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儒家
《吕氏春秋》重视并吸收了儒家的民本思想。《务本》篇说:“主之本在于宗庙,宗庙之本在于民”;《顺民》篇说:“夫以德得民心以立大功名者,上世多有之矣;失民心而立功名者,未之曾有也”;《贵公》篇说:“天下,非一人之天下,天下人之天 下世。”这些言论,正如郭沫若所言,“具有一种钢铁的声音”,尤其在君主专制的时代。《吕氏春秋》赞赏儒家修齐治平的贤人政治, 它说/‘圣人行德乎己,而四荒咸伤乎仁。”“为国之本在于为身,身为而家为,国为天下为。故曰:以身为家,以家为国,以国为 天下。”当然,《吕氏春秋》的“重视”人民,仍是封建统治阶级的“重视”。它虽然说“宗庙之本在民”,接下去却说“民之治乱 在有司”,人民始终是被统治者;至于《吕氏春秋》贯彻修齐治平的贤人政治,也是为了封建统治阶级的长治久安。
关于道家
《吕氏春秋》大量吸收道家虚静无为之说,并把它运用于为君之道的政治理念中。它说:“君也者,处虚素服而无事,故能使众智也。智反无能,故能使众能也。能执无为,故能使众为也。无智,无能,无为,此君之所执也。”“善为君者无识,其次无事。有识则有不备矣,有事则有不恢矣。不备不恢,此官之所以疑,而邪之所从来也。”“天子不处全,不处极,不处盈。全则必缺,极则必反,盈则必亏。”《吕氏春秋》认同先秦道家“无为而无不为”的主张,它说:“大圣无事而干官尽能。”“善为君者,劳于论人而佚于治事。”《吕氏春秋》认为这种表面的“无为”,才能达到“事省而国治”的目的。相反,“人主好暴示能,好唱自奋;人臣以不争持位,以听从取容;是君代有司为有司也”,其结果必然是君臣职能倒置,造成混乱和危殆。应该说,《吕氏春秋》中的这些见解,来自于老庄而又发展了老庄。
关于墨家
相对儒、道二家,《吕氏春秋》对墨家思想吸收较少。墨家的尊天、明鬼、非攻、非乐等主张,它基本据弃或予以驳斥。但对尚贤、兼爱之说,还是有所吸收的。《爱类》篇说:“贤人之不远海内之路而时往来于王公之朝,非以要利也,以民为务故也。”“仁人之于民也,可以便之,无不行也。”《精通》篇强调:圣人“以爱利民为心”。《圜道》篇赞赏尧、舜“以贤者为后,不肯与其子孙”,也与墨子“官无常贵,民无终贱,有能则举之,无能则下之”的尚贤主张相一致。《吕氏春秋》中有一篇《节葬》,吸收并改造了墨子“薄葬短丧”的思想,主张:人死虽不为鬼,亦无知觉,但出于活着的亲人在感情上的需要,送死仍要有一定的仪节,然而“自古及今,未有不亡之国也;无有不亡之国,是无不扬之墓也”,故此厚葬是无益的。那么社会上何以盛行厚葬之风呢?《节葬篇》说:“今世俗:大乱之主,愈侈其葬,则……生者以相矜尚也。侈靡者以为荣,俭节者以为陋……此非慈亲孝子之心也。”这一见解比起墨子的节葬观,更显得理智和深刻。另外,《吕氏春秋》提出唯物主义的真理观、名实观,注重类比推理的正确运用,批驳诡辩的名辩思想,显然也是吸收、继承了《墨经》中的优秀思想。
关于法家
《吕氏春秋》肯定法家的重要性和变法的必要性,明确指出:“有金鼓,所以一耳;必同法令,所以一心也;智者不得巧,愚者不得拙,所以一众也;勇者不得先,惧者不得后,所以一力也;故一则治,异则乱;一则安,异则危。”“故治国,无法则乱,守法而不变则悖,悖乱不可以持国。事易时移,变法宜矣。”这些观点显然与商、韩的思想有直接的联系。但是《吕氏春秋》对于法家“惨礉少恩”的一面,对于《韩非子》中的种种阴谋权术,是拒斥不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