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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莱】论无神论的必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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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真理的爱是促使作者写这篇短论的唯一动机。因此,如果有的读者发 现作者在推理上有任何缺陷,或者能够提出作者的心灵永远发现不了的证 据,作者恳切地请求他们以同样扼要、同样严格和同样坦率的方式,发表他们的论据以及反对意见。
由于〔有神论的〕证据不足,本文作者是:
一个无神论者。
严密地检验支持任何命题的证明是否有效,是获得真理的唯一可靠方法;关于这种方法的优点,是不需要多说的。我们关于上帝存在的知识;是一个极其重要的论题;无论怎样细致的研究,也决不会是过分的。就是根据 这一认识,我们现在扼要地、无所偏袒地考察一下那些已经提出了的证明。 我们首先必须考虑什么是信仰的本质。
当一个命题出现在心灵面前时,心灵就对构成这一命题的观念,产生同意或不同意的感觉。对于这些观念感到同意,就称为相信,有许多障碍往往 阻止心灵产生这种直接的感觉;心灵就企图消除这类障碍,以便使这种感觉 显得清晰。心灵为了对于构成命题的诸观念间的关系有完整的感觉,而对它们进行研究,这种研究是主动的;但是心灵对于这些观念间的关系的感觉,却是被动的。由于把心灵的这种研究和感觉混淆起来的缘故,就使许多人错误地以为心灵在信仰上是主动的,认为信仰是一种意志的活动,其结论就成为:信仰可以受心灵的制约。他们由于坚执着这种错误的观点,就进一步使 不信仰带有一定程度的罪恶性质;但按不信仰的本质来说,是不可能带有罪恶性质的;它也同样不可能带有善的性质。
因此,信仰是一种感情,这种感情的力量,就同其他各种感情一样,恰好同激动的程度成正比。
激动的程度有三种。
感觉是心灵获得一切知识的源泉;因而感觉的证据使人产生最强烈的同意。
心灵的判断是建立在我们亲身经验的基础之上的,这种经验来自感觉的源泉;因此,根据经验的判断,在激动的程度上属于第二等。
他人的经验,传达到我们的经验中,那就属于程度最低的一种。
(可以制订一种在程度上逐步增加的标尺,其上可以标明各种命题经受 感觉考查的不同能力,命题的这种能力,将能准确地表明它们应该得到的信 仰的程度。)
因此,凡是有违理性的一切证明,都是不能接受的;因为理性就建立在 感觉的证据上。
每一种证明都可以被归人上述这三类中的一类;我们要考虑这三类的论据中,有哪一个论据足以说服我们相信上帝的存在。
第一类,感觉上的证据。如果上帝能在我们面前现身,如果他能以他的存在来说服我们的感觉,这种启示就必然能造成信仰。如果神在哪些人面前 出现过了,那么,这些人就可能具有对他的存在的最强烈的信念。但是神学 家们的上帝是谁也看不见的。
第二类,理性。不能不认为,人们都知道:一切现存之物必然有其起源,或者亘古即有之;人们也知道,凡不是亘古即有的事物,都必然有其产生的原因。当这种论点用到宇宙上去,就必须证明宇宙是被创造出来的;除非清 楚地阐明我们可以合理地假定宇宙是无始无终的。我们必须首先证明有一个设计,然后才能推论出有这么一个设计者。唯一使我们可以形成因果关系的 思想,来自事物间的经常联系,从一事物推出另一事物的关系。在两个命题 正好相反的情况下,心灵就相信比较好理解的一个;与其认为宇宙之外另有 一个存在,这个存在能够创造宇宙,还不如假定宇宙是无始无终的存在为易解。如果心灵已被一种担负压得够沉重的时候,再去增加不能忍受的重量,这会是一种缓解吗?
另外一种论据是建立在人对其自身存在的知炽上的,大致如下:一个人不仅知道他现在存在,而且也知道他最初并不存在;因此,必然有其原因。


1楼2014-10-18 15:46回复
    但是,我们的因果观念只能来源于客观事物的恒常的联结,以及由此及彼的 推理;而且,我们在实验地进行推理时,只能从结果推论出恰好适合于此种结果的那些原因。但是确有某种工具产生原动力,可是我们不能证明这种原动力是这些工具所固有的;相反的假设也同样没法阐明;我们承认这种原动力是不可理解的;但是如果假设这种结果是由一个永恒的、无处不在的、全能的存在所产生,也使原因变得同样模糊,而且使它更不好理解。
    第三类,见证。见证决不能违反理性。上帝使人的感觉相信他是存在的, 关于这一点的见证,如果要人承认的话,除非我们的心灵认为这些见证人见 到上帝的可能大于他们受骗的可能。我们的理性永不可能承认这样一些人的 见证,他们不仅宣布他们是奇迹的目击者,并且也宣布上帝是非理性的;怎 么说他们宣布上帝为非理性的呢?因为上帝指挥着,要人们相信他,谁相信他,他就给谁以最高的奖赏,谁不信他,就永世受罚。我们只能指挥有意识 的行动;但信仰并非有意识的行动;心灵是被动的,或者说无意识地主动的:由此可见,我们没有足够的证据,或者不如说,要证明上帝的存在,证据不 足。我们在上文已表明,从理性不能演绎出这种结论。只有那些被感觉的证据所说服的人们,才能相信其存在。
    因此,很显然,从这三类信仰的源泉都得到证明,心灵不能相信有一个 创造一切的上帝的存在。同样明显的是,信仰既然是一种心灵的感情,对于不信者,即无罪恶可言;只有那些不愿消除错误观点,始终从这种观点来看 待任何论题的人,才是不可恕的。每一颗能思考的心灵,必然承认关于上帝的存在世上没有任何证明。
    上帝只是一个假设,作为一个假设,因此需要证明。“有责证明”(musprobandi),对有神论者们来说。艾萨克·牛顿爵士说:“我从来也不 作假设,因为任何不是从现象中演绎出来的东西,都必须被称为‘假设’; 凡是假设,不论是形而上学的假设,物理学的假设,或带有神秘性质的假设,甚而至于力学上的假设——从哲学上说来;统统都是不值一钱的。”①牛帧的这一条有价值的法则,也适合于一切关于创造主的存在的证明。我们看到具有各种力量的各种物体,我们仅仅知道它们的效果;关于它们的本质和原因,我们处于一种无知的状态。牛顿称这些为事物的现象;但是哲学的骄做不愿意承认哲学自己对于这些事物的原因无知。从我们的感觉对象——这些现象,我们企图推出原因,这个原因我们称之为上帝,又无谓地赠给他各种否定的和矛盾的性质。从这个假设出发,我们发明了这个总的名称〔上帝〕,来掩饰我们对原因和本质的无知。被称为上帝的这个存在,根本不符合牛顿 所开列的条件;上帝却带有哲学自大狂所织成的帷幕的一切特征,这片帷幕被哲学家们用来甚至让他们自己看不到自己的无知。他们从庸人们的“神人同形同性论”中借取了纺织这片帷幕所需的纱线。诡辩家们为了同样目的,使用了种种的字眼:从逍遥学派的神秘性概念,以至于波义尔的“媒素”(effluvium)和赫歇耳(Herschel)的“克里尼底”(Crinities)或“星 云”。上帝被说成是无限的、永恒的、不可理解的;他被放在无知的逻辑所 能编造的每一个“predicateinnon” (虚无的谓词)之中。甚至连他的崇拜者们也都承认,要形成任何关于 他的观念是不可能的。他们学着一位法国诗人那样喊道:
    “要说出他是什么,只有他自己才能够。”②
    培根爵士说,无神论给人们带来理性、哲学、自然崇拜、法律、荣誉,以及能够引导人们走向道德的一切事物;但是迷信破坏这一切,并且把自身 建立为一种暴君统治,压在人类的悟性之上。因此,无神论决不会破坏政治,而只会使人们的眼睛更亮,因为他们能看到在现世的界线之外是什么东西也 没有的。(见培根道德论文。)
    ① 原引为拉丁:“Hypotheses non fingo, quicquid enim ex phaenomenisnon deducitur hypotheses vocanda est, et hypothesis vel metaphysicae,vel physicae, vel qualitatum occultarum, seu mechanicae, in philosophia locumnon habent.”
    ② 原引为法文:“pour dire ce qu’il est, il faut etre luimeme。”
    Q.E.D.(证毕)


    2楼2014-10-18 1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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