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如此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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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一月晦之夜,亦即向。
我持草莓圣,携耳机行热闹之食市,行至一个粗静之处,一眼睨了一貌甚猥琐之人正蹲路用,当时我并不知。
遂起了下这一幕。
余从其侧过,忽耳机中之歌闭矣!须知我开之而大音量,殆即下一秒吾即转了身。见其猥琐之衣男正在我后,一只手背于后。又说了句:“噫,汝之手机矣,你看去其车之轮胎下矣!”。”
(所谓其车停在离我盖三米远之位.....)
无奈被我一眼看着,前执其手腕,“当下叶辰,识相者输机,不然有百法让你待不下。,其人闻顿愕,“大哥羞也”而交臂之出也由手机,灰溜溜者行矣,只留一猥琐之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