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群众利益坚持依法办事
晋宁“10·14”事件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引起广泛关注。事件发生后,按照中央精神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昆明市迅速采取果断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展开事件调查,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目前事件正在积极稳妥地进行处理,为最终公平公正地处置事件打下了坚实基础。这一事件,教训极为沉痛,值得深刻反思。血的代价警示我们,只有坚定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坚持依法办事原则、坚决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才能顺应人民群众的意愿和关切,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这起事件,表面上看是由利益纠纷引发,根子却是群众诉求长期得不到正视、各种矛盾长期积累得不到妥善解决而导致的结果。这不仅折射出基层组织建设的薄弱、领导干部作风的漂浮等现象,更暴露出群众路线践行不到位、群众工作能力不强、干部群众法治观念淡薄等深层次的症结问题。要杜绝此类问题发生,我们必须树牢群众观点,践行群众路线,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带着化解矛盾困难的勇敢担当,深入整治一切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要不断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和群众工作水平,将矛盾化解在萌芽、问题解决在基层,始终站稳群众立场,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晋宁事件的教训是惨痛的。反对暴力、严惩犯罪、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是党和政府、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愿望。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绝不允许任何人、任何组织以任何理由逾越法律底线、挑战法律权威。尤其是对该事件中严重扰乱社会治安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的暴力犯罪行为,必须依法打击绝不手软。做好新形势下社会治理工作,只有通过法治的途径,才能真正有效地解决各类冲突,走出现实中面临的诸多治理困境;维护群众根本利益,必须高举法治大旗,树立法治观念,以法律作为基本遵循构建不同利益主体的沟通、对话、协调机制,建立健全基层民主机制和民主科学决策机制,完善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完善矛盾排查、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置机制,营造出全社会崇尚法治、信仰法治、依靠法治的良好氛围,在法治的轨道上解决现实中的所有矛盾冲突。
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是改革发展的前提和基础,需要我们每一个人倍加珍惜、自觉维护。痛定思痛、举一反三。我们要深刻吸取这一事件血的教训,各级党员干部更应增强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底线意识,进一步践行群众路线、转变工作作风、夯实基层基础,切实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巩固全省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本报评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