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31484、GB/T31485、GB/T31486是由QC/T743标准演化而来,将QC/T743标准的相关内容重新划分,并在此基础上进行升级,制订了更符合电动汽车实际使用情况的三份独立的标准规范。
首先是标准不再局限于锂离子电池这一类型的动力电池,而是包括所有的动力电池类型。其次,针对模组的定义进行修改,不再强调5个或以上的电池单体进行串联,而是根据实际产品中的串并联组合形式。第三,增加了动力电池包和动力电池系统的定义,将部分测试覆盖到系统这一层级,显然更具有实际参考价值。第四,默认的充放电倍率由C/3(I3)提高到1C(I1),要求更严格。
基本要求 QCT 743-2006 GB/T 31484、GB/T 31485、GB/T 31486
电池类型 锂离子电池 未明确指定,包含各种类型动力电池
样品级别 单体,模组 单体、模组、系统
模组定义 5个或以上的单体串联 1个以上的单体串联、并联、串并联
默认充放电倍率 3/C 1C
每项测试样品数量 单体2个,模组1个 单体2个,模组或系统1个
默认试验条件 20℃±5℃相对湿度:25%~85%气压:86kPa~106kPa 25℃±5℃相对湿度:15%~90%气压:86kPa~106kPa
1.GB/T31484-2015解读
GB/T31484-2015主要考核动力电池单体、模组和系统的循环寿命指标,涵盖了乘用车和商用车两个不同的市场,以及功率型和能量型两种不同应用类型的动力电池。对于电池单体和模组而言,大多数电池厂家的产品均可达到规定的要求,对于动力电池系统而言,系统设计和集成能力较弱的pack企业,将面临较大的挑战。相关检测内容如下表所示:
序号 检验项目 适用范围 判定条件
1 室温放电容量(Ah) 单体、模组、系统 单体:实测容量在额定容量的100%~110%之间,单体容量差异不超过5%(一致性要求)模组或系统:实测容量在额定容量的100%~110%之间,样品容量差异不超过7%(一致性要求)
2 室温放电能量(Wh) 单体、模组、系统 要求同上
3 室温功率 单体、模组、系统 未明确规定(应满足产品规格书要求)
4 标准循环寿命(1C充放电循环) 单体、模组 以下条件满足1个就算合格:(1)500次循环后放电容量大于初始容量的90%(2)1000次循环后放电容量大于初始容量的80%
5 混合动力乘用车功率型电池工况循环寿命 模组、系统 按工况进行循环,总放电能量/初始额定能量>500时,计算放电容量和5s放电功率(应满足产品规格书要求)
6 混合动力商用车功率型电池工况循环寿命 模组、系统 按工况进行循环,总放电能量/初始额定能量>500时,计算放电容量和5s放电功率(应满足产品规格书要求)
7 纯电动乘用车能量型电池工况循环寿命 模组、系统 按工况进行循环,总放电能量/初始额定能量>500时,计算放电容量(应满足产品规格书要求)
8 纯电动商用车能量型电池工况循环寿命 模组、系统 按工况进行循环,总放电能量/初始额定能量>500时,计算放电容量(应满足产品规格书要求)
9 插电式/增程式电动汽车电池工况循环寿命 模组、系统 乘用车参照上述第7条商用车参照上述第8条
相比于QC/T743-2006,GB/T31484-2015在标准循环寿命和工况循环寿命的测试要求方面都更为严格,相关对比总结如下:
检验项目 QCT 743-2006 GB/T 31484-2015
标准循环寿命 测试方法:3/C充电,C/2放电,放电深度为80% DOD 测试方法:1C充电,1C放电,放电深度为100% DOD(或企业所规定条件)
判定标准:容量衰减到初始值的80%时,循环测试>500次 判定标准:容量衰减到初始值的80%时,循环测试>1000次,或容量衰减到初始值的90%时,循环测试>500次
样品级别:仅适用于单体测试 样品级别:适用于单体、模组、系统
工况循环寿命 测试方法:简单模拟工况,分功率型和能量型两种电池,但是测试工况不区分乘用车与商用车 测试方法:采用新的工况循环路谱,分功率型和能量型两种电池,测试工况区分乘用车和商用车
判断标准:依据企业所规定数据 判断标准:依据企业所规定数据
样品级别:仅适用于模组 样品级别:适用于模组、系统
因工况数据较多,本文不一一列出测试的图表和曲线,有兴趣的可直接阅读相关的标准文件。
首先是标准不再局限于锂离子电池这一类型的动力电池,而是包括所有的动力电池类型。其次,针对模组的定义进行修改,不再强调5个或以上的电池单体进行串联,而是根据实际产品中的串并联组合形式。第三,增加了动力电池包和动力电池系统的定义,将部分测试覆盖到系统这一层级,显然更具有实际参考价值。第四,默认的充放电倍率由C/3(I3)提高到1C(I1),要求更严格。
基本要求 QCT 743-2006 GB/T 31484、GB/T 31485、GB/T 31486
电池类型 锂离子电池 未明确指定,包含各种类型动力电池
样品级别 单体,模组 单体、模组、系统
模组定义 5个或以上的单体串联 1个以上的单体串联、并联、串并联
默认充放电倍率 3/C 1C
每项测试样品数量 单体2个,模组1个 单体2个,模组或系统1个
默认试验条件 20℃±5℃相对湿度:25%~85%气压:86kPa~106kPa 25℃±5℃相对湿度:15%~90%气压:86kPa~106kPa
1.GB/T31484-2015解读
GB/T31484-2015主要考核动力电池单体、模组和系统的循环寿命指标,涵盖了乘用车和商用车两个不同的市场,以及功率型和能量型两种不同应用类型的动力电池。对于电池单体和模组而言,大多数电池厂家的产品均可达到规定的要求,对于动力电池系统而言,系统设计和集成能力较弱的pack企业,将面临较大的挑战。相关检测内容如下表所示:
序号 检验项目 适用范围 判定条件
1 室温放电容量(Ah) 单体、模组、系统 单体:实测容量在额定容量的100%~110%之间,单体容量差异不超过5%(一致性要求)模组或系统:实测容量在额定容量的100%~110%之间,样品容量差异不超过7%(一致性要求)
2 室温放电能量(Wh) 单体、模组、系统 要求同上
3 室温功率 单体、模组、系统 未明确规定(应满足产品规格书要求)
4 标准循环寿命(1C充放电循环) 单体、模组 以下条件满足1个就算合格:(1)500次循环后放电容量大于初始容量的90%(2)1000次循环后放电容量大于初始容量的80%
5 混合动力乘用车功率型电池工况循环寿命 模组、系统 按工况进行循环,总放电能量/初始额定能量>500时,计算放电容量和5s放电功率(应满足产品规格书要求)
6 混合动力商用车功率型电池工况循环寿命 模组、系统 按工况进行循环,总放电能量/初始额定能量>500时,计算放电容量和5s放电功率(应满足产品规格书要求)
7 纯电动乘用车能量型电池工况循环寿命 模组、系统 按工况进行循环,总放电能量/初始额定能量>500时,计算放电容量(应满足产品规格书要求)
8 纯电动商用车能量型电池工况循环寿命 模组、系统 按工况进行循环,总放电能量/初始额定能量>500时,计算放电容量(应满足产品规格书要求)
9 插电式/增程式电动汽车电池工况循环寿命 模组、系统 乘用车参照上述第7条商用车参照上述第8条
相比于QC/T743-2006,GB/T31484-2015在标准循环寿命和工况循环寿命的测试要求方面都更为严格,相关对比总结如下:
检验项目 QCT 743-2006 GB/T 31484-2015
标准循环寿命 测试方法:3/C充电,C/2放电,放电深度为80% DOD 测试方法:1C充电,1C放电,放电深度为100% DOD(或企业所规定条件)
判定标准:容量衰减到初始值的80%时,循环测试>500次 判定标准:容量衰减到初始值的80%时,循环测试>1000次,或容量衰减到初始值的90%时,循环测试>500次
样品级别:仅适用于单体测试 样品级别:适用于单体、模组、系统
工况循环寿命 测试方法:简单模拟工况,分功率型和能量型两种电池,但是测试工况不区分乘用车与商用车 测试方法:采用新的工况循环路谱,分功率型和能量型两种电池,测试工况区分乘用车和商用车
判断标准:依据企业所规定数据 判断标准:依据企业所规定数据
样品级别:仅适用于模组 样品级别:适用于模组、系统
因工况数据较多,本文不一一列出测试的图表和曲线,有兴趣的可直接阅读相关的标准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