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侵权责任在立法上的分类分为一般侵权责任和特殊侵权责任。一般侵权责任适用过错责任,以侵害人主观上具有过错为要件;特殊侵权责任适用无过错责任,不以侵害人主观上具有过错为要件。
2、一般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
(1)损害事实的客观存在。其中,受损害的既可以是人身、财产权利,也可以是人身、财产权益。
(2)侵害行为。这里的侵害行为只要是客观上侵害了他人的民事权益,并不一定要是违法行为。
(3)侵害行为和损害事实间有因果关系。
(4)行为人具有过错。
3、过错
(1)民法上将过错区分为故意、重大过失和一般过失。故意是指明知损害发生危险的存在而希望或者放任其发生。过失是指对损害的发生具有主观上的疏忽或者过于自信。
(2)在司法实践中,衡量行为人的行为的预见标准一般分为普通预见水平和专业预见水平。前者是指一般人通常对事务应具备的预见能力,后者指不同专业的人对其专业范围内的事务通常具有的中等预见水平。一个专业人士违反了普通预见水平,则构成重大过失,违反的是专业预见水平,则构成一般过失。
4、对于债权能否成为侵害客体的问题,我国侵权责任法司法解释已经明确规定了,债权也可作为侵权之客体,受到侵权责任法之保护。
2、一般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
(1)损害事实的客观存在。其中,受损害的既可以是人身、财产权利,也可以是人身、财产权益。
(2)侵害行为。这里的侵害行为只要是客观上侵害了他人的民事权益,并不一定要是违法行为。
(3)侵害行为和损害事实间有因果关系。
(4)行为人具有过错。
3、过错
(1)民法上将过错区分为故意、重大过失和一般过失。故意是指明知损害发生危险的存在而希望或者放任其发生。过失是指对损害的发生具有主观上的疏忽或者过于自信。
(2)在司法实践中,衡量行为人的行为的预见标准一般分为普通预见水平和专业预见水平。前者是指一般人通常对事务应具备的预见能力,后者指不同专业的人对其专业范围内的事务通常具有的中等预见水平。一个专业人士违反了普通预见水平,则构成重大过失,违反的是专业预见水平,则构成一般过失。
4、对于债权能否成为侵害客体的问题,我国侵权责任法司法解释已经明确规定了,债权也可作为侵权之客体,受到侵权责任法之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