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他给自己二个选择,一个是胡天胡地继续耗下去,直到吴世勋放弃他;一个是主动断绝二人目前的床伴关系,生活重回原来的轨道,寻求等待一段平等而对等的感情。
他虽然温和软弱,但他太渴望爱情。
他渴望在一个刚刚好的时间,在一个刚刚好的地点,遇上一个刚刚好的人,他们像同时被雷劈中了,爱情的电流打进他们的内心,烧焦他们的灵魂。
然后,他们相爱了,一起生活了,一起看著对方渐渐老去,也许头顶秃了,也许肚腩大了,他们依然紧紧牵握彼此的手,谁都不会放开谁。
很显然的,他所渴望的浪漫,性灵合一的美好,吴世勋无法给他。
吴世勋可能会给他的,大概是拍拍他的脸,微笑的说,孩子,你真是浪漫过了头呀。说完了,压倒,做!
这真是令人沮丧,不是吗?
地球的这一端,小绵羊是愁闷苦恼的白天。
地球的另一端,大野狼是纸醉金迷的夜晚。
衣香鬓影的晚宴上,吴世勋却站在角落玩手机,用简讯逗弄他的小宠物,彷佛可以看见那张娃娃脸又臊又恼红扑扑的,可爱得叫人好想咬一口,心忖,早知道就把他带在身边,就不会这麽无聊了。
一名金发的漂亮男孩端著二杯酒走过来,将其中一杯递到他面前,以英语说道:「喝一杯?」
吴世勋收起手机和微笑,接过杯子,亦用英语淡应:「谢谢。」
男孩对他露出暗示的笑容。「今晚一个人?」
「也许是,也许不是。」
「想不想到其他地方再喝一杯?」
「床上吗?」
「如果你想,任何地方都行,随你高兴。」男孩直白回答,轻佻的愈靠愈近。
「真的吗?」
「是的,我注意你很久了,从你一进门开始,我就只看得见你。」男孩说著,没骨头似地贴到他身上了。
吴世勋挑了挑眉,微笑道:「那麽,你需要的不是我,是眼科医生。」说完,扶正男孩,潇洒走开。
男孩愕然,脸色很难看。
别看吴世勋之前活像只发情的野兽,事实上,他并不是来者不拒有洞就插的人肉按摩棒,虽然以往从不缺少床伴,可自从尝过鹿晗的滋味后,其他人在他眼里都成为索然无味的白菜萝卜,就像这个金发男孩,多麽热情淫荡,他却提不起一点兴致。
下回不管去哪里,一定都要把人带著。吴世勋想,单纯的床伴也好,升格成情人也罢,总之少了鹿晗,宛如少了什麽很重要的东西一样。
你是不是想问他,吴先生,你是不是爱上你的小羊儿啦?
提到爱这个字,他只会给你一个嗤之以鼻,说那是骗小孩和傻瓜的东西,整天把爱挂在嘴上的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