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为项目、项目要求、标准分(共100分)、扣分标准。 总体外貌: 1、各部位匀称,身体结构紧凑、坚实。生殖器官发育正常,公母犬性特征明显。体尺比例恰当,体高与体长之比为9:10,胸深与体高比为1:2。 体高、体长、荐高、胸围、胸深分别为: 公:63~68.5、67~75、59~66、84~90、30~34, 母:56~63、62~70、54~61、78~84、28~32。 20分。 性特征不明显,公犬单、双侧隐睾为失格,母犬**少于四对为失格。体高与体长相等或体高大于体长为失格,体尺任何一项超出标准范围2厘米扣4分,超出5厘米以上为失格,体高与荐高相等扣1分,体高低于荐高为失格。体高与体长比例不符合扣2分,胸深与体高比例不符合扣1分。 2、毛直而稠密,平滑而有光泽,颈部和股部有绒毛层,股后部毛长。毛呈黑色带褐色斑,界限分明,脸颊部、嘴、腹、四肢及两眼上方均为褐色。 5分。 被毛超长为失格。色斑界限不清晰扣1分,棕褐色斑记不明显扣2分。 头颈部: 3、头长度适中,耳间距较宽,额段适中,上下颚强而宽,额部与吻部比例为3:2,额面平整。 10分。 头长度超长为失格。耳间距过窄扣1分,额部与吻部比例不符扣2分。 4、眼:大小适中,杏仁形,适度深陷,棕褐色。 3分。 浅色眼球为失格。不呈杏仁形扣1分。 5、耳:呈三角形,下垂,警惕时耳与颅顶平;耳内缘紧贴头部,耳尖约位于颊中部。 6分。 耳半立为失格。耳内缘不紧贴头部扣1分,耳尖超出颊中部扣2分。 6、口鼻:鼻梁直,基部宽、鼻镜为黑色,吻粗短、嘴唇为黑色。 10分。 鼻镜缺乏色素、嘴唇粉红色为失格,吻部过细扣2分。 7、齿:位置正确,排列整齐,呈剪式咬合。齿式为:3、1、4、2和3、1、4、3乘2。 8分。 缺犬齿或其他牙齿两颗以上为失格,上超或下超咬合为失格,咬合不良扣2分,牙齿不整齐扣1分。 8、颈部:颈部肌肉发达,微拱、无松弛皮肤。 3分。 颈部过短或肌肉不发达扣1分,颈部皮肤松弛扣1分。 躯干部: 9、髻甲高而长,背腰平直,运动或站立时背部与地面保水平。胸部深而宽,前胸明显,肋形状适宜,臀部微斜。腹下线微上收。 15分。 凹背、凸背为失格,髻甲不突出扣2分、收腹不明显扣1分,肋骨不均或畸形扣4分,背腰过窄扣2分。 四肢与步态: 10、四肢强健,趾部紧密,脚垫厚而硬,爪短呈黑色。 10分。 脚趾分散扣2分。 11、步态:行走匀称、协调呈小跑步。前伸和后推有力,前腿和后腿不内外摆动,后脚足迹接触前脚足迹。跑动时前躯和后躯相互协调而背部保持平稳。 10分。 跑步时四肢外张为失格,步态不协调扣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