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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人报道+发原创】《魔元大地》大家快来看(╯`□′)╯(┻━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先来个自制封面~后面因为改名了,封面还没来得及改


IP属地:广东1楼2015-03-26 22:21回复
    序章
    魔元23世纪,世界上有一片大陆,这片大陆被划分为五个区域,而这五片区域又分别栖息着五个种族,各有领地。
    这五个种族分别是——
    半兽人:顾名思义,是半兽半人的样子,他们的性情也都连禽兽不如,非常残暴,喜好嗜血。大多数半兽人都是性情残暴的,当然也会存在一些善良的半兽人。
    精灵:精灵们都非常睿智,做事前都会三思而后行,从不会鲁莽、莽撞,长着一对象征性的尖耳朵和一头又长又直的披肩发。虽然他们品格高尚、人格完善、各种兵器样样精通,可他们有一个缺点,那就是“冷血”。
    地精:又名哥布林,这个种族算是中立的吧。特点是阴险、狡诈,身材矮小,皮肤为暗绿色或浅绿色,长着一对又长又尖的耳朵。常为别的种族卖命从而来赚钱,故此,别的种族都把他们称之为“哥布林雇佣军”。不过他们没有自己的地盘,这个种族四处流浪,只能到处投靠其他种族。
    龙人:龙人性情豪爽,嫉恶如仇。嘴中能喷烈火,大多数存在的都是性情善良,但是性格莽撞,但也有少数是残暴的。小部分英勇奋战的龙人移民到了人类居住区,保护人类城市不受别的种族的侵害。
    人类:这个种族,想必我不用多说了。人类这个种族,只要是你想得出来的性格,这个种族都有,甚至还超乎你的想象。有人品格高尚,自然也会有人人格腐败。
    在种族的领地中间,是我们人类占据的这片岛屿的主要城市。所有异族人员都在这里进行交易等等。那儿风景优美、四季如春。那儿就是——坎梅洛王城。
    但近几十年,五大种族的家园一直受到魔龙哈迪森集结的邪恶势力的入侵,甚至美丽富饶的坎梅洛王城也受到了侵扰。因为有伟大的战神特瑞斯在,所以得以稳固。魔元2319年,在一次激烈的战斗中,战神和他的妻子一同失踪了。
    坎梅洛王城国王从五大种族里招兵买马,来训练更多的勇士守卫王城和我们五大种族的家园。因为失去了战神,无数勇士牺牲在战场上,勇士们节节败退,似乎找不到克敌致胜的好办法。
    情势越来越危急,有的种族的家园已经开始沦陷,乌云笼罩着整个大陆。世界在期待着战神重归或者一个更为勇猛的战神,带领勇士们保卫家园。
    时光进入到魔元2330年。
    我叫丹尼尔,是个人类,今年12岁,住在格锡安。格锡安,是一个小村庄,那里风景优美,鸟语花香,在这么混乱的世界,有一个这么美丽的地方,真是不可思议。这里的人们非常友善,如果有一个从战场上流浪回来的勇士,他们会盛情款待你(只要你心地善良,不管你是半兽人还是龙人,都会这么做),临走前还会给你一腰包的盘缠,让你在路上遇到哥布林商人的时候,买些必需品。
    好了,话不多说啦,接下来,让我们进入正题吧。


    IP属地:广东2楼2015-03-26 2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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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P属地:广东3楼2015-03-26 2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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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片大陆被划分为五个区域,而这五片区域又分别栖息着五个种族,各有领地。
        五个种族是:半兽人,精灵,地精,龙人,人类。
        关于地精的描述:不过他们没有自己的地盘,这个种族四处流浪,只能到处投靠其他种族。
        那么···唔,我都不好意思说了。
        世界上有一片大陆
        在种族的领地中间,是我们人类占据的这片岛屿的主要城市。
        ···那么,你的版图到底是大陆还是岛屿呢···二者的大小差距悬殊。如果是内陆湖中的岛屿,至少应该把这个设定说得更清楚。
        新人愿意投身写作事业,我还是很欢迎的;不过这文章质量嘛,也是明显需要提高的。


        IP属地:江西4楼2015-03-26 2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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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为初心者的文,还挺有趣的。有几个地方我个人觉得还是需要好好考量一下。
          “保护人类城市不受别的种族的侵害。”这就是说,种族之间是在战争状态的。
          “在种族的领地中间,是我们人类占据的这片岛屿的主要城市。所有异族人员都在这里进行交易等等。”这里就有些矛盾了。首先,如果种族之间是在战争状态,人类领地为围在中间,除非有盟友存在,否则很快就会被围剿。你可以参考一下上古卷轴online的设定,帝国人就是被三大互相敌对的势力围剿的。既然是这样,贸易就不太可能了。
          “但近几十年,五大种族的家园一直受到魔龙哈迪森集结的邪恶势力的入侵”之前没有提到魔龙哈迪森,也没有交代这个势力的势力范围在哪里,就突然出现了这个势力。而且是邪恶势力。这样处理就太幼稚了,关于善恶阵营的划分,建议你去参考DnD体系。
          “因为有伟大的战神特瑞斯在,所以得以稳固。”这里没有说战神是人还是什么其他种族,还是真的是神灵。好突然。
          “坎梅洛王城国王从五大种族里招兵买马”这里的处理又显然和前文冲突了。你设定了一个种族会相互侵扰,处于战争状态下的世界,又让这个世界受到了魔龙哈迪森的入侵,而且坎梅洛已经收到了侵扰,那么坎梅洛应该是已经在战争状态下的,这个时候才提招兵买马也太迟了。
          “界在期待着战神重归或者一个更为勇猛的战神,带领勇士们保卫家园。”这里,读者会弃文。因为也许你确实是这样设定的故事,但这就是终极剧透了。作为读者,当知道主角要成为战神了,还有什么可看的。
          “在这么混乱的世界,有一个这么美丽的地方,真是不可思议。”混乱的世界和美丽的世界并不矛盾。这里有很多描写方法,可以说“格锡安是这个混乱时代中为数不多的平静之地。”也可以说“我的村镇——格锡安,很幸运的,没有收到战火的摧残”,你偏偏选择了那个最糟糕的描写方法啊。
          嘛,虽然文章看起来蛮青涩的,但还是期待你的后文。也希望你能够在后文中更加锻炼自己的写作技巧和编剧技巧吧……


          IP属地:美国5楼2015-03-27 0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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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是小学生,意见心领了,有什么不对的请多多指教


            IP属地:广东6楼2015-03-27 2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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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更啦


              IP属地:广东7楼2015-03-27 2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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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屠狼
                “咚!咚!咚!”我的小茅屋外有人在敲门。
                我打开门后,见到是我的好朋友瑞恩,我便道:“嘿,瑞恩,哪阵风把你给吹来了?你平素可不常来呀。”
                说到这儿,我便要为我的好朋友瑞恩介绍一下了。
                我和他从小就一起玩了,自然对他很熟悉。他是一个勇敢的男孩子,跟我一样,也是12岁。他有着一头枣红色的刺猬头,是生下来就这样的。我觉得他天生就是个做勇士的料。
                “我带来了一个好消息!”瑞恩开心地说道。
                “你说说。”
                “村长说,我们只要去来到村子里的那个城里人那儿领一个任务,就可以去村子外面的密林里杀怪兽了!只要干掉100只魔狼,再把魔狼首领干掉,就可以去城里参军,接受训练,成为一个名副其实的勇士了!到时候……”他还想继续说,我打住了他,说:“到时候到时候,先对付完眼前的任务再讲吧!”虽然我嘴上这么说,可我心中已是迫不及待,恨不得马上奔到那个城里人那儿领任务。
                说到魔狼,不要问我为什么在前面的种族介绍里没有介绍到它们,因为它们根本不算一个,呃,人形种族。它们算是魔兽种族吧。它们是新兵勇士证明自己实力的一个过渡。它们有一个恶习:它们会躲在灌木丛中,看到经过密林里的毫无准备的人,便会突然蹦出来,撕裂他们的胸腔,吃得连骨头都不剩。不过它们也算聪明,因为它们不会神经质地跑到人头涌动的村子或城里,这样魔狼这个种族就早已灭绝了。
                “嘿,呃,城里人?”我常年呆在格锡安村里,遇到村民外的陌生人都会不知该说什么好,“我们要领那个……那个那个什么来着?……哦,对,那个屠狼的任务。”
                “小朋友,你确定你能完成这项艰巨而又伟大任务么?王城越来越危险了,邪恶势力不断侵害我们。”那个城里人高傲地说。
                “万分确定。我们在学校里学习了4年的杀狼本领,我们可以的!”我和瑞恩异口同声地说道。我的特长是剑术,而瑞恩是学校里的神箭手。我们已经在学校里实战训练了整整一年了,很想去一试身手。
                “好吧,既然你们意志如此坚定。嗯,那么,给我你的任务书。”
                “任务书?呃,嗯?”我愣了一下,转过头去翻看背包,拿出来一本用魔龙最柔软、舒适部分的皮包裹着的一本书,书的封面用金箔印着两个字——“任务”——这是学校里发给我们的,“哦,在这呢,给。”
                那城里人拿出来一枝笔,在书上写了些什么。
                那人用笔写完字后,合上书本,把书递给我。瑞恩见他写完了,就把他的任务书也递给那人,那人在上面也写了同样的字——
                屠狼
                杀死100只魔狼
                杀死1只魔狼首领
                奖励
                坎梅洛王城进城许可证
                “咱去找阿瑞克大叔要剑去。”我往铁匠铺的方向跑了过去。
                说到阿瑞克大叔,他是我们村子里的铁匠兼最勇敢最强力的勇士,他体型强壮无比,似乎能把一大捆铁杆一下就都掰断似的。手臂上因长期打铁,长出了大块大块的肌肉。他做出来的东西,堪比希腊神话里工匠之神赫菲斯托斯的手艺。他为人善良、谦虚、勇敢、热情,不过我们村子的人差不多都这样。还有,我们村的守村龙人德拉贡的主人就是阿瑞克大叔。所以,我立志长大以后,不,进城以后,要向阿瑞克大叔学习,拿他为榜样,我训练的时候肯定会更刻苦的!
                好了,言归正传。我跑进铁匠铺,见阿瑞克大叔在打铁,看形状应该是一枝长矛的尖端。我对他说:“阿瑞克大叔,我们要去屠狼了,你有剑给我们用吗?”
                “喏,冷却池里那两把就是了。“阿瑞克大叔叼着根小麦穗儿,含糊不清地说。
                我到冷却池里拿出来那两把剑中的一把,挥舞了几下,试了试手感,感觉不怎么趁手,不过笑容还是不禁爬满了整张脸,因为我终于可以用实战的剑,而不是学校的训练剑了。我努力控制着自己的笑容,说道:“谢谢大叔。”
                我刚准备转身离开,阿瑞克大叔便叫住了我:“蛋蛋(哎呀,你肯定想知道吧,这个名字呢,嗯,这个嘛,其实是我的乳名了啦),先留步。”阿瑞克大叔用简洁的语言道,我心里突然咯噔一下,生怕他不送给我了,可又想到刚刚他叫我的乳名,我的脸又不禁红了起来,“哦,对,你已经长大啦,不该叫你‘蛋蛋’了。丹尼尔,你过来,这两个剑鞘拿去。”
                我走了过去,心中悬着的石头落了下去,我接过他放在工作台上的两个用魔狼皮革制作的剑鞘,摸上去十分舒服。这肯定是魔狼肚子部分的皮毛,因为魔狼其他部分的皮毛都是坚韧而又直挺的。
                “谢谢大叔。”我说完以后,把剑插进剑鞘里,一个箭步夺门而出,正好碰到瑞恩准备走进来,便一头撞到了他的鼻子,痛得他哟哟直叫。
                “小心点,”他揉着鼻子道,他准备去阿瑞克大叔那儿拿他的宝剑,又见他停下了脚步,把我的宝剑从剑鞘里拔了出来“哎,你这把剑好帅呀。”
                “那可是,你去铁匠铺的冷却池里拿那一把就行啦。”瑞恩小跑着去了,我扭头就去密林前哨站做准备了。


                IP属地:广东8楼2015-03-27 2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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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评论看得我都惊呆了


                  IP属地:广东10楼2015-03-31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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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亲,还要我更不


                    IP属地:广东11楼2015-03-31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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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多提一些,我到时弄个修订版


                      IP属地:广东12楼2015-03-31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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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P属地:广东13楼2015-03-31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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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回意见肯定也是满满哒


                          IP属地:广东15楼2015-03-31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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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次竟然没评论


                            IP属地:广东16楼2015-04-01 2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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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了开更啦


                              IP属地:广东17楼2015-04-01 22:35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