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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关于南大碎尸案的一点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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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吧主 @赤井秀一的爱车 之邀,鄙人将目前对南大碎尸案的一些看法写出来,当中或许会有本人想当然的一些部分,还请诸位吧友不要见笑。


IP属地:云南1楼2014-12-01 00:15回复
    坦白的说,这个案子最初吸引我关注的地方首先是这个——受害人的尸体被分割成了2000多片,且分割极为均匀,有被蒸煮过的迹象。
    这是一个和其他类似的分尸案或碎尸案极为不同的作案手法特征,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在其他类似的分尸案或碎尸案当中,受害人的尸体大多数不会被分割成那么多片,即使分割成很多片,往往也不会分割均匀,更遑论还有被蒸煮过的迹象。基于以上理由,有些观点曾经提出说“凶手有食人倾向”。但经本人仔细分析后,觉得非常不靠谱,因为如果凶手真的想要吃掉受害人的尸体的话,那就完全没有必要再将尸体抛弃。从这个角度上来说,我觉得凶手之所以将受害人碎尸,很可能另有原因。
    那么,凶手到底为什么要将受害人碎尸呢?
    一般来说,凶手之所以要将受害人碎尸,除了因对受害人怀有极大仇恨等因素之外,有一个相当重要的原因就是——易于抛弃。
    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在命案发生之后,最直接,最有力的证据,莫过于受害人的尸体。很多刑事案件当中,只要找到受害人的尸体,往往就可依据受害人尸体上所受到的各种痕迹,推断出凶手杀害被害人的方法,手段,以及种种指证凶手的证据。所以,在命案发生后,凶手第一件需要消灭的证据,就是尸体。
    消灭尸证的两种最主要的方法,第一是抛尸,第二是埋尸,之前吧主曾经说过一个关于这类案件的规律“远抛近埋”,实在不是没有道理的。


    IP属地:云南本楼含有高级字体2楼2014-12-01 0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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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南大碎尸案来说,鄙人认为,凶手之所以要将被害人的尸体分尸,最主要的理由应该就是为了进行抛尸。
      但这又产生了一个新的问题,如果抛尸之后,尸体很快就被他人发现,那么凶手抛尸的意义就显得不大了。而且,一旦在凶手抛尸的过程当中,如果有人目击到了抛尸行为,凶手就要冒着被警察抓获的危险。
      同时,如果被抛弃的尸体较为完整,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也较容易被警察识别并作为罪证。
      正是基于以上两条,鄙人认为,凶手之所以要将被害人的尸体分割成2000多片,且分割的极为均匀,最主要的目的,是为了便于抛尸。一旦即使有人发现凶手的抛尸行为,往往也未必能马上判断出其丢弃的物品乃是受害人的尸体。
      能有如此心思缜密的凶手,诚可谓是胆大心细。


      IP属地:云南3楼2014-12-01 0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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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该案件当中,第二个非常吸引我注意的地方则是以下的一个问题——凶手究竟是否拥有交通工具,并且是否具有同伙。
        在这一点上,鄙人认为,凶手很可能并未拥有交通工具,而且其犯案也很有可能是孤身一人。
        之所以会有如此想法,完全是因为凶手抛尸的地点极为奇怪。
        一般来说,凶手在杀人之后抛尸,一般都会选择距离其落脚点较为偏远的地方,也就是所谓的“远抛近埋”。但是,为了解决长途搬运尸体的问题,凶手一般往往都会准备好交通工具,同时还会预备好一定的包裹尸体的物件。
        但如果真是如此,那么在南大碎尸案当中,凶手要将受害人的大部分尸体弃之闹市区呢??
        很显然,凶手可能根本就没有交通工具,换句话说,他完全没有长途搬运尸体的能力。他很可能仅仅只是将装有受害人尸块的包裹背在背上或提在手上,然后在闹市区伺机寻找相对僻静的场所,悄悄丢弃。即使有人看到了他丢弃了一个包裹的,也很难直接从包裹内的东西立刻联想到尸体。
        最容易具有受害人特征的尸体部分——头部,则很有可能是凶手单独携带至距离闹市区最远的龙王山丢弃。换句话说,凶手的落脚点,极有可能就在前三个抛尸点附近。
        另外,凶手如果居住在闹市区,在其落脚点内尚有其他同伙的话,必然会被其凶残的行事手段及疯狂的分尸过程震撼,在受到高度刺激的情况下,转而向警察投案自首也是有可能的。
        所以,鄙人认为,凶手应该是孤身一人犯案。


        IP属地:云南本楼含有高级字体4楼2014-12-01 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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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赞。


          来自手机贴吧5楼2014-12-01 1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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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能科普一下吗?
            福尔马林到底是做什么用的?浸泡尸体这大家都知道,那么浸泡尸体后尸体会有什么反应?
            尸解同时血液是如何喷溅的?我是个学生,只是比较感兴趣而已。


            来自Android客户端7楼2014-12-01 2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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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领带啊,你先看看这个:http://tieba.baidu.com/p/2849340510
              网上对抛尸地点的描述是有误的。
              碎尸,个人认为是反侦察的手段,就是为了让警方找不出被害人的身份。
              而刁爱青到南京的时间不长,她的社会关系也不复杂,所以劫财不从导致被杀说不过去,劫财杀人也没必要碎尸。仇杀的话,碎尸可视作是一种发泄仇恨的做法,但刁爱青的社会背景不复杂,要结仇不排除,却很难解释是什麼样的仇恨。最后就剩情杀,这也是网上最流行的说法,但是情杀也没必要碎尸。而事实就是被碎尸了,所以个人猜测,碎尸不是因为有仇,就是为了消灭性侵的痕迹物证。如果是有仇,那麼动机就值得推敲,是什麼样的仇恨需要通过如此极端的手段?通常仇杀伴随的也只是手段残忍,碎尸毕竟很耗时,凶手这样做显然是处心积虑,谋划已久,而不是临时起意的。情杀的话,或是为了消灭痕迹物证,或是发泄怨气,那麼动机依然不好猜测。根据刁爱青的社会关系来看,熟人作案的可能性很大,但是什麼样的熟人却不好说。她到南京的时间不长,加上她性格孤僻,所以要成为她的熟人似乎与她性格不符。另外,本案的第一现场一直不曾确立,以抛尸现场划定范围追查嫌疑人实在是比第一现场搜集线索再追查要困难得多。想来也是此案一直被束之高阁的原因吧?


              IP属地:中国香港8楼2014-12-02 0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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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实从另一个角度上来说,鄙人觉得此案侦破的重点其实并不在于判断作案动机然后通过排查寻找嫌疑人,重点应该从凶手的如何进行犯罪手法上来考虑,从而找到犯罪的第一现场。
                为什么这么说呢?
                因为想要把一个人碎尸成那个样子实在是太困难了!
                抛开心理素质(冷酷无情)和技术上(解剖或屠宰的实际操作经验)的问题不说,首先凶手要进行碎尸,就需将尸体像宰杀牲畜一般处理。各种刀具的准备是必须的,同时还要有放置尸体和处理尸体的空间,在碎尸过程中还需清洗尸体内流出的血液,在蒸煮尸体的时候,还需要预备各种大型锅具(提升效率)。
                同时具备以上处理条件的地方,恐怕也就只有屠宰场吧,如果在普通居民家中或是出租屋内来完成这一切的话,其实是相当难以想象的。而且在碎尸过程中(主要是因为将尸体碎成那个样子太过费时),如果有谁突然看到了这一幕,估计都会吓得魂飞魄散。
                所以,依据以上条件,仔细排查满足行凶手实施碎尸手段的场所,应该就较为容易找到犯罪的第一现场。而在案发时间段内,使用该场所时间最长的,应该就是凶手。


                IP属地:云南9楼2014-12-02 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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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点个人观点:医生最为可能,厨师不应该。还有必然是一个人,不然事件不会掩盖的如此完美。


                  IP属地:江苏来自Android客户端10楼2014-12-04 1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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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啊真相早就大白了。你那些推理搜集资料整理完全是毫无进步得。网上关注过的。都清楚,当初负责此案民警都信誓旦旦说若是破不了自己不当了。而且当时线索那么多,要不然一个老牌民警不会发此毒誓。一天后不了了之。几年后天涯某用户发帖再度掀起波澜。正当大家讨论兴致勃勃时,为什么天涯没有给任何解释全部删除。为什么当时有关此案得帖吧。信息讨论都遭到严禁。难道警方宣布得不放弃真破是假的。谁给的他们那些权利删除?肯定有原因。当时有网友指出是某个小圈子里面的人做的。话既然可以说到这份上。当时也有人指出,那时候他爸爸妈妈与公安局某位领导喝酒,这个领导谈起这案子。他听取很真切,案子查清了。但是查到军区就结束了。是不是事实无从知晓。而当时被害者学校距离南京军区非常近。当时网上很多很多得人都说军区居多。甚至有的人直接说出军区某某谁。也有网友说1月十五逛街,到学校很晚了。晚上十点左右。在学校对面路口有吵架声。自己班得掉爱情与一戴眼镜得争吵。那个人身高一米七五左右。他说那个男的年龄三十到四十之间。居住在南大附近。母亲是原来得南大教授。父亲高干。有私家车奔驰黑色以前见过。普通百姓谁惹的起。我看这案子已经破了。只是犯罪嫌疑人没有绳之以法。难以昭雪。在中国这很现实。个人最贴近真实得观点。


                    IP属地:山东来自Android客户端11楼2014-12-10 1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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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P属地:中国香港14楼2015-07-23 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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