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贵州日报
10月1日,黔东南州第一部综合性的生态环境保护法规《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正式施行。《条例》的施行将对提升黔东南州环境质量、化解区域环境污染问题、工业污染防治问题、改善城乡环境、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工作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记者获悉,《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经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报贵州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5年7月31日批准,于今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
黔东南州地处长江、珠江上游,是长江、珠江上游的重要生态屏障,在水源补给、气候调节、水土保持、维系生物多样性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特殊功能,在全省乃至全国的生态系统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近年来,黔东南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绩,山青、水秀、天蓝、地洁,有着良好的生态环境基础。但由于特定的地理位置和复杂的地形地貌,该州生态环境又十分脆弱。同时,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人们对自然资源的无序开发,造成的石漠化、水土流失、河流污染、生态破坏等日益突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面临着越来越突出的资源环境制约。(陈丹)
10月1日,黔东南州第一部综合性的生态环境保护法规《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正式施行。《条例》的施行将对提升黔东南州环境质量、化解区域环境污染问题、工业污染防治问题、改善城乡环境、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工作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记者获悉,《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经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报贵州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5年7月31日批准,于今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
黔东南州地处长江、珠江上游,是长江、珠江上游的重要生态屏障,在水源补给、气候调节、水土保持、维系生物多样性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特殊功能,在全省乃至全国的生态系统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近年来,黔东南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绩,山青、水秀、天蓝、地洁,有着良好的生态环境基础。但由于特定的地理位置和复杂的地形地貌,该州生态环境又十分脆弱。同时,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人们对自然资源的无序开发,造成的石漠化、水土流失、河流污染、生态破坏等日益突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面临着越来越突出的资源环境制约。(陈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