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交通技师学院汽车商务专业(那些技校就业好)
汽车商务
培养具有汽车整车与零配件销售、汽车保险及有关汽车商业业务等技能的应用型人才:主要开设有:写作与口语训练;公关礼仪;形体训练;汽车概论;汽车营销;汽车配件;现代汽车推介;消费心理学等课程:毕业后主要就业与专业4S店从事整车或者零配件销售以及维修接待、保险实务等工作。
本专业设有中级工层次(初中起点,学制3年,计划招生50人)
注:符合国家免学费政策条件的一律免费上学。
陕西交通技师学院创办于1965年,隶属于陕西省交通运输厅,是我省一所培养交通技能人才的国家级重点技术院校,也是国家示范性学校项目建设单位,学院面向省内外招生,现有住校生3000余人,教职工220人,专兼~职教师155人,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者90%以上,其中研究生12人,中、高级职称110人,全国中职教育专业(学科)带头人6人,省级专业(学科)带头人4人,“双师型”教师占专任教师总数的90%。
学院主要开始有汽车修理,汽车商务,汽车装饰与美容,焊接加工,筑路机械操作与维修,公路施工与养护,公路工程测量、现代物流、交通客运服务等专业。
“十一五”以来,学院紧跟行业和社会用人市场办学,培养急缺技能人才。为确保人才培养的正对性和实用性,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积极推行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与陕西重型汽车有限公司,中国路桥交通部第二公路工程局华盟公司、陕西路桥集团总公司,
中交西安筑路机械有限公司,陕西中大机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50多家知名企业建立了校企合作关系;经常派送专业教师赴东南沿海职业技教育发达地区学习锻炼,同时加强与国际职业教育的交流与合作,先后派送20多名优秀教师赴新加坡、德国、澳大利亚培训学习。
为“理实一体”、“工学结合”、“产教结合”教学模式顺利推进,打下了坚实基础,教学质量显著提高,学生多次在省内和全国交通类专业技能竞赛中获得佳绩,毕业生就业率一直保持在98%以上。
国家免学费、助学政策及奖学金
一、国家免学费资助对象及覆盖有范围
1、农村(含县镇)学生100%免学费;
2、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在校城市学生的15%确定。
二、国家助学金(每年1500元/生)资助对象及覆盖范围
1、符合免学费政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在校一、二年级学生的20%确定。
2、周至县等43个国家集中连片特困县农村学生。
三、奖学金
陕西交通技师学院设立“技工学校华育奖学金”和“宏通建设”奖学金1000元/人。每学期评定1次,按在校生的5%确定。
汽车商务
培养具有汽车整车与零配件销售、汽车保险及有关汽车商业业务等技能的应用型人才:主要开设有:写作与口语训练;公关礼仪;形体训练;汽车概论;汽车营销;汽车配件;现代汽车推介;消费心理学等课程:毕业后主要就业与专业4S店从事整车或者零配件销售以及维修接待、保险实务等工作。
本专业设有中级工层次(初中起点,学制3年,计划招生50人)
注:符合国家免学费政策条件的一律免费上学。
陕西交通技师学院创办于1965年,隶属于陕西省交通运输厅,是我省一所培养交通技能人才的国家级重点技术院校,也是国家示范性学校项目建设单位,学院面向省内外招生,现有住校生3000余人,教职工220人,专兼~职教师155人,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者90%以上,其中研究生12人,中、高级职称110人,全国中职教育专业(学科)带头人6人,省级专业(学科)带头人4人,“双师型”教师占专任教师总数的90%。
学院主要开始有汽车修理,汽车商务,汽车装饰与美容,焊接加工,筑路机械操作与维修,公路施工与养护,公路工程测量、现代物流、交通客运服务等专业。
“十一五”以来,学院紧跟行业和社会用人市场办学,培养急缺技能人才。为确保人才培养的正对性和实用性,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积极推行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与陕西重型汽车有限公司,中国路桥交通部第二公路工程局华盟公司、陕西路桥集团总公司,
中交西安筑路机械有限公司,陕西中大机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50多家知名企业建立了校企合作关系;经常派送专业教师赴东南沿海职业技教育发达地区学习锻炼,同时加强与国际职业教育的交流与合作,先后派送20多名优秀教师赴新加坡、德国、澳大利亚培训学习。
为“理实一体”、“工学结合”、“产教结合”教学模式顺利推进,打下了坚实基础,教学质量显著提高,学生多次在省内和全国交通类专业技能竞赛中获得佳绩,毕业生就业率一直保持在98%以上。
国家免学费、助学政策及奖学金
一、国家免学费资助对象及覆盖有范围
1、农村(含县镇)学生100%免学费;
2、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在校城市学生的15%确定。
二、国家助学金(每年1500元/生)资助对象及覆盖范围
1、符合免学费政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在校一、二年级学生的20%确定。
2、周至县等43个国家集中连片特困县农村学生。
三、奖学金
陕西交通技师学院设立“技工学校华育奖学金”和“宏通建设”奖学金1000元/人。每学期评定1次,按在校生的5%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