滚滚红尘中,疯疯癫癫外表下,有颗大自在的心。
                        如果我给小李的是85分,优秀。那么我给胡不归的是88分。
                        胡疯子道:"你虽是个混蛋,上官金虹更混蛋,你若真想和他给拜兄弟,还不如自己赶快找根绳子上吊好些。"
                        这是胡不归送给龙啸云的忠告。一语成谶。


                        12楼2014-09-26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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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胡不归是个有意思的人,不过论武党要吹成多情第一的话,我基本上就黑他了→_→


                          IP属地:北京13楼2014-09-26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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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爱你说的最后一段。只有甘愿让别人认为是疯子的人才有资格活得潇洒,否则终归是太多牵绊


                            IP属地:北京来自Android客户端14楼2014-09-26 2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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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喜欢胡不归,武功之高,不失正气。


                              IP属地:黑龙江来自Android客户端15楼2014-09-26 2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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