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及备殂没,嗣子幼弱,事无巨细,亮皆专之。于是外连东吴,内平南越,立法施度,整理戎旅,工械技巧, 物究其极,科教严明,赏罚必信,无恶不惩,无善不显,至于吏不容奸,人怀自厉,道不拾遗,强不侵弱,风化肃然也。
2.青龙二年春,亮帅众出武功,分兵屯田,为久驻之基。其秋病卒,黎庶追思,以为口实。至今梁、益之民,咨述亮者,言犹在耳,虽《甘棠》之咏召公,郑人之歌子产, 无以远譬也。孟轲有云: ‘以逸道使民,虽劳不怨;以生道杀人,虽死不忿。 ’信矣!
3.诸葛亮之为相国也,抚百姓,示仪轨, 约官职,从权制,开诚心,布公道;尽忠益时者虽雠必赏,犯法怠慢者虽亲必罚,服罪输情者虽重必释,游辞巧饰者虽轻必戮;善无微而不赏,恶无纤而不贬;庶事精练,物理其本, 循名责实,虚伪不齿;终于邦域之内,咸畏而爱之,刑政虽峻而无怨者,以其用心平而劝戒明也。可谓识治之良才,管、萧之亚匹矣。
4.先主外出,亮常镇守成都,足食足兵。
5.亮作八务、七戒、六恐、五惧,皆有条章,以训厉臣子。
6.诸葛亮、法正、刘巴、李严共造《蜀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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