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真理的爱是促使作者写这篇短论的唯一动机。因此,如果有的读者发 现作者在推理上有任何缺陷,或者能够提出作者的心灵永远发现不了的证 据,作者恳切地请求他们以同样扼要、同样严格和同样坦率的方式,发表他们的论据以及反对意见。
由于〔有神论的〕证据不足,本文作者是:
一个无神论者。
严密地检验支持任何命题的证明是否有效,是获得真理的唯一可靠方法;关于这种方法的优点,是不需要多说的。我们关于上帝存在的知识;是一个极其重要的论题;无论怎样细致的研究,也决不会是过分的。就是根据 这一认识,我们现在扼要地、无所偏袒地考察一下那些已经提出了的证明。 我们首先必须考虑什么是信仰的本质。
当一个命题出现在心灵面前时,心灵就对构成这一命题的观念,产生同意或不同意的感觉。对于这些观念感到同意,就称为相信,有许多障碍往往 阻止心灵产生这种直接的感觉;心灵就企图消除这类障碍,以便使这种感觉 显得清晰。心灵为了对于构成命题的诸观念间的关系有完整的感觉,而对它们进行研究,这种研究是主动的;但是心灵对于这些观念间的关系的感觉,却是被动的。由于把心灵的这种研究和感觉混淆起来的缘故,就使许多人错误地以为心灵在信仰上是主动的,认为信仰是一种意志的活动,其结论就成为:信仰可以受心灵的制约。他们由于坚执着这种错误的观点,就进一步使 不信仰带有一定程度的罪恶性质;但按不信仰的本质来说,是不可能带有罪恶性质的;它也同样不可能带有善的性质。
因此,信仰是一种感情,这种感情的力量,就同其他各种感情一样,恰好同激动的程度成正比。
激动的程度有三种。
感觉是心灵获得一切知识的源泉;因而感觉的证据使人产生最强烈的同意。
心灵的判断是建立在我们亲身经验的基础之上的,这种经验来自感觉的源泉;因此,根据经验的判断,在激动的程度上属于第二等。
他人的经验,传达到我们的经验中,那就属于程度最低的一种。
(可以制订一种在程度上逐步增加的标尺,其上可以标明各种命题经受 感觉考查的不同能力,命题的这种能力,将能准确地表明它们应该得到的信 仰的程度。)
因此,凡是有违理性的一切证明,都是不能接受的;因为理性就建立在 感觉的证据上。
每一种证明都可以被归人上述这三类中的一类;我们要考虑这三类的论据中,有哪一个论据足以说服我们相信上帝的存在。
第一类,感觉上的证据。如果上帝能在我们面前现身,如果他能以他的存在来说服我们的感觉,这种启示就必然能造成信仰。如果神在哪些人面前 出现过了,那么,这些人就可能具有对他的存在的最强烈的信念。但是神学 家们的上帝是谁也看不见的。
第二类,理性。不能不认为,人们都知道:一切现存之物必然有其起源,或者亘古即有之;人们也知道,凡不是亘古即有的事物,都必然有其产生的原因。当这种论点用到宇宙上去,就必须证明宇宙是被创造出来的;除非清 楚地阐明我们可以合理地假定宇宙是无始无终的。我们必须首先证明有一个设计,然后才能推论出有这么一个设计者。唯一使我们可以形成因果关系的 思想,来自事物间的经常联系,从一事物推出另一事物的关系。在两个命题 正好相反的情况下,心灵就相信比较好理解的一个;与其认为宇宙之外另有 一个存在,这个存在能够创造宇宙,还不如假定宇宙是无始无终的存在为易解。如果心灵已被一种担负压得够沉重的时候,再去增加不能忍受的重量,这会是一种缓解吗?
另外一种论据是建立在人对其自身存在的知炽上的,大致如下:一个人不仅知道他现在存在,而且也知道他最初并不存在;因此,必然有其原因。
由于〔有神论的〕证据不足,本文作者是:
一个无神论者。
严密地检验支持任何命题的证明是否有效,是获得真理的唯一可靠方法;关于这种方法的优点,是不需要多说的。我们关于上帝存在的知识;是一个极其重要的论题;无论怎样细致的研究,也决不会是过分的。就是根据 这一认识,我们现在扼要地、无所偏袒地考察一下那些已经提出了的证明。 我们首先必须考虑什么是信仰的本质。
当一个命题出现在心灵面前时,心灵就对构成这一命题的观念,产生同意或不同意的感觉。对于这些观念感到同意,就称为相信,有许多障碍往往 阻止心灵产生这种直接的感觉;心灵就企图消除这类障碍,以便使这种感觉 显得清晰。心灵为了对于构成命题的诸观念间的关系有完整的感觉,而对它们进行研究,这种研究是主动的;但是心灵对于这些观念间的关系的感觉,却是被动的。由于把心灵的这种研究和感觉混淆起来的缘故,就使许多人错误地以为心灵在信仰上是主动的,认为信仰是一种意志的活动,其结论就成为:信仰可以受心灵的制约。他们由于坚执着这种错误的观点,就进一步使 不信仰带有一定程度的罪恶性质;但按不信仰的本质来说,是不可能带有罪恶性质的;它也同样不可能带有善的性质。
因此,信仰是一种感情,这种感情的力量,就同其他各种感情一样,恰好同激动的程度成正比。
激动的程度有三种。
感觉是心灵获得一切知识的源泉;因而感觉的证据使人产生最强烈的同意。
心灵的判断是建立在我们亲身经验的基础之上的,这种经验来自感觉的源泉;因此,根据经验的判断,在激动的程度上属于第二等。
他人的经验,传达到我们的经验中,那就属于程度最低的一种。
(可以制订一种在程度上逐步增加的标尺,其上可以标明各种命题经受 感觉考查的不同能力,命题的这种能力,将能准确地表明它们应该得到的信 仰的程度。)
因此,凡是有违理性的一切证明,都是不能接受的;因为理性就建立在 感觉的证据上。
每一种证明都可以被归人上述这三类中的一类;我们要考虑这三类的论据中,有哪一个论据足以说服我们相信上帝的存在。
第一类,感觉上的证据。如果上帝能在我们面前现身,如果他能以他的存在来说服我们的感觉,这种启示就必然能造成信仰。如果神在哪些人面前 出现过了,那么,这些人就可能具有对他的存在的最强烈的信念。但是神学 家们的上帝是谁也看不见的。
第二类,理性。不能不认为,人们都知道:一切现存之物必然有其起源,或者亘古即有之;人们也知道,凡不是亘古即有的事物,都必然有其产生的原因。当这种论点用到宇宙上去,就必须证明宇宙是被创造出来的;除非清 楚地阐明我们可以合理地假定宇宙是无始无终的。我们必须首先证明有一个设计,然后才能推论出有这么一个设计者。唯一使我们可以形成因果关系的 思想,来自事物间的经常联系,从一事物推出另一事物的关系。在两个命题 正好相反的情况下,心灵就相信比较好理解的一个;与其认为宇宙之外另有 一个存在,这个存在能够创造宇宙,还不如假定宇宙是无始无终的存在为易解。如果心灵已被一种担负压得够沉重的时候,再去增加不能忍受的重量,这会是一种缓解吗?
另外一种论据是建立在人对其自身存在的知炽上的,大致如下:一个人不仅知道他现在存在,而且也知道他最初并不存在;因此,必然有其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