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过年了,我这大亲妈让阿飞出来和小李一起溜达溜达。。。提前祝大家新年快乐呀
第五章 赌局
刚吃过晚饭,李寻欢还执意要进来喝碗桂花糖粥。
小小的粥铺子,桂花香飘到了百米开外,李寻欢说:“这个味道一点都没变。”
阿飞的碗已经空了,最后一点粥汤也被刮光,他吃饭很专注,看他吃比自己吃了还觉得香,要不是知道他不论够不够都习惯吃得一滴不剩,李寻欢肯定要让他再来一碗。当然,他知道阿飞为什么养成这样的习惯,所以每次看他吃饭的样子,总又疼又爱。
阿飞放下调羹:“这家以前就有?”
李寻欢光顾着看他吃,自己碗里还有大半碗,他挑了一勺有桂花的送到嘴里:“这家以前是通宵的,因为有不眠夜,深夜从不眠夜出来,看见这儿亮着灯,安安静静的,都喜欢来喝一碗,舞厅太闹腾啦,出来清静一下。”
现在已经没有不眠夜,阿飞朝四周望望:“以前在哪儿?”
李寻欢看着街边一栋高楼:“那儿,不知道现在是干什么的。”这是栋新楼,除了高之外没有什么特色,当然,高在上海也算不上什么特色,何况近年来,上海是拼命发展的城市里首屈一指的。“这个点儿在这里,可以听不眠夜的乐队,那种水平的乐队,在现在的舞厅难找了,不过不眠夜不是以乐队出名。”李寻欢又往嘴里送了一口粥,他喝粥自然没有喝酒痛快,阿飞怀疑他是不是在想,这如果是碗桂花酒该多好啊,果然李寻欢下一句就是酒,“它是以酒闻名的舞厅,它的酒,八年零十一个月的不会说成是九年。”
阿飞不想继续这个话题,再说下去,李寻欢肚子里的酒虫就快醒了:“旁边呢,旁边有什么?”
“对角是家旗袍店,也很有名,不过不是因为它的旗袍。当初周成候来上海,评价它的西装说‘开审美文化之先河’,之后它就以西装出了名,不过我看,好是挺好的,但都是经典款,说什么开先河太夸张。”阿飞对周成候没概念,李寻欢解释道:“他是个香港的大资本家,大到……大到在当时能够造成某种文化现象。”
阿飞皱皱眉:“看来他很受欢迎?”
李寻欢点点头:“他黑道生意多,白道生意也多,是很多人的衣食父母,而且是个大慈善家,他的几家赌场是最好的洗钱机器,黑的进去白的出来。”
周成候长相看不出有什么特别,都说鼻子主财运,尤其是生意人,这辈子能赚多大的钱都长在鼻子上,但他的鼻子并没有与众不同,他大多数时候是乐呵呵的,什么事都“好说,好说”,不像是黑势力团体中地位独尊的人,他清瘦的面容看着甚至不像个富商,但说他是周成候,没人会失望,他的气质太过特殊,绝对没有人比周成候还周成候。
其实“开审美文化之先河”这话是他看着江岳说的,周成候眯着眼睛打量他,啧啧两声直点头,但换个人穿他肯定就不说这话了,因为除了江岳,没有谁能把那套西装穿得既文雅又痞气,既沉着又放旷,既翩翩浊世佳公子,又皎如玉树临风前,能穿成那样,的确担得起他一句“开审美文化之先河”。
这些天阿飞陪李寻欢走过很多地方,他在这儿念了两年书,一直没有机会这样到处逛过,而李寻欢对上海的印象,只到九十年代为止,他以为即使回来,也不会重走这些地方,因为碰到关于她的记忆节点时,他不得不丢盔弃甲地逃离。
李寻欢面对着黄浦江,深吸了一口气,江边湿漉漉的空气让他的呼吸舒服了点,他低头看看江面,又脸色阴郁地咳嗽两声。
那时候,从江上陆续打捞起几具死尸,被江水泡得面目全非,李寻欢还是一眼认出了他们,就是那次在不眠夜,给萧长亭下药的那帮人,但这件事是周成候处理私事,顺理成章地成为了悬案。案子判成什么样,判案的做不了主,因为周成候轻描淡写地对一个做得了主的人说,他们不懂你们的规矩,也不懂我的规矩,我只好给他们点教训。
类似的不是悬案的悬案还有很多。
“在游轮上开枪的那几个也是不懂他规矩的,周成候可不管他们是要杀金三角,他只认他们拿枪指着他女儿。”李寻欢叹了口气,“要不是为了对付江岳,他们几个只怕会死得更难看。”
“对付江岳?”阿飞不解,“江岳是刚起家,周成候要对付他还用得着他们几个?”
李寻欢笑道:“‘对付’的方式有很多种,江岳天生就是闹反天宫的,杀他容易,收服他难,征服他是不可能,周成候之所以为周成候,他对太容易的事没兴趣,对不可能的事情也没有兴趣,更何况他太钟意江岳了。”
“要收服他?”阿飞想了想,“这样就好理解。周成候不掩饰对他的喜欢,就是为了给他树敌,如果他不向周成候投诚,在江湖上,至少在上海,他就成了众矢之的。”
阿飞的判别能力从来不会让人失望,李寻欢点点头,沉默一阵又叹息:“不过对于烈性的种马,险象环生只会刺激它探险的神经。”
李寻欢有一搭没一搭地说,很多时候他在沉默,毕竟理清楚二十年前的事,有时候的确需要用沉默来怀念一些人,他们的气度已经跟其容貌无关,是从他们的内心抽象出来的。当然李寻欢也不会沉默很久,他总是很体谅,他觉得阿飞还很年轻,大概会难以理解他沉默的缘由。
第五章 赌局
刚吃过晚饭,李寻欢还执意要进来喝碗桂花糖粥。
小小的粥铺子,桂花香飘到了百米开外,李寻欢说:“这个味道一点都没变。”
阿飞的碗已经空了,最后一点粥汤也被刮光,他吃饭很专注,看他吃比自己吃了还觉得香,要不是知道他不论够不够都习惯吃得一滴不剩,李寻欢肯定要让他再来一碗。当然,他知道阿飞为什么养成这样的习惯,所以每次看他吃饭的样子,总又疼又爱。
阿飞放下调羹:“这家以前就有?”
李寻欢光顾着看他吃,自己碗里还有大半碗,他挑了一勺有桂花的送到嘴里:“这家以前是通宵的,因为有不眠夜,深夜从不眠夜出来,看见这儿亮着灯,安安静静的,都喜欢来喝一碗,舞厅太闹腾啦,出来清静一下。”
现在已经没有不眠夜,阿飞朝四周望望:“以前在哪儿?”
李寻欢看着街边一栋高楼:“那儿,不知道现在是干什么的。”这是栋新楼,除了高之外没有什么特色,当然,高在上海也算不上什么特色,何况近年来,上海是拼命发展的城市里首屈一指的。“这个点儿在这里,可以听不眠夜的乐队,那种水平的乐队,在现在的舞厅难找了,不过不眠夜不是以乐队出名。”李寻欢又往嘴里送了一口粥,他喝粥自然没有喝酒痛快,阿飞怀疑他是不是在想,这如果是碗桂花酒该多好啊,果然李寻欢下一句就是酒,“它是以酒闻名的舞厅,它的酒,八年零十一个月的不会说成是九年。”
阿飞不想继续这个话题,再说下去,李寻欢肚子里的酒虫就快醒了:“旁边呢,旁边有什么?”
“对角是家旗袍店,也很有名,不过不是因为它的旗袍。当初周成候来上海,评价它的西装说‘开审美文化之先河’,之后它就以西装出了名,不过我看,好是挺好的,但都是经典款,说什么开先河太夸张。”阿飞对周成候没概念,李寻欢解释道:“他是个香港的大资本家,大到……大到在当时能够造成某种文化现象。”
阿飞皱皱眉:“看来他很受欢迎?”
李寻欢点点头:“他黑道生意多,白道生意也多,是很多人的衣食父母,而且是个大慈善家,他的几家赌场是最好的洗钱机器,黑的进去白的出来。”
周成候长相看不出有什么特别,都说鼻子主财运,尤其是生意人,这辈子能赚多大的钱都长在鼻子上,但他的鼻子并没有与众不同,他大多数时候是乐呵呵的,什么事都“好说,好说”,不像是黑势力团体中地位独尊的人,他清瘦的面容看着甚至不像个富商,但说他是周成候,没人会失望,他的气质太过特殊,绝对没有人比周成候还周成候。
其实“开审美文化之先河”这话是他看着江岳说的,周成候眯着眼睛打量他,啧啧两声直点头,但换个人穿他肯定就不说这话了,因为除了江岳,没有谁能把那套西装穿得既文雅又痞气,既沉着又放旷,既翩翩浊世佳公子,又皎如玉树临风前,能穿成那样,的确担得起他一句“开审美文化之先河”。
这些天阿飞陪李寻欢走过很多地方,他在这儿念了两年书,一直没有机会这样到处逛过,而李寻欢对上海的印象,只到九十年代为止,他以为即使回来,也不会重走这些地方,因为碰到关于她的记忆节点时,他不得不丢盔弃甲地逃离。
李寻欢面对着黄浦江,深吸了一口气,江边湿漉漉的空气让他的呼吸舒服了点,他低头看看江面,又脸色阴郁地咳嗽两声。
那时候,从江上陆续打捞起几具死尸,被江水泡得面目全非,李寻欢还是一眼认出了他们,就是那次在不眠夜,给萧长亭下药的那帮人,但这件事是周成候处理私事,顺理成章地成为了悬案。案子判成什么样,判案的做不了主,因为周成候轻描淡写地对一个做得了主的人说,他们不懂你们的规矩,也不懂我的规矩,我只好给他们点教训。
类似的不是悬案的悬案还有很多。
“在游轮上开枪的那几个也是不懂他规矩的,周成候可不管他们是要杀金三角,他只认他们拿枪指着他女儿。”李寻欢叹了口气,“要不是为了对付江岳,他们几个只怕会死得更难看。”
“对付江岳?”阿飞不解,“江岳是刚起家,周成候要对付他还用得着他们几个?”
李寻欢笑道:“‘对付’的方式有很多种,江岳天生就是闹反天宫的,杀他容易,收服他难,征服他是不可能,周成候之所以为周成候,他对太容易的事没兴趣,对不可能的事情也没有兴趣,更何况他太钟意江岳了。”
“要收服他?”阿飞想了想,“这样就好理解。周成候不掩饰对他的喜欢,就是为了给他树敌,如果他不向周成候投诚,在江湖上,至少在上海,他就成了众矢之的。”
阿飞的判别能力从来不会让人失望,李寻欢点点头,沉默一阵又叹息:“不过对于烈性的种马,险象环生只会刺激它探险的神经。”
李寻欢有一搭没一搭地说,很多时候他在沉默,毕竟理清楚二十年前的事,有时候的确需要用沉默来怀念一些人,他们的气度已经跟其容貌无关,是从他们的内心抽象出来的。当然李寻欢也不会沉默很久,他总是很体谅,他觉得阿飞还很年轻,大概会难以理解他沉默的缘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