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开电瓶车带了一个人,追尾停在前方要转弯的电瓶车,对方当是没有开转向灯,我刹车不住顶在了她电瓶车屁股上,她右膝盖跪在地上,扶她起来带她去医院拍片,医生当时说看不出什么让她三天后去复查,想当场私了了对方不肯然后就报了警,警察来了问了问情况说不能了就把我们车拖走了,让我们隔天去交警队协商,我第二天联系她,她以腿疼不能下床为由 没有去成交警队,三天后她没有联系我自己一个人去复查,我后来打她电话她说医生让他做核磁共振,结果发现小腿出问题了,半月板2级损伤,说要挂水,然后又过了几天她联系我说让我和她去交警队拿车,我答应了,第二天去交警队拿车协商,当时看她腿上贴了膏药,走路有点一瘸一拐,她当时说,腿还没好,还需要继续治疗让我先把这几天的医药费付了,我同意了付了对方1500,然后大家拿了车子走人,还去帮她把车子撞坏的后备箱修了。几天后我再次联系她问她是否好点,她又说更严重了,而且在没通知我的情况下换医院治疗,由于我马上要出差了我问她如果近期不能解决,事情需要等我出差回来再说了,她说没事的,可以等。我当时的想法是能看好就算了,也没说什么。十天后,她主动联系我说她再次换了家医院检查,医生和她说要开刀,我郁闷了 这病怎么会越来越严重了,她说她选择保守治疗,不过又花了2000多了让我先付给她,我当时还在外地,便说等我回去再说。 求分析下这情况我该怎么处理,感觉她是要坑我的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