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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天晓得!好人需要立法来保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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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欲立“好人”法:持急救证无偿参与救治免责
2015-09-07
  为了消除社会上好心人的纠结,保障他们出手相助时自身的权益,继北京、杭州等城市出台或拟出台为好人站台、撑腰的“好人法”后,上海市人大日前也启动了《上海市急救医疗服务条例》的立法工作,有望在上海设立“好人法”,解决沪上行善之人的后顾之忧。
  目前,上海市人大官网已经贴出新《条例》草案的调查问卷,问卷中的最后一个问题是“培训取得合格证书、具备急救技能的公民对急、危、重患者按照急救操作规范实施的紧急现场救护行为,受法律保护,对患者造成损害的,不承担法律责任。您是否支持?”。
  


IP属地:吉林1楼2015-09-08 12:37回复
    特色社会真是无奇不有,太他妈搞笑了。
    又一个新营生冒头了,培训、持证(考证)。令人不解的是,上海的人怎么会那么的听话,专门有选择性的在“有证”人面前出现问题。这也许是特色时代的人,就会有这种非人的能力。只是如此那些没证的路人,不管你有爱心也好,没爱心也好,今后只能是合情合理的大方坦然的袖手旁观了?
    这个设计思路好,以后见义勇为也要先发证,持证上岗,没证的或没带证的上岗作业,就是他娘的违法,视情节轻重判他个有期或无期。
    路见不平一声喊,
    他娘的,你带证了吗?


    IP属地:吉林2楼2015-09-08 1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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