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在之前发的蛋糕店主有没有权利拒绝向同性恋婚礼提供蛋糕中很多人说到,外国人有没有权利提出中国人与狗不得入内这一说。首先我想说这条贴士张贴于外滩公园,公园应当属于公共服务,其开放不以盈利为主要目的而是提供服务,但是我觉得蛋糕店的主要目的是盈利,而服务是其换取收入的方法。有人提到义务问题,履行义务应当有相应的权利得到保障,那么反过来看,如果我放弃我所拥有的权利这个时候我可不可以不尽这个义务,比如在中国,子女对于父母有赡养义务和继承权,然后假设一个前提父母离婚,父亲之前从未抚养过我,甚至由于赌博给家庭带来极大麻烦,我可不可以不去赡养他,可以,但是我就没有他的继承权。然而我赡养我的母亲,我是可以拥有我母亲的继承权的。回到蛋糕店这里就很简单我不做你的生意嘛,我在你这里不履行服务的义务,所以我得不到盈利的权利。蛋糕店的服务并不是公共性质,在没有进行人身攻击的前提下,我觉得表明自身宗教立场拒绝特定服务算不上是歧视。毕竟我的属性和你的属性不相容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我觉得真正能够平常心面对这种不相容才是真正的平等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