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说猫狗肉必须经过检疫才能卖呢?
答:不仅是猫狗肉,所有的动物肉类都必须经过检疫,主要法律依据如下: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43条,屠宰、经营、运输动物,应附有检疫证明;经营和运输的动物产品,应当附有检疫证明、检疫标志。
2、《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28条, 禁止生产、经营未经检疫的动物肉类。
遇到非法贩卖狗肉的行为,我能举报吗?
答:当然能,举报是法律赋予公民的权利。
《食品安全法》第十条,任何组织或个人有权举报食品生产经营中违反本法的行为,有权向有关部门了解食品安全信息,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举报时遇到有关部门推诿,怎么办?
答:《食品安全法》 第八十条 县级以上卫生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监督管理部门接到咨询、投诉、举报,对属于本部门职责的,应当受理,并及时进行答复、核实、处理;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的,应当书面通知并移交有权处理的部门处理。有权处理的部门应当及时处理,不得推诿;属于食品安全事故的,依照本法第七章有关规定进行处置。
所以,如遇推诿,请严厉告知对方,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对于不属于你部门职责的,你应书面通知移交给相关部门,而不是让举报人去其他地方举报!!切记!!否则就是推诿,你会向上级部门投诉
餐馆非法贩卖未经检疫的狗肉严重危害食客生命安全,法律规定未检疫的肉类是严禁进入流通领域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43条,屠宰、经营、运输动物,应附有检疫证明;经营和运输的动物产品,应当附有检疫证明、检疫标志。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28条, 禁止生产、经营未经检疫的动物肉类。
答:不仅是猫狗肉,所有的动物肉类都必须经过检疫,主要法律依据如下: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43条,屠宰、经营、运输动物,应附有检疫证明;经营和运输的动物产品,应当附有检疫证明、检疫标志。
2、《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28条, 禁止生产、经营未经检疫的动物肉类。
遇到非法贩卖狗肉的行为,我能举报吗?
答:当然能,举报是法律赋予公民的权利。
《食品安全法》第十条,任何组织或个人有权举报食品生产经营中违反本法的行为,有权向有关部门了解食品安全信息,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举报时遇到有关部门推诿,怎么办?
答:《食品安全法》 第八十条 县级以上卫生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监督管理部门接到咨询、投诉、举报,对属于本部门职责的,应当受理,并及时进行答复、核实、处理;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的,应当书面通知并移交有权处理的部门处理。有权处理的部门应当及时处理,不得推诿;属于食品安全事故的,依照本法第七章有关规定进行处置。
所以,如遇推诿,请严厉告知对方,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对于不属于你部门职责的,你应书面通知移交给相关部门,而不是让举报人去其他地方举报!!切记!!否则就是推诿,你会向上级部门投诉
餐馆非法贩卖未经检疫的狗肉严重危害食客生命安全,法律规定未检疫的肉类是严禁进入流通领域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43条,屠宰、经营、运输动物,应附有检疫证明;经营和运输的动物产品,应当附有检疫证明、检疫标志。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28条, 禁止生产、经营未经检疫的动物肉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