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绪言
兹提述(i) 长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长实」)及和记黄埔有限公司(「和黄」)於二零一五年一月九日联合刊发的公告(「联合公告」);(ii) 长江和记实业有限公司(「长和」)於二零一五年三月三十一日刊发的通函(「通函」); ( i i i ) 长和、CK Global Investments Limited(「和黄方案要约人」)及和黄於二零一五年三月三十一日联合刊发有关(其中包括)并购方案的计划文件(「计划文件」);( i v ) 长和、和黄方案要约人及和黄於二零一五年五月八日联合刊发有关(其中包括)建议长江实业地产有限公司(「长实地产」)根据分拆上市方案於紧随房地产业务合并完成后发行新长实地产股份(「实物分派」)及长实地产以介绍方式上市的预期时间表的公告;及(v) 长实地产於二零一五年五月八日刊发的上市文件(「上市文件」)。除文义另有界定外,本公告内所用词汇与联合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2. 完成赫斯基股份交换
和黄董事会及长和董事会宣布,赫斯基股份交换已於二零一五年六月三日清晨时分完成。
长和根据赫斯基股份交换於二零一五年六月三日发行合共84,427,246 股新长和股份。
3. 和黄计划的生效日、完成和黄方案及寄发长和股份的股票
和黄董事会、长和董事会及和黄方案要约人董事会进一步宣布,於二零一五年六月三日,认许和黄计划之法院命令之正式文本连同符合公司条例第230 条第(2) 款及第(3)款所规定之会议记录及申报表已分别获公司注册处处长登记。於该登记后,和黄计划於二零一五年六月三日生效及和黄方案於二零一五年六月三日成为无条件及完成。
长和根据和黄计划於二零一五年六月三日发行合共1,459,086,916 股新长和股份。有关长和股份的股票已於二零一五年六月二日以平邮寄发,并於二零一五年六月三日生效。不合资格和黄海外股东为於阿拉伯联合酋长国的和黄计划股东。
4. 撤销和黄股份上市地位
和黄股份於主板的上巿地位於二零一五年六月三日上午九时正撤销。
5. 完成房地产业务合并、实物分派及分拆上市方案及寄发长实地产股份的股票
长和董事会、和黄董事会及长实地产董事会宣布,紧随赫斯基股份交换及和黄方案完成后,房地产业务合并於二零一五年六月三日完成,因此,集团房地产业务由长实地产集团持有。
紧随房地产业务合并完成后,实物分派及分拆上市方案於二零一五年六月三日完成。
长实地产根据实物分派於二零一五年六月三日发行合共3,859,678,500 股新长实地产股份。有关长实地产股份的股票已於二零一五年六月二日以平邮寄发,并於二零一五年六月三日生效。除如上市文件所述的若干例外情况外,不合资格长和海外股东为於澳洲、开曼群岛、阿拉伯联合酋长国及美国的长和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