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英国普通法的形成和特点
(1)形成条件
①中央集权制度的建立。诺曼征服后,威廉实行了严格的分封,不仅要求直属的附庸宣誓效忠,而且要求臣下的附庸也效忠于自己,这样,封建主不可能割地称雄,封建附庸关系直接化了。
②统一司法机构的建立,将征服前存在的各类法院纳入国王的审判机构中,有效防止其权利的扩大。与此同时,建立了“棋盘法院”“民事诉讼高等法院”“王座法院”等一系列机构,以控制司法审判权。
③巡回法官们在一起讨论案件,交换法律意见,彼此承认各自的判决,并约定在以后的巡回审判中加以适用。
(2)特点:
① 其表现形式是判例,是巡回法官们在一起讨论案件,交换法律意见,彼此承认各自的判决,并约定在以后的巡回审判中加以适用而逐渐形成的。
② 保护范围是由令状确定的,极其有限,对于在新的商品经济关系中形成的权益,人们很难在普通法院找到合适的诉讼形式来加以保护。
③ 由于在封建自然经济中形成,内容僵化。
④ 救济方法有限,以损害赔偿为主,而且只能对现实的损害进行赔偿。
⑤ 最主要特征是程序先于权利,即一项权利能否得到保护,首先要看当事人选择的程序是否正确,如果程序错误,其权利就不能得到保护,对程序的关注远远超过了对实体法的确定。
(1)形成条件
①中央集权制度的建立。诺曼征服后,威廉实行了严格的分封,不仅要求直属的附庸宣誓效忠,而且要求臣下的附庸也效忠于自己,这样,封建主不可能割地称雄,封建附庸关系直接化了。
②统一司法机构的建立,将征服前存在的各类法院纳入国王的审判机构中,有效防止其权利的扩大。与此同时,建立了“棋盘法院”“民事诉讼高等法院”“王座法院”等一系列机构,以控制司法审判权。
③巡回法官们在一起讨论案件,交换法律意见,彼此承认各自的判决,并约定在以后的巡回审判中加以适用。
(2)特点:
① 其表现形式是判例,是巡回法官们在一起讨论案件,交换法律意见,彼此承认各自的判决,并约定在以后的巡回审判中加以适用而逐渐形成的。
② 保护范围是由令状确定的,极其有限,对于在新的商品经济关系中形成的权益,人们很难在普通法院找到合适的诉讼形式来加以保护。
③ 由于在封建自然经济中形成,内容僵化。
④ 救济方法有限,以损害赔偿为主,而且只能对现实的损害进行赔偿。
⑤ 最主要特征是程序先于权利,即一项权利能否得到保护,首先要看当事人选择的程序是否正确,如果程序错误,其权利就不能得到保护,对程序的关注远远超过了对实体法的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