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堂讲《孟子‧告子章句上》很有系统。头一段是杞柳之喻。「性犹杞柳也,义犹杯桊。」性好像杞柳一样,义好像杯桊一样。很明显,这个杞柳之喻使我们了解性,那是把性当成材料。因为杯桊是一个制造物,杞柳就是材料。那么,人性对着仁义讲也是一个材料。用亚里士多德的词语说,这个材料就是material thing。下面就说:「以人性为仁义,犹以杞柳为杯桊。」这是告子的主张。这个「为」字是甚么意思呢?「为」字有两个意义:一个是作「是」字解,一个是作「作成」解。假定这个「为」字作「是」字解,那么,人性就是仁义,这就不是材料了,那就成了孟子的主张。但告子并不这么想。甚么意义的性可以当作材料看,甚么意义的性不可以当作材料看,这是很显明的。告子杞柳之喻,是把仁义看做作成杯桊的材料。陈大齐老先生在这里却弄胡涂了。他说:「以人性为仁义。」是孟子的主张,「为」字作「是」字解。而「以杞柳为杯桊。」是告子对于孟子的反驳。这很奇怪,这两句话怎么能分开呢?老先生是老糊涂了。「告子曰:性犹杞柳也,义犹杯桊也。以人性为仁义,犹以杞柳为杯桊」这段话是告子的主张,意思很清楚,没有模棱两可的地方。告子明明说:性好像杞柳,义好像杯桊,因此,你拿人性来做成仁义,也就恰恰好像拿着杞柳作材料来作成杯桊一样。杞柳是作成杯桊的材料,杞柳离杯桊远得很呀,要加工,要经过木匠的加工。孟子正好反对这个主张,下面一段才是孟子反驳告子的话,孟子就是不把人性看成是材料。告子把人性看成是材料,就好像杞柳在杯桊以外,经过木匠加工加上去的。人性在仁义以外,经过后天的训练、教育而培养成的。那么,这个仁义成后天的了,那就是后天造作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