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汉纪·孝明皇帝卷有如下记载:
会盖延为京兆尹,事多犯法〔一〕,伦数谏争,不合,遂沈滞曹吏。(第五伦部分)
周天游注解为:
〔一〕 范书盖延传曰:「拜为左冯翊,将军如故。」李贤注引续汉书曰:「视事四年,人敬其威信。」惠栋曰:「袁宏纪:延为京兆尹,事多犯法。华峤书亦云:延代鲜于褒为冯翊,多非法。续书所载,非实录也。宏以为京兆尹亦讹。」
查后汉书第五伦传,引华峤后汉书卷二记载如下:
第五伦传曾孙种 卫羽
一一三 盖延代鲜于褒为冯翊,多非法。伦数切谏,延恨之,故滞不得举〔一〕。(姚。汪。黄。铃木——范书本传注
目前主流学术界一般会认为袁纪有讹误,取范书,盖延当为左冯翊,不当为京兆尹。然我这几天反复思考,以为此处后汉纪反而正确,而范晔记载有误。
兹将理由列举如下,与诸位探讨:
会盖延为京兆尹,事多犯法〔一〕,伦数谏争,不合,遂沈滞曹吏。(第五伦部分)
周天游注解为:
〔一〕 范书盖延传曰:「拜为左冯翊,将军如故。」李贤注引续汉书曰:「视事四年,人敬其威信。」惠栋曰:「袁宏纪:延为京兆尹,事多犯法。华峤书亦云:延代鲜于褒为冯翊,多非法。续书所载,非实录也。宏以为京兆尹亦讹。」
查后汉书第五伦传,引华峤后汉书卷二记载如下:
第五伦传曾孙种 卫羽
一一三 盖延代鲜于褒为冯翊,多非法。伦数切谏,延恨之,故滞不得举〔一〕。(姚。汪。黄。铃木——范书本传注
目前主流学术界一般会认为袁纪有讹误,取范书,盖延当为左冯翊,不当为京兆尹。然我这几天反复思考,以为此处后汉纪反而正确,而范晔记载有误。
兹将理由列举如下,与诸位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