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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金融告别灰色,第三方支付遭3点冲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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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8日,万众瞩目的互联网金融“基本法”出来了!长长的近20条规定对行业有什么影响呢?支付宝会被限制吗?第三方支付将何去何从?  为鼓励金融创新,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明确监管责任,规范市场秩序,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中国人民银行、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财政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务院法制办、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日前联合印发了《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  我们先看看意见中有关互联网支付的原文:  互联网支付是指通过计算机、手机等设备,依托互联网发起支付指令、转移货币资金的服务。互联网支付应始终坚持服务电子商务发展和为社会提供小额、快捷、便民小微支付服务的宗旨。银行业金融机构和第三方支付机构从事互联网支付,应遵守现行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第三方支付机构与其他机构开展合作的,应清晰界定各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建立有效的风险隔离机制和客户权益保障机制。要向客户充分披露服务信息,清晰地提示业务风险,不得夸大支付服务中介的性质和职能。互联网支付业务由人民银行负责监管。  那么第三方支付将受到哪些冲击呢?  其一,“基本法”鼓励银行金融机构开展创新,对传统的金融机构的束缚降低了,猛虎放出牢笼,抢占通道业务、账户业务的市场,第三方支付平台的生存空间将会被压缩。  其二,“基本法”中还强调了一点:不得夸大支付服务中介的性质和职能,也就是说第三方支付不要和银行抢生意。这个怎么觉得支付宝、微信什么的莫名中枪了呢。  其三,第三方支付你们就专注于做小额、快捷、小微支付吧,第三方存管业务归银行了,你们就不要管了!  早期P2P规模很小,但现在很多P2P规模动辄达几十亿、上百亿,本身流程需要规范化,将P2P托管业务交给银行,对银监会的监管也会更加方便。但是若是硬性规定只能由银行业金融机构做存管,那么第三方支付企业业务会受到一定程度冲击。


IP属地:广东1楼2015-09-10 11:48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