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陵县正式通过国务院撤县设区批复,成为德州市陵城区,标志着千年古郡陵县将成历史。《关于撤销陵县设立陵城区的实施意见(草案)》也已出炉,《意见(草案)》规定,原陵县的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总体保持不变,学区调整、社保接续等民生服务事项将逐步实现市区标准统一。德州也将于近日举行揭牌仪式。
“撤销德州市陵县设立德州市陵城区”的消息很早之前已在德州市各个论坛、贴吧等出现,引起广泛关注。而民政部官网“全国行政区划信息查询平台”也显示“陵县”已改为“陵城区”,驻地为临齐街道,行政区划代码为371403。
12月7日,记者了解到,《关于撤销陵县设立陵城区的实施意见(草案)》已出炉,将正式撤销陵县,设立陵城区。以原陵县的行政区域为陵城区的行政区域,区政府驻地为临齐街道办事处中兴路155号(原陵县人民政府驻地)。行政区划调整后,陵城区行政区域面积1213平方公里,总人口59.51万人。
《意见(草案)》规定,机构设置方面,原陵县的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总体保持不变;人员安排及工资待遇和社会保障方面,原陵县管理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由陵城区统筹安排,原则上人员安排、工资待遇、社会保障,目前总体保持不变;陵县撤县设区后,财税政策、统计数据和发展规划等仍享有原管理权限,原则上在5年内实行“四个不变”的政策;学区调整、社保接续、医疗保障、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优抚安置等民生服务事项将逐步实现市区标准统一等。
陵县撤县设区是事关全市发展大局的一件盛事,更是提升德州市开放层次、加快实施国家和省一系列经济发展战略的迫切需要,将会更好助力京津冀一体化发展,优化产业布局,加快推进转方式调结构,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相关政策解读
一、关于机构设置。
原陵县的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总体保持不变。
1.党政机关、群团机关和事业单位设置保持不变,按相应程序或章程进行。
2.人大、政协和审判、检察机关的设置,由相关部门依法履行程序进行改变。
3.中央和省、市垂直管理部门的机构设置,由其相对应的上级主管部门按机构编制管理规定履行程序进行转变。
4.乡、镇、街道机构设置保持不变,其名称随着陵城区的转变随之转变。
二、关于人员安排及工资待遇和社会保障。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省委、市委管理的干部由市委按有关程序统筹安排。原陵县管理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由陵城区统筹安排,原则上人员安排、工资待遇、社会保障,目前总体保持不变。今后逐步按照市辖区的标准适时予以调整。
三、关于国有资产和债权债务划转管理。
原陵县的国有资产和债权债务,整体划转至陵城区。
四、关于财税政策、统计数据和发展规划等调整街接。
陵县撤县设区后,仍享有原管理权限,原则上在5年内实行“四个不变”的政策。一是保持原县级事权不变,除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外,继续实行原陵县在城乡规划管理、城乡建设管理、社会事务管理等方面的统筹协调、监督检查职能;二是保持经济管理权限不变,继续实行原陵县在经济发展方面的管理权限;三是保持财税体制不变,除中央、省财税体制调整外,继续按德州市对原陵县的财税分成体制结算,同时享受市辖区的相关优惠政策;四是保持优惠政策不变,陵县撤县设区前制定的优惠政策继续有效。计划生育、户籍管理、国土资源管理、房屋拆迁、社会保障等暂时维持现状。
五、关于企事业单位和城乡居民的服务保障。
依据属地管理和不增加群众负担的原则,及时组织变更调整区域内企事业单位和居民的各类登记信息和证照,确保企业生产、群众生活不受影响。
原陵县所属企业按规定已享受的各项政策,根据协议继续在陵城区执行。由县工商局、地税局、国税局牵头,及时为企业办理更改辖区名称的注册登记和税务登记手续。随着陵城区的区划调整,原陵县所属企业同样可以享受市级优惠政策。
养老保险、城乡免费义务教育、公共卫生、交通,以及水、电、气等公用事业服务衔接按照市委、市政府安排,逐步实现学区调整、社保接续、医疗保障、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优抚安置等民生服务事项,实行市区标准统一。
六、关于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事宜。
原陵县的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资格有效,只按照相关程序进行更名。
“撤销德州市陵县设立德州市陵城区”的消息很早之前已在德州市各个论坛、贴吧等出现,引起广泛关注。而民政部官网“全国行政区划信息查询平台”也显示“陵县”已改为“陵城区”,驻地为临齐街道,行政区划代码为371403。
12月7日,记者了解到,《关于撤销陵县设立陵城区的实施意见(草案)》已出炉,将正式撤销陵县,设立陵城区。以原陵县的行政区域为陵城区的行政区域,区政府驻地为临齐街道办事处中兴路155号(原陵县人民政府驻地)。行政区划调整后,陵城区行政区域面积1213平方公里,总人口59.51万人。
《意见(草案)》规定,机构设置方面,原陵县的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总体保持不变;人员安排及工资待遇和社会保障方面,原陵县管理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由陵城区统筹安排,原则上人员安排、工资待遇、社会保障,目前总体保持不变;陵县撤县设区后,财税政策、统计数据和发展规划等仍享有原管理权限,原则上在5年内实行“四个不变”的政策;学区调整、社保接续、医疗保障、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优抚安置等民生服务事项将逐步实现市区标准统一等。
陵县撤县设区是事关全市发展大局的一件盛事,更是提升德州市开放层次、加快实施国家和省一系列经济发展战略的迫切需要,将会更好助力京津冀一体化发展,优化产业布局,加快推进转方式调结构,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相关政策解读
一、关于机构设置。
原陵县的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总体保持不变。
1.党政机关、群团机关和事业单位设置保持不变,按相应程序或章程进行。
2.人大、政协和审判、检察机关的设置,由相关部门依法履行程序进行改变。
3.中央和省、市垂直管理部门的机构设置,由其相对应的上级主管部门按机构编制管理规定履行程序进行转变。
4.乡、镇、街道机构设置保持不变,其名称随着陵城区的转变随之转变。
二、关于人员安排及工资待遇和社会保障。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省委、市委管理的干部由市委按有关程序统筹安排。原陵县管理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由陵城区统筹安排,原则上人员安排、工资待遇、社会保障,目前总体保持不变。今后逐步按照市辖区的标准适时予以调整。
三、关于国有资产和债权债务划转管理。
原陵县的国有资产和债权债务,整体划转至陵城区。
四、关于财税政策、统计数据和发展规划等调整街接。
陵县撤县设区后,仍享有原管理权限,原则上在5年内实行“四个不变”的政策。一是保持原县级事权不变,除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外,继续实行原陵县在城乡规划管理、城乡建设管理、社会事务管理等方面的统筹协调、监督检查职能;二是保持经济管理权限不变,继续实行原陵县在经济发展方面的管理权限;三是保持财税体制不变,除中央、省财税体制调整外,继续按德州市对原陵县的财税分成体制结算,同时享受市辖区的相关优惠政策;四是保持优惠政策不变,陵县撤县设区前制定的优惠政策继续有效。计划生育、户籍管理、国土资源管理、房屋拆迁、社会保障等暂时维持现状。
五、关于企事业单位和城乡居民的服务保障。
依据属地管理和不增加群众负担的原则,及时组织变更调整区域内企事业单位和居民的各类登记信息和证照,确保企业生产、群众生活不受影响。
原陵县所属企业按规定已享受的各项政策,根据协议继续在陵城区执行。由县工商局、地税局、国税局牵头,及时为企业办理更改辖区名称的注册登记和税务登记手续。随着陵城区的区划调整,原陵县所属企业同样可以享受市级优惠政策。
养老保险、城乡免费义务教育、公共卫生、交通,以及水、电、气等公用事业服务衔接按照市委、市政府安排,逐步实现学区调整、社保接续、医疗保障、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优抚安置等民生服务事项,实行市区标准统一。
六、关于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事宜。
原陵县的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资格有效,只按照相关程序进行更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