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报考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
3、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具有高中教师资格证,且所报考岗位学科与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一致;
5、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5年8月3日后出生);
6、身体健康,具备从事教育工作必需的身体、素质等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以及曾被判刑、劳教或开除公职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以及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3、违反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的;
4、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
5、台前县教育局所属学校在编教师;
6、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