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家坟院坐落在山东禹城辛店镇孙庄正西,距离孙庄一里路。当年祖宗选择了长子李主英的贫瘠土地60多亩左右当作茔地,至今坟头连着坟头占地20多亩,形成李氏坟院。因为土质不好,在集体的时候,就没人愿意去坟头周围种地了!改革开放后,老百姓开始重视多种地,周围村庄的村民开始去我们祖坟周围开荒,偶尔发生矛盾,也就不了了之。没想到是,有人竟然去高岗之上开荒,那可是坟头,容不得侵犯,于是矛盾开始激化,差一点发生械斗。当时大李村是马姓、刘姓人掌权,嘴上光说解决,没有实际行动,拖到了现在。2014年辛店镇镇政府不顾李家人的反对,强行把我们祖传的土地确权给了孙庄和二甲刘庄开荒之人,我们李家人忍气吞声。七个村庄的李氏后人在2014年农历10月1日在祖坟上举行了隆重的祭祖大典,当天齐鲁电视台做了详细报道。李家老坟在当地多少年来无人不知、无人不晓。辛店镇镇政府不顾百姓的强烈反对,与开发商签订了承包合同,把我们李家老坟坟头也给占了去,大捞了一笔! 我们祖坟上有115年的石碑,还有70年的家谱为证。祖上选23大亩八分地为祖茔用地,折合现在60亩地。东西长218米,南北长184米。几百年来,逐渐形成李氏坟院,坟头约占地20多亩地。南至大道,北至大道,西至官道,东至三官庙。 2007年颁布的《物权法》旗帜鲜明地保护物权,“坟墓”作为民法上的“物”,自然是《物权法》保护的范围。但是“坟墓”还作为承载着人们对先人难以割舍的精神慰藉,充分体现地方民族文化,其具有民法上的物所不具有的特殊价值。 于情于理于法,我们李家人都占。为何辛店镇政府会这样做,他们的底气从何而来?究其原因,这些人品行有问题,贪W不敢了,照常做其他缺德事。请上级严格按照党纪国法开除这些人,还李家人一个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