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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妇分娩前是滕州户口,在枣庄市内医疗保健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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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4日,记者从滕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获悉,自本月起,201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新生儿,在进行遗传代谢性疾病(包括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低症、苯丙酮尿症、先天性肾上腺皮质增生症、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症)筛查后,其父母可携带相关证件办理费用报销手续,报销标准为110元/人。
据市卫计局社会卫生科负责人介绍,今年实施的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和往年相比主要有两个方面的变化。一是这项筛查工作从今年开始实行免费政策,即:由服务对象先行垫付,各级财政对服务对象垫付的费用进行全额报销;二是去年筛查费用是150元/人,今年是110元/人,筛查费用大大降低。
针对报销条件和程序,该负责人介绍,产妇在分娩前具有滕州市户籍,同时在枣庄市内具备助产技术服务资质的医疗保健机构住院分娩,并自愿参加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后,可凭助产机构出具的《新生儿疾病筛查报销凭证》、母亲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其分娩机构的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办公室办理报销手续。
对于在枣庄其它区助产机构分娩的,可持新生儿疾病筛查发票,母亲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市妇幼保健院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办公室审核报销。目前,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办公室已在市妇幼保健院成立,负责调度全市报销工作开展情况。


IP属地:山东来自iPhone客户端1楼2014-11-20 00:58回复
    拿着什么去报销呀


    来自Android客户端2楼2014-11-20 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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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采足底血的那种检查吗?


      来自Android客户端3楼2014-11-20 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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