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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官相互,民不了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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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公交票员,2014年10月3日国庆期间因出租车宁ET5395拼客,我准备上前询问时,出租车一脚油门将我脱出20几米远看的我老公(公交车司机)在出租车后面跑才刹车。导致我从发动机盖上摔下,当时不省人事。过了几分钟我逐渐清醒,围观群众及我们要求出租车司机将我送去医院治疗,可出租车司机一脸不屑的说:“不去,要去自己去”,后因出租车司机不下车查看我的伤情,我老公(公交车司机)便气氛将出租车司机打了两拳并将出租车驾驶处门踢了两脚,出租车司机将车门反锁任未下车,报警后40多分钟宁夏中宁县石空派出所民警才到现场,简单记录了下便再无音信。后我自己打120到医院住院治疗,直到出院,出租车司机未去过医院。派出所也未去做笔录。出院后我多次找到派出所,派出所以调解为名,一拖再拖。今天,派出所决定将出租车司机以故意伤害拘留5日,公交司机以打人及故意毁坏财物拘留10日。其他事情让我自己去起诉。我就想不通,故意撞人的性质如此恶劣拘留5日?宁夏中宁县石空派出所口口声声向着出租车司机说话,只听信出租车司机的一面之词,不本着公平,公正的态度处理案件,石空派出所拿着人民的权利,这样为所欲为。那国家要法律有何用?要公正有何用?现在受害人的生命在派出所眼里一文不值,我不得不怀疑派出所与出租车司机有某种利害关系。受害人多次找到车辆管理所要求对出租车拼客作出处罚,可到现在车辆管理所对出租车拼客一事也是装做不知情,未有任何处罚决定。这样的办案效率及公平公道到这些执法人员手中何谈为人民服务。直接叫为亲朋便利算了


来自手机贴吧1楼2014-11-02 20:06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