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考考题参考:2014
素描
艺术设计专业:《构成、质感、形式》 在纸、玻璃、织物、塑料、木头、金属陶瓷七类中任选不少于四类。要求:构成质感、形态。
造型艺术专业:人物半身像带手写生。
色彩
艺术设计专业:
题目:《质感、空间、色调》 在植物、玻璃、织物、塑料、木头、金属陶瓷七类中任选不少于四类。必须用具体物体形态表现创造组合成一个画面。
要求:符合题意、写实画法、构图完整、造型准确、质感真实、色调协调。色彩关系表现充分注意画面氛围的营造。
造型艺术专业:人物胸像写生。
速写
造型艺术专业:更新中
艺术设计专业:走路的老年、跑步的青年、跳跃的儿童。
合格线参考:2014
1、设计学类
外埠:三门专业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537.5分
北京:三门专业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487.5分
注:(1)素描、速写、色彩三科满分值均为250分,专业成绩总满分值750分。
(2)符合上述条件的外埠考生共计565名,全国排名最后名次是353名;北京市考生共计103名,全国排名最后名次是656名。
2、美术学类
外埠:三门专业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537.5分
北京:三门专业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512.5分
注:(1)素描、速写、色彩三科满分值均为250分,专业成绩总满分值750分。
(2)符合上述条件的外埠考生共计231名,全国排名最后名次是174名;北京市考生共计30名,全国排名最后名次是253名。
3、艺术设计学(史论)专业
外埠:两门专业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170分
北京:两门专业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165分
注:(1)文艺基础满分值200分,素描满分值20分,专业成绩总满分值220分。
(2)符合上述条件的外埠考生共计160名,北京市考生共计5名。
录取分数线参考:
一、设计学类
专业成绩全国排名前35考生,语文及外语达到最低要求,文化课相对成绩不低于76.86即予录取;其他专业合格考生,语文及外语达到最低要求,综合成绩北京市不低于208.23、 广东省不低于198.51、其他省不低于195.45即予录取。
以上录取北京生源26人,外埠生源144人。
二、美术学类
语文、外语达到最低要求,文化课相对成绩不低于70.00,专业课成绩广东省不低于575分、其他省(直辖市)不低于562.5分即予录取。
以上录取北京生源6人,外埠生源49人。
三、艺术设计学(史论)
文化课成绩须达到所在省(市)文史类本科一批线,文化课相对成绩北京市不低于108.5(613分)、重庆市不低于116.94(649分)、其他省不低于112.26(其中江苏省要求两门选修测试科目要求达到A)即予录取。
以上录取北京生源3人、外埠生源12人。
注:1、文化课相对成绩=文化课成绩÷所在省文史/理工类本科一批线×100
2、综合成绩=(专业课成绩÷外埠入围线537.5/北京入围线487.5+文化课成绩÷所在省文史/理工类本科一批线)×100
报考设计学类的考生,语文和外语成绩均要求不低于90分(150分制);报考美术学类的考生,语文成绩要求不低于80分(150分制)、外语成绩要求不低于70分(150分制)。特别的,单科成绩不过线且单科分差不超过5分的考生也可以报考,但须从文化课总成绩中减去一定分数后再参与排序,单科成绩每相差1分,文化课成绩(750分制)减去5分,以此类推,文化课成绩最多减50分。最终综合成绩或文化课成绩仍在录取线之上的予以录取
注:单科满分值不为150分制或文化课满分值不为750分制的省份,相应的单科线及文化课成绩所减分数按相应比例折算。
素描
艺术设计专业:《构成、质感、形式》 在纸、玻璃、织物、塑料、木头、金属陶瓷七类中任选不少于四类。要求:构成质感、形态。
造型艺术专业:人物半身像带手写生。
色彩
艺术设计专业:
题目:《质感、空间、色调》 在植物、玻璃、织物、塑料、木头、金属陶瓷七类中任选不少于四类。必须用具体物体形态表现创造组合成一个画面。
要求:符合题意、写实画法、构图完整、造型准确、质感真实、色调协调。色彩关系表现充分注意画面氛围的营造。
造型艺术专业:人物胸像写生。
速写
造型艺术专业:更新中
艺术设计专业:走路的老年、跑步的青年、跳跃的儿童。
合格线参考:2014
1、设计学类
外埠:三门专业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537.5分
北京:三门专业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487.5分
注:(1)素描、速写、色彩三科满分值均为250分,专业成绩总满分值750分。
(2)符合上述条件的外埠考生共计565名,全国排名最后名次是353名;北京市考生共计103名,全国排名最后名次是656名。
2、美术学类
外埠:三门专业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537.5分
北京:三门专业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512.5分
注:(1)素描、速写、色彩三科满分值均为250分,专业成绩总满分值750分。
(2)符合上述条件的外埠考生共计231名,全国排名最后名次是174名;北京市考生共计30名,全国排名最后名次是253名。
3、艺术设计学(史论)专业
外埠:两门专业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170分
北京:两门专业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165分
注:(1)文艺基础满分值200分,素描满分值20分,专业成绩总满分值220分。
(2)符合上述条件的外埠考生共计160名,北京市考生共计5名。
录取分数线参考:
一、设计学类
专业成绩全国排名前35考生,语文及外语达到最低要求,文化课相对成绩不低于76.86即予录取;其他专业合格考生,语文及外语达到最低要求,综合成绩北京市不低于208.23、 广东省不低于198.51、其他省不低于195.45即予录取。
以上录取北京生源26人,外埠生源144人。
二、美术学类
语文、外语达到最低要求,文化课相对成绩不低于70.00,专业课成绩广东省不低于575分、其他省(直辖市)不低于562.5分即予录取。
以上录取北京生源6人,外埠生源49人。
三、艺术设计学(史论)
文化课成绩须达到所在省(市)文史类本科一批线,文化课相对成绩北京市不低于108.5(613分)、重庆市不低于116.94(649分)、其他省不低于112.26(其中江苏省要求两门选修测试科目要求达到A)即予录取。
以上录取北京生源3人、外埠生源12人。
注:1、文化课相对成绩=文化课成绩÷所在省文史/理工类本科一批线×100
2、综合成绩=(专业课成绩÷外埠入围线537.5/北京入围线487.5+文化课成绩÷所在省文史/理工类本科一批线)×100
报考设计学类的考生,语文和外语成绩均要求不低于90分(150分制);报考美术学类的考生,语文成绩要求不低于80分(150分制)、外语成绩要求不低于70分(150分制)。特别的,单科成绩不过线且单科分差不超过5分的考生也可以报考,但须从文化课总成绩中减去一定分数后再参与排序,单科成绩每相差1分,文化课成绩(750分制)减去5分,以此类推,文化课成绩最多减50分。最终综合成绩或文化课成绩仍在录取线之上的予以录取
注:单科满分值不为150分制或文化课满分值不为750分制的省份,相应的单科线及文化课成绩所减分数按相应比例折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