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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名举报:洛阳中院公职人员常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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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名举报:洛阳中院公职人员常毅与其母“空手套白狼”合伙诈骗
我叫石孟刚,今年53岁,伊川县人。现我要实名举报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务督察局工作人员常毅的种种腐败行为。让他伙同母亲陶翠香进行诈骗,“空手套白狼”获取巨额利益、非法占用农村集体土地的丑恶行径大白于天下。
母子俩用自己的关系网敛财 在地产项目牟利
2012年8月,常毅的母亲陶翠香与洛阳市裕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代表人刘党印达成合作意向,开发伊川县金桃李学校,地点位于伊川县城关镇南府店村。在协议中,陶翠香为甲方,刘党印为乙方。实际上,陶翠香是用自己和儿子的关系网来疏通关系,办理各种手续。
刘党印先后支付陶翠香297万元、常红振(常毅父亲)100万元、李才正(南府店村出纳)50万元,作为土地出让金。双方约定由刘党印开发金桃李学校部分土地作为地产项目,取名“法兰西经典花园”。
我与刘党印有债务关系,他欠我950万元借款。2014年8月因刘党印另有他事,把“法兰西经典花园”的项目整体转让给我。在协商此事时,陶翠香当场予以认可,后签有转让协议。
后来,刘党印出事进了监狱,常毅和母亲陶翠香看中了这个时机,打算把地产项目据为己有。
“空手套白狼”的伎俩是如何实施的
首先,在我投资兴建过程中,陶翠香一直拖着不完善手续,导致项目停工。他们背地里却与他人密谋撇开我开发。
第二,将我缴纳的土地出让金以常毅的名义交给南府店村,并签订《土地补偿协议》。(我保留有最原始的证据)
第三,陶翠香伪造合同复印件迷惑我,让我又投入了300万元。
此外,常毅和陶翠香还伪造各种手续,变更各种协议,最终想把我踢出局,把这个地产项目据为已有。目前,他们的各种虚造手段正在持续中。
常毅利用职务权利对我进行打击报复
今年8月,常毅母子与他人在我的“法兰西经典花园”项目上违规动工。被我发现后,我外甥叫来铲车将其在我方施工范围内的土方进行回填。
常毅利用与伊川县公检法部门的关系,对我进行打击报复,将我外甥以“损坏公私财物”名义拘留12天。
一个对方已经出让我方,且我方项目部已经成立三年的施工范围,在法院部门没有最终确权的情况下,认定我方“损坏公私财物”。简直就是笑话!我外甥出来后,我们要求行政复议,常毅母子到处走关系,最后维持原有处理决定。可见他们母子的关系网有多么大。
常毅的种种腐败行为
身为洛阳地区最高法院的公职人员,常毅利用职务之便与其母亲大肆敛财,近年来已经达到了疯狂的地步,仅从该项目上就有如下腐败行为:
1.非法占用农村集体土地。常毅缴纳伊川县城关镇南府店村土地租让金388万,非法占用农村集体土地15.52亩,非法享有土地70年的使用权。
2.无证进行小产权开发。没有国土部门的审批手续、没有《规划许可证》、没有《施工许可证》。公然违法,并置县执法部门于不顾,偷建仍在进行中。
作为洛阳中级人民法院的公职人员,且混迹官场、商场多年,常毅母子深知如何钻政府空子,如何利用法律漏洞,他们母子俩正在想尽一切手段伪造文件,企图“空手套白狼”侵吞我的资产。
目前可以确定的是,常毅作为国家公职人员,严重违反廉洁自律规定,与不法商人勾结,利用职务便利为亲属经营活动牟利。
我反应的问题还只是冰山一隅,常毅是否充当司法掮客、泄露审判工作秘密、是否收受巨额贿赂,还有待市纪委、省纪委、中纪委以及最高法院纪检监察部门的明察。
以上内容均为据实检举,如有虚假,我个人愿意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希望党和政府能给我讨回公道!!
我保留向国家级新闻媒体、中纪委以及最高法院纪检监察部门举报的权利。
举报人:石孟刚


来自iPhone客户端1楼2015-11-22 08:08回复


    来自Android客户端2楼2015-11-22 1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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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8-20 11:3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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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向洛阳纪委举报。洛阳检察院的纪委不是怪管用吗?洛阳的法治进行时还报道过。


      来自Android客户端3楼2015-11-22 1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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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假的。


        来自Android客户端4楼2018-11-02 1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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